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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


  勃脫萊昂起頭來,停止了哭泣。亞森·羅平的這番話他聽進去了嗎?從他不以為然的表情看,不能不讓人懷疑。幾分鐘過去了,他仍然默不作聲,好像在權衡利害,考慮自己的決定,終於,他對亞森·羅平說道:「如果我修改文章,向讀者說明你已經死了,並且將來也不推翻這種說法,你一定會放我父親嗎?」

  「我向你保證。我的好友會開車把你父親送到外省的一個城市。明早七點,《大眾報》上刊登出的文章,如不違反我的意願,我馬上打電話,放了你父親。」

  「就這樣吧,」勃脫萊說道,「我答應你的要求。」

  他自知敗了,渾身再沒什麼可談的,隨即站起來,拿上帽子,向我和亞森·羅平行了個禮,便走了。

  亞森·羅平望著他,聽著他把門關上,叨咕道:「不幸的孩子……」

  第二天早上八點,我讓傭人去買《大眾報》,他用了二十分鐘才替我買回來,報紙剛送上報攤,很快就被搶購一空。

  我趕忙翻閱報紙,勃脫萊的文章被刊登在頭版頭條的位置上。世界上許多報紙,也轉載了這篇文章。

  文章的標題是:安卜呂美西的慘案

  本文要講的慘案,可以說是兩個慘案,中心不在講述調查和研究的過程。因為我所採取的工作方式,例如演繹、歸納、分析等,顯然使人覺得索然寡味,不會讓人感興趣。我打算說明我在工作中的兩種指導思想。在說明和解釋我的思想,並由此引出兩個問題的同時,我會依照一定的順序,簡單扼要地鋪敘案情。

  有人讀後可能會感到,某些情況沒有多少根據,只是我的設想。但是,要知道,我的設想是有充分可信的基礎的,所以,眾多的情況,包括那些還沒有澄清的情況,都可以說是相當準確的。清泉常在鋪滿卵石的水底消失;距溪水不遠的地方,大家經常可以望見倒映著天空的湖水,小溪與湖水常出自同一個源頭……

  現在,讓我從全域而不是局部,闡述第一個謎。

  亞森·羅平受傷以後生命垂危,在沒有醫療、藥品和食品的條件下,在一個不見天日的暗室裡,他怎麼能夠活上四十天呢?

  話得從頭說起。四月二十三日,星期四,淩晨四點,亞森·羅平冒著危險,在盜竊時被人發現。他從廢墟逃跑時,被子彈擊倒,然後向前爬了幾步,又倒下了,最後站起來,拼命爬向一座小教堂。小教堂裡面有個暗室,他是以前行竊時偶然發現的。

  倘若他躲進那裡,就能保住性命。他拚命爬向那裡,僅剩幾公尺了,有人突然向這裡走來,他在絕望和無可奈何中用盡了力氣。前去抓他的人就是蕾夢蒂小姐。

  悲劇的開端就是這樣。

  他倆怎麼了?我們可以猜猜看。事情的發展給我們提供了許多證據。小姐身旁躺著一個受傷的、無法活動的男人,她把這人打傷了,能不把他抓住嗎?兩分鐘後他將被帶走。

  如果他就是殺死達發爾的兇手,她一定會把他交出。然而,在簡短的交談中,她瞭解到,那是她的叔父日斯菲爾先生,反抗自衛造成的結果。她沒有懷疑這點。她該做點什麼呢?此時誰也看不見他們倆。傭人維克多把住小門,阿貝耳正在客廳的窗口觀望,誰也看不見他倆。她會把這個被她打中的男人交出來嗎?

