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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


  堂路易不說話了。這之後是長久的沉默。不過,可以確信的是,他這番不同尋常的敘述得到了大家的完全肯定。大家百分之百地相信,沒有半點異議。須知,他要他們相信的,是最難以叫人相信的事實呵。

  德斯馬利翁先生提了最後一個問題。

  「你和馬澤魯隊長守在候見室。外邊,有警察守著。就算弗維爾先生知道有人夜裡要殺他,但在那個時刻,有誰能夠殺他和他兒子呢?房子裡沒有人。」

  「有弗維爾先生。」

  這話一出口,立即引來一片反對之聲。幕布一下拉開了,堂路易揭示的景象在使大家感到恐怖,也出乎意料地激起了大家的懷疑。就像太多的好意反會激起反抗,大家對這番話的反應便是這樣。

  總監先生的話概括了大家的感覺:「夠了!這樣的假設夠了!它們看上去是這樣合乎邏輯,其實得出的結論卻荒謬不堪。」

  「總監先生,表面看是有點荒謬,但誰能說,弗維爾先生的行為能夠用正常的理由來解釋?顯然,人是不為單單為了滿足自己報復的意願而樂意去死的。但你們可能和我一樣,也注意到弗維爾先生極瘦,臉色蒼白。誰能說他沒有患上絕症,已經知道自己大限已到呢?……」

  「夠了,我再說一遍。」總監叫道,「你說的都是假設。我要的卻是證據。只要你舉得出一個證據,也就行了。我們等你拿出證據來。」

  「總監先生,喏,這就是證據。」

  「嗯?你說什麼?」

  「總監先生,我在敲掉石膏層,取下這盞吊燈時,在金屬盒子外面,發現了一個封好的信封。因為吊燈裝在弗維爾先生的兒子住的閣樓下面,弗維爾先生顯然能夠揭起閣樓的拼木地板,摸到這個機械裝置的上部。因此,在最後一夜,他把這個信封塞了進去。此外,他在上面記下了案發日期:『三月三十一日,晚上十一點。』還簽了名:伊波利特·弗維爾。」

  德斯馬利翁先生一把抓過信封,迫不及待地拆開來看。才在裡面的信紙上掃了一眼,就哆嗦著罵道:「啊!混蛋!混蛋!世上竟有這種魔鬼麼?啊!多可怕呀!」他因為又驚又怒,聲音一下子變得低沉,顫著念道:

  我的目的達到了。我的大限來臨了。我把埃德蒙哄睡了。他是不知不覺在睡眠中死的,毒藥的灼痛也沒把他喚醒。現在,我的臨終時刻開始了。我受著地獄的種種折磨,勉強能寫下這最後的幾行字。我很痛苦,難受。然而,我又感到無限幸福。

  這種幸福,是從我和埃德蒙四個月以前去倫敦旅行開始的。在此之前,我是在熬著最可怕的日子,把對那厭惡我而愛著另一個男人的女人的仇恨埋在心裡。我身體虛弱,自覺為痼疾所折磨,而我的兒子也身體衰弱,精神萎靡。下午,我去向一位名醫求診。我的懷疑被證實了:我患了癌症。同時,我也知道,我兒子埃德蒙和我一樣,也踏上了黃泉路,他患了結核病,無可救藥。

  當天晚上,我腦子裡生出報復的想法。

  這是多麼痛快的報復啊!指控一對相愛的男女犯了罪,犯了最可怕的罪。把他們投入監牢!把他們推上重罪法庭!把他們趕進苦牢!把他們押上斷頭臺!沒有人來援救!沒有可能抗爭,沒有一絲希望!成堆的證據,鐵證如山,既使是無辜的人見了這堆鐵證,也會懷疑自己的無辜,也會無話可說,也會不得不承認有罪,也會束手聽候判決。多麼痛快的報復!……多麼痛快的懲罰!明明是無辜的,在鐵的事實面前卻怎麼也講不清,因為是事實本身在大叫:你是罪犯!於是我懷著快樂的心情開始作準備。每一項工作,每一個創造,都讓我發出由衷的笑聲。上帝呵!我是多麼愉快啊!癌症,您以為它讓我痛苦!不,絕對不。一個人靈魂快樂得直哆嗦,肉體還會痛苦嗎?我這時已經服了毒藥,可是我感到它那灼人的痛苦了嗎?

