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艾勒里·奎恩 > 哲瑞·雷恩的最後一案 | 上頁 下頁 | |
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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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是。」彩虹鬍子叫起來,「你誤會了。據我所知,沒有人想得到這——這個秘密。可是總是有可能有人想要得到,我不知道他們的目的或身份。我只是事先防範那個遙遠的機會罷了。可是這個機會非常遙遠,所以我不會告訴你我的名字或任何事情!因為如果沒有發生事情——我想不出會發生什麼事情——我不要其他人擁有一條清楚的線索去探討我的秘密。我相信這樣說夠坦白了,巡官。」 「老天在上。」巡官嘟囔著說,「這還不過分嗎?老兄,挺清楚了。」他一拳揮在桌子上,「起先我以為你是瘋子,現在我不知道該怎麼想,不過聽好「如果你立即給我滾出這個地方,我會好過些。滾!出去!」 彩虹鬍子滿臉誠實,疑惑地坐在那裡;這時候電話又響起來。薩姆跳了起來,滿臉羞紅,好像小男孩偷蘋果被逮個正著,把拳頭塞進口袋裡。 「好啦,好啦。」他對著話筒支支吾吾,然後放下電話大聲說,「對不起。我——我今天早上起床時,火氣較大。我猜,我不習慣你這種——」他又難過地嘟囔起來——「案子。我不過是個普通的笨蛋,無法習慣要當一個信封的奶媽……沒錯,我連對人客氣一點都要發瘋!你20號打電話來時,我怎麼知道你就是你呢?」 客人欣慰地吐了一口大氣:「我真是太高興了——唉。非常聰明,巡官,真的非常聰明。我打電話給你時,我應該說——我想想看——哈!『我是從天外來的人。百萬!』我這麼說,你就知道是我了。哈,哈!」 「哈,哈。」巡官說,「『我是從——」,他謹慎地搖搖頭。接著一線希望閃過他的眼睛,「但是,我的費用可不——」 「啊,你的費用。」彩虹鬍子說,「對了,對了,我差一點忘了。巡官,接下我這個奇怪的小案子,你的收費是多少呢?」 「就為了替你把這個討厭的信封放在我的保險箱裡?」 「沒錯。」 「那得花上你——」巡官急迫地說,「只要五百串鈴鐺。」 「鈴鐺?」彩虹鬍子重複地說,顯然糊塗了。 「鐵砂,美金,大洋!五百塊!」薩姆大聲說。他熱切地搜尋客戶臉上為難的神色:那個躲在可怕鬍子下面的下巴應該掉了下來,他希望如此獅子大張口可以嚇退來人,他也不失顏面地可以松一口氣。 「噢。」客人微微地一笑,一點兒也不驚訝的樣子。他伸手摸索松垮的衣服,掏出一個厚厚的皮夾,抽出一張硬挺的鈔票,丟到桌子上。 那是一張嶄新的千元大鈔。 彩虹鬍子輕快地說:「巡官,我想一千美元是比較合理的價錢。這是一樁不尋常,而且——啊——不正統的案子,何況,花這錢,對我也是值得的。求得心安,一種安全感——」 「嗯——哈。」薩姆吞吞口水,驚愕地用手指摸著鈔票。 「事情就這麼說定了。」客人繼續說,一面站起身,「另外還有兩個條件。巡官,我得要求你一定要遵守。第一,你不可以——平常話怎麼說來著?——叫人在我離開辦公室時給我盯梢;還有,除非我在某個20日當天沒有打電話給你,你不可以找我。」 「那當然,當然了。」薩姆聲音顫抖。 一千美元!歡樂的淚水聚集在他頑石般的眼睛裡。這些日子生意真是清淡啊!把一個瘦不拉嘰的信封鎖在保險箱裡,就收到一千美元! 「第二——」來人輕快地走向門邊,「如果我哪個20日沒有打電話給你,你不可以打開信封——除非在哲瑞·雷恩先生面前才可以這麼做。」 巡官的嘴巴張得跟蝙蝠洞一樣大。這個最後一擊非同小可,比賽結束了。彩虹鬍子不屑地笑笑,快步走出門去,消失了。 佩辛斯·薩姆小姐,自由、白皙、過了二十一歲、女性、蜜色頭髮,就園藝的眼光來說,她是父親眼裡的蘋果,也就是俗話說的掌上明珠。這時她急忙扯下頭上的耳機,輕巧地放進前廳她桌子的底層抽屜裡。這個抽屜用來接收安裝在父親現代化辦公室裡的竊聽器傳來的話。這時巡官的門打開了,層層包裹的高個子、戴著藍眼鏡和不可思議的鬍子出現了。他好像沒看見佩辛斯似的,真可惜,他好像只有一個目的:趕快摘下眼鏡、鬍子,趕快離開薩姆偵探社。外面的門在他背後砰一聲關上,就在這一刻,佩辛斯——向來比大部分女性欠缺美德修養——畢竟她沒應允什麼承諾——沖到門邊,及時窺得一撇美妙的鬍子掃過走廊的角落,鬍子的主人瞧不起電梯,飛奔下樓。佩辛斯吮著下唇,浪費了寶貴的三秒鐘;然後她搖搖頭,美德獲勝了,她只好匆匆回到前廳。她沖進父親的房間,藍色的眼睛因為興奮而放出光彩。 薩姆巡官仍然呆若木雞,無力地坐在桌子上,一隻手拿著牛皮信封,另一隻手拿著千元大鈔。 他沙啞地說:「佩蒂,佩蒂,你看見了沒?你聽見了沒?那傢伙夠奇怪了吧?是我瘋了,還是他瘋了?搞什麼鬼呢?」 她說:「噢,爸,別白癡了。」她搶過信封,眼睛在跳舞。手指摸摸壓壓,裡面有東西吱啦作響,「嗯,裡面還有一個信封,形狀也不一樣。好像比較方,親愛的爸,我想——」 「哼,你別想。」巡官急急地說,把信封搶過來,「記住,我拿了這傢伙的錢。佩蒂,是十個一百,一千美元!」 「你好凶。」佩辛斯抱怨說,「我不懂為什麼——」 「聽著,小鴿子,這表示你有了一件新衣,就這麼回事。」 巡官把信封塞進辦公室保險箱最隱秘的角落裡。他把鐵門一關,回到桌旁,坐了下來,擦乾眉毛上的汗水。 他咕嚕說:「實在應該把他踢出去的。我從來沒見過這麼瘋癱的事。要不是你打電話吵我,我一定把他轟出去了。瘋了,如果哪個傢伙把這場對話刊在書上,沒有人會相信是真的。」 佩辛斯的眼睛如夢如幻:「是件可愛的案子,真是可愛!」 「對腦筋壞掉的人才是。」巡官咬著牙說,「要不是為了千元大鈔,我才——」 「才不!他——嗯,他是個怪人。我想他不是一個腦筋燒壞的大人。爸,他沒有發瘋的!——不可能有人有本事像他一樣,把自己打扮成像童話故事裡的人物,而且……我想你對他的鬍子也印象深刻吧?」佩辛斯忽然說。 「鬍子!看起來更像是染過的羊毛。」 「簡直是件藝術品,滑稽的藝術品。那些卷毛實在太精彩了,不過,這件事一定有蹊蹺。」佩辛斯喃喃說,「我可以看出這個人需要化妝掩藏自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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