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勒布朗 > 俠盜亞森·羅平 | 上頁 下頁
二三


  「那麼先生,您要遇見他,請告訴他,這樣一件珍貴的紀念物,是別人家庭的財產和榮耀,由他保存並不正當。儘管他可以摳下上面的鑽石,但王后項鍊始終屬￿德勒—蘇比茲家族,就如同我們的姓氏,我們的榮譽一樣,屬￿我們。」

  騎士簡單地回答:「我會告訴他的,夫人。」

  他向她鞠了一躬,又向伯爵打了招呼,隨後向在場的賓客一一致意,走了。

  四天以後,德·德勒夫人看到臥室桌子上放著一個紅皮珠寶盒,上面印著紅衣主教的紋章。她打開盒子,裡面裝著王后項鍊。但是,在一個一心想把事情辦得有始有終合乎邏輯的人生活裡,一切事情都應該達到同一個目的——作一點披露是不會壞事的——於是,次日,《法蘭西回聲報》發表了一則引起轟動的消息:王后項鍊,從前德·德勒—蘇比茲家失去的那件著名首飾,已被亞森·羅平覓得。亞森·羅平立即將此物送還給合法的主人。對這種高尚的具有騎士風度的行為,我們只能表示歡迎。

  § 六、紅桃7

  我一直為一個問題所困擾。它常常冒出來:「我是怎樣認識亞森·羅平的呢?」

  我認識他,這是無人懷疑的。我積累的有關這個令人困惑的人的詳細資料,我敘述的無可辯駁的事實,我帶來的各種新證據,我對他某些行為所作的解釋——這些行為,人們只看到外表,卻沒有深入探索其內在原因和潛在的動機——這一切都表明,我與他的關係,如果算不上親密無間——因為亞森·羅平生活飄泊不定,不可能做到這一點,至少也可以說是友好的知心的。

  但是,我是怎樣認識他的呢?我為他樹碑立傳的熱情是從哪裡來的呢?為什麼是我,而不是別人來作這件事呢?答案很簡單:作出這一選擇僅僅是出於偶然性,而不是由我有意努力所導致的。正是這種偶然性使我上了路。我是偶然地同他共走了一段最離奇最神秘的冒險經歷,由此結下了難解之緣。最後,還偶然地在他出色導演的一齣戲裡充當了演員。這齣戲隱晦,複雜,情節曲折,使我敘述起來感到十分為難。第一幕發生於六月二十二日那著名的夜晚。人們對那一夜已經談了許多。至於我呢,我可以立即表明,我當時舉止相當反常,原因是我回家時精神狀態,非常特別。那天,我們幾個朋友在瀑布飯店吃晚餐,我們抽著煙,茨岡人樂隊演奏著憂傷的華爾茲舞曲,整個晚上,我們聊的都是兇殺盜竊案,可怕的黑暗的陰謀之類。這對睡眠總是不利的。

  聖馬丁夫婦坐汽車走了,讓·達斯普裡——這可愛的無憂無慮的達斯普裡六個月後戰死於摩洛哥前線——與我是在又黑又熱的夜晚走回來的。我是一年前搬到訥伊的,住在馬約大街邊的一幢小屋。我們走到屋前時,他問我:「您從來沒有害怕過?」

  「什麼念頭!」

  「當然啦,這小屋孤零零的!沒有左鄰右舍……四面都是空地……真的,我並不是膽小鬼,可是……」

  「是呀,您很快活嘛!」

  「噢!我也是隨便問問的。聖馬丁夫婦說的強盜故事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他握了握我的手,離去了。我拿出鑰匙,開了門。「哦,好傢伙!」我低聲說,「昂圖瓦納忘了給我點上蠟燭。」我突然記起來:我讓昂圖瓦納休假,他沒在家。

  在這又暗又靜的屋裡,我立即覺得不舒服。我摸索著,儘快上樓進了我的臥室,並一反常態,馬上將門鎖上,插上門閂,然後點上蠟燭。

  蠟燭的光焰使我恢復了冷靜。可是我仍小心地從槍套裡拔出左輪手槍,這是一支大號槍,射程遠,我把它放在床邊。作了這種防備以後,我就放心多了。我上床躺下,也像往常一樣,為了催眠,拿起床頭上那本每夜都要讀的書。