  我是愉快的。我讓自己死,就意味著他們開始遭受折磨了。既是如此,那麼苟活下去,等待自然死亡有什麼意思呢?那樣死,不正意味著他們幸福的開始嗎?既然埃德蒙反正治不好了,何必不免去他苟延殘喘的痛苦呢?何必不讓他一塊死,以加重 瑪麗-安娜和索弗朗的罪行呢?這就是結局!我不得不停筆了,因為痛得寫不下去。現在,稍稍沉著一點……萬籟俱寂!公館外面,公館裡面,警方派來的人在值夜,謹防人家害我。離這兒不遠, 瑪麗-安娜被我那封信召喚,跑去與情人幽會,可是那情郎沒去,而是在公館窗下轉悠,而心愛的美人卻沒在窗口露面。啊!這些小木偶,叫我把線抓在手裡,讓他們幹什麼就幹什麼。你們跳吧!蹦吧!上帝呵,他們是多麼開心啊!可是,繩圈套上脖子了,先生和太太,是啊,繩圈套上脖子了。難道不是你,先生,上午給韋羅偵探下了毒,又跟著他走到新橋咖啡館,拄著你那根漂亮的烏木手杖?是啊,正是你!,晚上,是那漂亮的女人把我毒死了,還毒死了她的繼子。證據呢?喏,那只蘋果,太太,你沒有吃,可是,人家會在上面發現你的齒痕的!多麼有趣的一幕!你們跳吧,蹦吧!還有那些信!寫給已故朗熱諾的信!那是我最為得意的妙計。啊!構想和製作那個小機械,我嘗到了多大的樂趣啊!

  這個計劃,難道不妙?整個裝置還不奇巧精確?嗨,到了確定的日子,第一封信就會投出去!接下來,過十天,第二封信又會投出去!瞧,沒有什麼要幹了。可憐的朋友們,你們完了。你們跳吧,蹦吧。

  讓我開心的——我這會兒正笑著哩——是想到人們將什麼也弄不明白。瑪麗-安娜和索弗朗肯定是有罪的,這一點毫無疑問,可是除此之外,就是絕對的秘密。人們什麼也不會知道的,人們永遠也不會知道什麼的。再過幾星期,當兩個罪人無可挽回地完蛋以後,當幾封信都送到警方手中以後,五月二十五日夜裡,或確切地說,五月二十六日清晨三點,一場爆炸會把我留下的痕跡完全銷毀。炸彈已經安好。一個與吊燈毫無關聯的時鐘機芯,會在預定的時刻將它引爆。剛才,我把灰布殼面日記本埋在炸彈旁邊。我聲稱那裡面是我的日記,其實裝的是毒藥瓶、毒針、烏木手杖。韋羅偵探的兩封信,總之,是能夠救援那兩個罪人的物證。以後,還怎麼可能知道事情的真相呢?不可能的,人們什麼也不會知道,永遠不會知道。

  除非……除非出現奇跡……除非炸彈炸不倒牆,炸不塌天花板……除非一個天才,憑著神奇的智力與直覺,理清我絞成的一團亂麻,深入謎案核心,經過長年累月的搜查,才會發現這封信。

  這封信,我就是給他寫的,儘管我知道他不可能存在。但不管怎樣,我都無所謂了!

  瑪麗-安娜和索弗朗已經跌進了萬丈深淵,大概難逃一死,再不濟也得永遠分開。我把這封表明仇恨的信交給機運去處置,想來不會有任何危險。現在,寫完了。只須簽名了。我的手越來越抖。額上大汗直冒。極為痛苦。可我又十分愉快!啊!朋友們,你們等著我死,啊! 瑪麗-安娜,你這個不謹慎的女人!你偷偷監視我,看到我病了,眼睛裡流露出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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