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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


  「什麼忙?」

  「在你的正廳裡是不是有一幅克萊爾的照片,克萊爾91年在倫敦與她的一些朋友的合影?」

  「是的。」

  「你能把它取下來拿到電話旁邊嗎?」

  「為什麼?」

  「你拿來之後我會解釋。」

  之後是「哐啷」一聲,庫克放下了電話。

  「你在聽嗎?」

  「丹,我在聽。」

  「你到底想幹什麼?」

  凱茨向湯姆·麥金尼斯揮揮手,放鬆一下,她只需一分鐘。

  「你到底想幹什麼?」

  「很抱歉,丹,我發現了點兒線索,我想知道兩件事。第一件,你認識照片中其他的女士嗎?第二件,你能描述一下克萊爾的樣子嗎?」

  「她的樣子?」

  「她很累嗎?」

  「不,噢,是的,她看起來很累但很高興。」

  「她穿了什麼?」

  「一身寬鬆的運動裝,還戴著一個獎牌。」

  「她的頭上呢?」

  「什麼也沒有。」

  凱茨記得那幅照片。她還有一個問題。

  「最後一個問題,丹尼爾。克萊爾的前額,有什麼特別?」

  「她的前額?」

  「是的。」

  「沒什麼異常,還可以看到戴過汗帶的痕跡。」

  「汗帶?克萊爾經常戴汗帶嗎?」

  「她跑步的時候戴。」

  「我想你已經記不得汗帶的顏色了吧?」

  「她系過一條粉紅的,其餘的都是白的,那條紅的洗過,我知道,因為我……」

  凱茨在聽丹說完和克萊爾一塊兒跑馬拉松的朋友的名字後掛斷了電話,丹尼爾不知道她們的地址。她自己有必要和她們接觸一下嗎?電話簿上一般只列出那些丈夫的名字,電話鈴響過後還有很長的回聲,深邃的房間裡顯得又冷又空曠。凱茨感到一絲淒涼,儘管她不喜歡丹厄爾,但也感到對不起他。

  過了一會兒,當她和湯姆酒足飯飽之後,他告訴了她很多關於自己的事情。他的父親個子也很矮,他說,他的祖上在作坊裡工作,從事著將羊毛從羊背上剪下,再經許多工序製成地毯的營生。他們住在狹小的屋子裡,小屋緊挨著作坊,是很多排房中的一座,周圍的四條街道都被這項工作、作坊和作坊主聯繫在了一起。由於湯姆一直在安靜地喝酒,他的英語中的那層虛假的外表慢慢消失了。

  「我爸爸每天工作12小時,他每天晚上在酒吧裡玩多米諾骨牌,媽媽在作坊裡作臨時工作,從週一到週六每天工作兩小時。她養大了我和另外兩個兄弟,還有兩個兄弟幼年時就夭折了。」

  「但你後來成了一個警察。」

  「是的,作坊關閉了,我爸爸又找了一份新工作,在另一個作方裡幹活,在布拉普頓和卡提塞爾之間。」

  「我小的時候就夢想當一名警察,所以我在達到必要的年齡之後馬上當了一名見習警察。」

  「你現在還和家裡有聯繫嗎?」

  「爸爸和媽媽都已去世,我的兄弟弗蘭克也死了,我的小弟弟詹姆斯現在生活在新西蘭,我們每年通一兩次信。」

  幾杯威士忌下肚,凱茨已經喝得東倒西歪,她現在感到十分傷感,為湯姆也為自己,上次一塊兒喝酒時她得知,湯姆已經離婚15年了。他曾經告訴她自己已經15年沒和女人發生性關係了,她簡直不能想像這麼多年他是怎麼熬過來的,15年,能有她活在這個世上時間的一半長了。孤獨寂寞,沒有愛情的滋潤。她感到無邊無際的黑暗和無以復加的悲傷。

  有一次,她去湯姆家,湯姆告訴她這是個孤獨的地方。他家光線昏暗,擺設簡單。當她凝望著窗外破曉時分海濱美景時禁不住感歎道:「這個地方多可愛啊,湯姆!」可他卻提醒她,她說錯了,應該是外面的景色可愛,這房子空空蕩蕩毫無生機,他已經孑然一身地過了15年了。

  25

  早上5點45分15秒鬧鐘鈴響之前凱茨一覺醒來。昨晚她和湯姆·麥金尼斯並沒有喝到酩酊大醉的程度,但是他倆幾乎喝光了麥金尼斯帶來的懷特-馬奇酒和格裡吉奧酒。

  她打算上午10點30分出去跑步,不,準確地說是去比賽。現在這有些滑稽。她的頭像被什麼猛擊了一下,暈乎乎的,嘴裡更是五味俱全。她真想就此安靜地死去,但她不能,她得去完成自己的計劃,除了從自己舒舒服服的被窩裡爬起來,做自己該做的事以外別無選擇。她已經答應了南安普敦的警佐,她得在斯達賓頓10公里比賽中帶著他一塊兒跑,最後讓他在40分鐘內跑完全程。不久前彼得·梅森救了她的命。他是個渾蛋也好,不是渾蛋也好,反正自己欠他的情。她得帶著他以6分半鐘1英里的速度跑完6.32英里的距離來還上這份情。

  鬧鐘被調得很早,所以她能出去跑上幾英里,使自己從昨晚酒精造成的萎靡不振的狀態中擺脫出來。她是個懶女人,所以她抓過昨晚穿的內衣和萊克掛牌緊身衣。如果不穿這些髒衣服,她可以穿一件襯衫,但她沒有,所以她從衣櫃中取出一件ASICS上裝套在外面。她的計劃是出去熱熱身,不要太劇烈,慢跑上一英里左右,然後原路返回——就是說總共跑三到四英里,目的就是清醒一下頭腦。

  斯達賓頓的天氣總是很冷,而且總是刮大風。在那兒一半的比賽都要在雨中進行——這也可能是參加新的一年中第一次比賽必須付出的代價。可是本應晚些時候在斯達賓頓出現的天氣卻提前在布賴頓出現了。凱茨一到街上就一下子清醒了,幾乎要打退堂鼓不跑了。眼球後面又一陣脹痛。她還是艱難地出發了,準備承受痛苦。

  跑到因科曼街的時候,凱茨開始恨布賴頓了。她恨整個世界,恨這世界上的一切。

  穿過馬路時,她感到狂風和被風卷起的海水飛沫把她的眼睛吹得生疼,她忽然恨起跑步和健身來了。她不願做大運動量的有氧鍛煉,討厭做屈伸練習,對熱乎乎的羽絨被和蓬鬆的枕頭以外的一切東西都不感興趣。她已經濕透了,凍的渾身打顫。乾脆死了算了。跑了600碼之後,她覺得自己已經置身天國了。

  凱茨現在感到了一種純淨的愉悅,雨水仍在抽打著她的臉龐,她的皮膚仍被刮得生疼,但現在她已經超越一切了。她笑了,帶著一種純粹的、純淨的、受虐狂似的驕傲。上帝?不必多說了。和她相比上帝早已是等而下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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