  女人生性具有的、無法抑制的愛憐之心,油然出現。為了替他止血,她拿出自己的手帕,替他包紮好傷口。然後,她拿著亞森·羅平給她的鑰匙,打開小教堂的門。在姑娘攙扶下,亞森·羅平進了小教堂。她關上門就走開了。這時阿貝耳也來了。

  如果當時或者過幾分鐘就檢查小教堂,不給亞森·羅平喘息的機會,他就掀不起石板,下臺階進入暗室。他一定會被抓住。可是,過了十個小時,大家才進行這項調查工作,而且又相當草率,就這樣,亞森·羅平得救了。是誰救了他?就是那位差點把他打死的人。

  打那以後,不管蕾夢蒂小姐是怎麼想的,她成了亞森·羅平的救護人。她想不幹不行,把他交出也不行。她不能不接著幹下去,不然病人就會死在她安置的地下室裡。

  她沒有停止自己的工作……照此看,出於女人的天性,她把這項工作當成了她的義務。她做這件事並不難,辦法很多,也可以對付任何意外發生的事。她向預審法官描述了亞森·羅平不真實的體貌特徵(大家還沒有忘記兩位小姐對亞森·羅平身材的不同描述吧)。很明顯,是她找了不少我不清楚的根據,想到了亞森·羅平的部下(就是那個偽裝成司機的人),告訴那個同夥,趕快請醫生給亞森·羅平動手術。可以斷定,也是她換走了司機用的鴨舌帽,寫了一封對她指名道姓的恐嚇信。照此推斷,誰還會懷疑她呢?

  正當我準備向預審法官談談我的想法時,她忽然揚言,出事的前一天,在小樹林裡見過我。此事引起費葉爾先生對我的猜疑,我便不好再說什麼了。是的,這種做法是冒險的,它引起我的關注,讓我開始思考她胡說的目的。這種做法很有用,為了拖延時間,不讓我說話。她在四十天裡,給亞森·羅平送過食品和藥物。有人問過督威爾藥劑師,他出據了為蕾夢蒂小姐開過的藥方。她照料病人,給他換藥,直到使他痊癒。

  上面談到兩個問題,其中一個問題已經解決,並且說明了悲劇發生的過程。亞森·羅平在城堡內,獲得了不可缺少的幫助,這使他沒有暴露,而且死裡逃生。

  他沒有死,還活著。這是我要說的第二個問題,它與安卜呂美西發生的第二個慘案有關。亞森·羅平還活著,而且逍遙自在,又以頭頭的身分回到同夥那裡。他和從前一樣強硬,而且拚死奮戰,他的抗拒使我不斷陷入困境,目的是使司法部門和人們相信他已不在人世。

  有必要在此強調一點,蕾夢蒂小姐長得非常漂亮。她被劫後,報紙上注銷的照片,樣子並不美,也不完整。以後,事情發展了。四十天裡,亞森·羅平結識了這位漂亮的少女。她不在時,他很想看見她;她露面時,他為她著迷;她靠在他的身邊,他嗅著她身上的氣味;亞森·羅平喜歡上了料理他的護士。感激之情變成了愛情,欣賞變成了戀情。她救了他的命,成了他的恩人,也使他在寂寞中得到快樂和安慰。

  他把她當做光明、希望、未來的生命。

  他敬重她,沒有錯用她的真誠,沒有讓她去給他的同夥幹事。當時那些人行動遲疑不決。他喜歡她,他的顧慮慢慢地消失了。蕾夢蒂小姐當時並沒有被他的愛情所打動。以後,隨著傷勢漸好,他們之間的接觸日見減少。他知道傷好以後,總有一天會離開她,為此他痛苦極了。

  他決定採取冒然行動。六月六號,禮拜六,他離開地下室,計劃行動。在同夥的協助下,他綁走了這位小姐。事情並未就此了結。這次行動不能露出破綻,也不能讓人進行調查、猜測和期待。要讓人們以為,蕾夢蒂小姐已經死了。緊跟著出現一起謀殺案。調查人找到了確鑿無疑的證據,這是他跟同夥早就策劃好的,好像是為他們的頭頭報仇。這件事幹得多麼巧妙,有了這件事,可以讓人相信小姐確實死了。

  僅僅讓人知道還不行,還必須讓人確信無疑。亞森·羅平知道我會參與,會找到小教堂的地下暗室,弄清他所耍的小把戲。如果地下室什麼也沒有,他的計劃就會付之東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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