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勒布朗 > 俠盜亞森·羅平 | 上頁 下頁
二四


  我大叫一聲跳下床,撲向窗簾。簾子已被打穿,玻璃打了一個洞。那個人呢,沒有打著……原來沒有人。

  沒有人!這麼說來,窗簾隆起的褶子害我一夜都不敢動!而在這段時間裡,那些歹徒……我怒不可遏,急忙轉動鑰匙,打開房間,穿過候見室,打開另一扇門,沖進大房間。但是我大吃一驚,怔怔地站在門口,氣喘吁吁,目瞪口呆,那分驚愕,比發現窗簾後沒有人有過之而無不及:房間裡什麼也沒有丟失。我想像中已搶走的東西:家具、油畫、絲絨料子,所有的東西都在原地未動!

  眼前的景象真讓人大惑不解!我簡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我聽到的嘈雜聲,搬動家具的聲音又是怎麼回事呢?我在房間裡轉了一圈,觀察牆壁,清點我所熟悉的每一件物品。一件也不少!最使我困惑的是,竟沒有發現歹徒是從哪兒進來的。沒有任何痕跡,沒有移動過一把椅子,沒有一個腳印。

  「怎麼回事,怎麼回事,」我雙手捧頭自言自語道,「我又沒瘋!我明明聽見的嘛!」我用最細緻的搜查辦法,把大房間一寸一寸地檢查了一遍,還是沒發現什麼。或確切地說……但我能把這看成是一個發現嗎?在地板上一塊小波斯地毯下面,我撿到了一張撲克牌。一張紅桃7,與法國人玩的紙牌紅桃7一個樣。但有個奇怪的細節引起了我的注意,在七顆紅桃尖上,都有一個窟隆,是用沖孔器沖出來,圓圓的,一般大小。

  痕跡就是這些。一張撲克牌和一封夾在書裡的信。除此以外,什麼也沒有發現。難道這就足以肯定我不是做夢嗎?整整一天,我都在客廳裡尋找痕跡。這是一個很大的房間,與狹小的屋子不成比例。裡面的裝修表明設計者趣味怪異。地板上由彩石拼成了對稱形圖案。護牆板也是拼出來的,有龐培式的寓意畫、拜占庭式的構思、中世紀的壁畫。酒神巴克科斯騎在一個酒桶上。一個皇帝,頭戴金冠,鬍子花白,右手執劍。客廳上部有點像工場,只開了一扇寬大的窗戶。這扇窗戶在夜裡也是打開的。也許歹徒就是用梯子從那裡爬進來的。但這也不能肯定。因為,如果是這樣,在院子夯實的地上,一定會留下梯子痕跡。屋子四周空地上的青草,應該有新踩過的痕跡,可是也沒有。

  我承認,我根本沒有想報警。因為我該陳述的事實是如此靠不住,如此荒謬,人家會笑我的。但是到了第三天,是我為《吉爾·布拉斯》寫稿的日子。我當時正為這家報刊寫專欄,腦子裡一直想著這件奇事,就原原本本將它寫了出來。文章被人注意到了。但我明白,大家並沒有把它當真。沒有人把它看成真事,而是把它看成一種幻想。聖馬丁夫婦嘲笑我。達斯普裡在這方面有些經驗,跑來看我,讓我談了事情經過,並作了一番觀察……可是也沒有更多的發現。

  然而,幾天以後一個上午,柵門的門鈴響了。昂圖瓦納跑來通報,說有位先生想見我。他不願意說出自己的姓名。我請他上樓。這人四十來歲,一頭棕發,一張精力充沛的臉,衣著雖舊,但很整潔,表明他是注重儀錶的。

  但形成明顯對照的是他的舉止可以說有些粗俗。

  他直截了當地對我說——聲音嘶啞,鄉音很重,證明了此人的社會地位。

  他說:「先生,在旅途一家咖啡館裡,我看到了《吉爾·布拉斯》。我拜讀了您的大作,對它很……感興趣。」

  「謝謝。」

  「於是我就回來了。」

  「啊!」

  「是的,是想同您談談。您所談的事都是真的嗎?」

  「絕對是。」

  「沒有一點虛構?」

  「沒有。」

  「既然如此,我也許能向您提供一些情況。」

  「請說吧。」

  「不。」

  「怎麼,不行?」

  「我說以前得先核實一下情況是否屬實。」

  「核實?」

  「我得單獨留在這個房間裡。」

  我驚訝地看他一眼。

  「我不太明白……」

  「我拜讀大作時冒出一個念頭。您文章裡的某些細節,與我偶然發現的奇事,有奇怪的巧合。我如果錯了,我會保持沉默。但要弄清我是否錯了,就得讓我獨自留下……」

  這個要求意味著什麼呢?我後來想起此人在提要求時,神色不安,表情憂慮。但當時我雖然有點驚訝,卻不覺得他的要求有什麼特別不正常的地方。

  再說,還有一種強烈的好奇心在驅使著我!我回答說:「好吧。要多長時間?」

  「噢!三分鐘,不會更長,從現在起三分鐘後,我再去找您。」我出了房間,到了樓下,掏出表。一分鐘過去了。兩分鐘……為什麼我緊張得透不過氣來?為什麼我覺得這種時刻比其他時刻更為沉重?

  兩分半……兩分四十五秒……突然一聲槍響。

  我大步爬上樓梯,沖進去,不禁失聲驚叫起來。

  此人橫倒在大房間中央,一動不動,朝左邊臥著。鮮血和著腦漿從頭上流出。手邊有一支手槍,還在冒煙。

  他抽搐了一下,就一命嗚呼了。

  但是,除了這可怕的情景,還有一件事讓我恐怖,忘了立即喊救命,也沒有跪下身子看看這人是否還有氣。離他兩步遠的地方,有一張紅桃7!

  我拾起這張牌。七顆紅桃尖上都鑽有一個洞……

  半小時以後,訥伊的警察局長就趕到了。緊接著法醫也來了。最後是保安局長迪杜伊先生。我沒有碰屍體。現場查看是不能出任何差錯的。

  很快就檢查完了。尤其是什麼也沒有發現,或者說只發現很少一點東西,就更顯得快。在死者的口袋裡,沒有任何證件;在外衣上,沒有任何名字;在內衣上,沒有任何字母。總之,沒有發現任何能證明其身分的標誌。大房間依然井然有序。家具沒有移動,器物仍在原位。然而這人並不是只想尋短見,並不是因為他認為我家比別處更適合自殺才來我家的!總該有個原因才促使他下決心走上絕路。而這原因必然來自於他在這三分鐘裡獨自觀察到的情況。

  是什麼情況?他看到了什麼?他無意中撞見了什麼?他探到了什麼可怕的秘密?真是無從推測。

  但到了最後一刻,發生了一件事情,我們覺得十分重要。當兩名警察彎身抬起屍體搬到擔架上時,發現死者一直緊握著的左手鬆開了,一張揉皺了的名片掉了出來。

  名片上寫著:喬治·昂代馬特,貝裡街三十七號。這意味著什麼呢?喬治·昂代馬特是巴黎大銀行家,是金屬銀行的創建人和董事長。這家銀行極大地促進了法國冶金工業的發展。他生活奢華,有四匹馬拉的轎車和汽車,養了一圈賽馬場上的駿馬,他家高朋滿座。大家都讚揚昂代馬特夫人優雅美麗。「這是死者的名字?」我悄聲問道。

  保安局長彎下腰說:「不是他。昂代馬特先生臉色蒼白,頭髮有些花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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