  我大吃一驚。在前一夜用裁紙刀標出的地方,有一個信封,上面蓋有五個紅色火漆封印。我急忙拿起來。信封上寫著我的姓名,並標著:「急件」。

  一封信!給我的信!是誰放到這地方的呢?我有些緊張,撕開信封讀了起來:從您拆開這封信起,不管發生什麼事,不管聽到什麼聲音,都不要走開,不要動,不要喊叫。不然,您就完了。

  我也不是膽小鬼,像別人那樣,我也知道如何面對真實的危險;對於那種我們臆造出的虛構危險,我也會像別人那樣一笑置之。但是,我再說一次,我當時的精神狀態反常,神經極度緊張,容易衝動。再說,這封信裡難道沒有讓人感到無從說起的心慌的東西嗎?難道沒有使最勇敢的人也受到震動的東西嗎?我緊緊捏著信紙,一遍又一遍地看著那威脅性的語句:「不要動……

  不要喊叫……不然,您就完了……」

  「去他的吧!」我想,「這是開玩笑,無聊的惡作劇。」我想笑,甚至想放聲大笑。可為什麼沒笑呢?是什麼說不清楚的恐懼堵住了我的喉嚨呢?

  我至少得吹滅蠟燭。不,不能吹。「不要動,不然,您就完了。」上面寫得明明白白。

  不過,何必要和這類自我暗示對著幹呢?它們常常比最確切的事實還顯得真切。只用閉上眼睛就行了。於是我合上眼睛。就在此時,一聲輕響打破了寂靜。接著是一陣劈啪聲。我覺得聲響好像來自隔壁的大房間。那是我的辦公室,和臥室只隔著候見室。

  真正的危險臨近了,我十分緊張,覺得自己就要一跳而起,抓起手槍,向大房間沖去。然而我並沒有起來:對面的左窗上,窗簾動了一下。

  無可懷疑,窗簾確實動了。而且仍在動!我看見——啊!我看得清清楚楚——在窗和窗簾之間那塊極窄的地方有一個人,使窗簾無法垂落。

  那人也看著我,他是透過窗簾稀疏的網眼看著我的。於是我明白了。他的任務就是把我鎮住,讓其他人運走贓物。起來?抓起手槍?不可能……他守在那裡!只要一動,輕輕一叫,我就沒命了。

  一下猛烈的敲擊震撼著房屋。隨後又是兩三下小的,好像是錘子在敲什麼尖樁子,又被反彈回來似的。至少我是這樣想像的,因為我腦子亂糟糟的。

  別的聲響此起彼伏,一片嘈雜,表明他們毫無忌憚,在放開手腳大幹。

  那警告有道理:我沒有動。是膽小?不,確切地說是精疲力竭,我的手腳完全動不了。識時務也是一個原因,為什麼要反抗呢?這個人背後還有十來個人,一呼即來。難道我為了救下幾塊掛毯,幾件小玩意,而要把命送掉?

  這種折磨持續了一夜。真是難以忍受的折磨,可怕的恐慌!嘈雜聲停止了。但是我仍等待著這聲音重新開始。那個人一直在那兒!一直拿著槍監視我!我驚懼的目光始終沒有離開他。我的心怦怦直跳,全身冷汗直流!

  我忽然感到一種難以言表的輕鬆:一輛聲音十分熟悉的運送牛奶的車子在大街上駛過。同時我覺得,黎明透過百葉窗來到了房間。另外,黑暗中升起了晨曦。

  日光終於照進了房間。其他車輛也來來往往。夜裡的鬼魂都不見了。

  於是,我向床頭櫃伸過手去,慢慢地,悄悄地。對面沒有動靜。我盯住窗簾隆起的地方,必須瞄準那裡。我精確地計算如何下手。我一把抓住手槍,抬手就是一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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