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艾勒里·奎恩 > X的悲劇 | 上頁 下頁
七四


  「你們二位回想一下,在薩姆巡官敘述後的討論時,我曾說謀殺的經過我已大致清楚,但並未進一步闡明,理由是,當時我無從清楚判斷伍德是兇手或是共犯。我懷疑伍德並非真凶,只是共犯,可是,伍德直接涉及這樁命案卻是不爭的事實。因為,若伍德不知情而兇手把手套偷塞到他身上——亦即伍德無辜被嫁罪——如此,手套要不就在搜身時被發現,要不就是伍德自己發現也必然立即報告警方;換句話說,手套既未在他身上找到,又不見他主動報告,那只有一種可能,他利用通知警員墨洛的機會帶走手套並予以消滅,這就表明了他涉案,他知情,不管他處理這手套是為自己還是替別人。」

  「清清楚楚——跟拍下照片來一樣清清楚楚。」薩姆低聲應著。

  「這裡,有個關於心理學上的驗證,」雷恩輕柔地繼續解說,「我們依據邏輯再來清理伍德的涉嫌,當然,他不應一開始就存有如此僥倖心理,希望自己行兇後有機會離車並扔掉手套,不,他絕不該冒這個險,而應該有一個最基本的心理準備,即他沒機會處理掉手套,事後的搜身,這副手套會在他身上被發現,而這正是這個巧妙的謀殺計劃中最最絕妙的一環!因為即使伍德身上發現手套,即使車上再無任何一副手套,他仍能理直氣壯面對審訊。畢竟,售票員戴著手套一向被視為理所當然,就算在炎熱的夏天,手套仍是他執勤時的正常配備。想想看,一位售票員,整天得收錢找錢,他擁有這一點基本的心理方面優勢,即手套在他身上發現會被看成理所當然。順著這可信的推論,使我對自己有關手套的整套想法更加確信,畢竟,如果伍德事先並無把握消滅這保護他行兇的必要道具,那他就得使用最尋常最不惹眼的護手方式,比方說手套。手帕既不自然,也難以確保隔絕毒針。

  「另一方面,伍德的謀殺計劃其實應避開雨天,雨天迫使車門和車窗密閉,因此選在好天氣的日子下手比較有利。若是好天氣,他隨時有機會將手套偷扔出車門或車窗之外來消滅罪證,而警方也無從認定丟棄者是誰——這一點對伍德很安全——畢竟整輛車上誰都有機會也有嫌疑;同時,好天氣時,電車一路開來乘客上上下下頻繁,警方也非得考慮兇手早已離車這種可能性不可。那既然選擇好天氣下手最有利,何以最後他卻在個暴雨滂沱的日子來謀殺隆斯崔呢?這實在困擾我相當一段時間,但經過一段專心推敲,我認為不管晴天或下雨,這個特別的晚上可提供兇手一個幾乎是千載難逢的好機會,最重要的原因是,當天隆斯崔有一大群朋友同行,其中每一個人都有可能成為嫌疑犯。可能正因為這個突如其來的好運氣太誘人了,讓他顧不得原訂的計劃毅然出手,而惡劣的天氣果然也干擾了他本來更周詳的殺人計劃。

  「而且,身為一名售票員,他當然更擁有一般兇手所沒有的另外兩樣優勢。第一,眾所周知,售票員的制服外套口袋,為了裝零錢並且收錢找錢不斷摩擦,因此皆襯著一層堅韌的皮革,他大可放心把兇器放進其中一個口袋,隨身攜帶,一抓住好機會隨時可下手。我猜,售票員極可能把這浸了毒液的插針軟木塞,帶進帶出已數星期之久;第二,身為售票員,他比車上任何人有更多的機會,把兇器偷放進被害人口袋中,因為,正如四十二街電車當天實際情況一般,每名乘客都必須通過售票員身邊,尤其在交通高峰時間大批乘客蜂擁而上時,這個優勢更是確立。於是,加上這兩樣合情合理的心理方面的討論,對我個人而言,更確信了伍德的涉嫌——」

  「不可思議,」布魯諾這時再次讚歎,「不可思議到可怕的地步了,雷恩先生,您所說的和史托普的自白,每一處細節都完全吻合,而我清清楚楚您並未和史托普談過話。

  「史托普坦白,那個插針軟木塞是他親手做的,至於純尼古丁毒液則正如謝林醫生在驗屍報告中所說的方法——從市面上買回殺蟲液加熱蒸發,來得到純度極高的純尼古丁毒液,然後,他再將針浸到毒液之中。至於,他將兇器放入隆斯崔口袋的時間,是隆斯崔站在後車廂幫同伴買票、等著找回零錢那一刻。在進一步自白中,史托普也提到,他原先的確計劃找個好天氣晚上下手殺隆斯崔,但當天晚上,他一見有一群人跟著搭車,覺得有機會把嫌疑轉嫁到這些人身上,這樣的機會不可失,使他顧不得天氣的問題。」

  「正如哪位學者專家所說的,思考勝於實證。」薩姆插嘴。

  雷恩仍帶著微笑,「巡官,從你這麼一個實證主義者口中說出,這樣的讚美我覺得非常光榮——我繼續說下去,現在你可清楚了,從你對第一樁命案的敘述,我完全確定伍德的涉嫌,但我無從判斷他究竟是兇手,或只是個共犯,甚至只是另一位我所不知的兇手暫時利用的工具而已。這些,當然是警方接到匿名信之前的情形。

  「至於匿名信到達之後,很不幸的,我們沒有人知道伍德是寄匿名信的人,等我們做完筆跡鑒定知道真相,第二樁凶案已經發生,根本來不及防止。警方剛接到匿名信時,外表看起來,很像一個無辜的目擊者,意外得知了這可能帶來生命危險的兇殺真相,因此為了保命而冒險和警方聯絡。

  「當我看了信且知道伍德是寄件人,而我又確定伍德知情,絕非只是無辜的目擊者,由此分析這封信的意義便只有以下的可能:第一,這封信出自兇手手中,想誤導警方,把嫌疑栽到另一個無辜的人頭上;或是第二,這是作為謀殺共犯的伍德,基於某種理由想供出誰是真凶,或在兇手的指使下,要嫁禍給第三者。

  「但這裡有個錯誤的前提,即伍德已經死了,被謀殺慘死了。」雷恩手指交迭在一起,並再次合上眼睛,「在如此矛盾的直接照射下,我被迫得重頭來一次,根據此信及當時的情況分兩方面重新分析。

  「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在於:如果伍德是殺隆斯崔的兇手(而不是共犯),為何他自己反而喪命於默霍克渡輪上,誰殺了他?」雷恩帶著笑容回憶當時,「從這個問題,我們可順勢得到一些有趣的想法,我馬上看出有三個可能:第一,伍德就是兇手,還有共犯協助行兇,而到頭來這名共犯下手殺了他——可能是這名共犯怕伍德出賣他,或怕伍德以類似教唆犯罪的罪名,將謀殺責任栽到他頭上;第二,伍德是單人作案,並無共犯,而他想將罪名轉給無辜的第三者,但反倒被對方殺了;第三,伍德因其它不知名的理由被殺,和隆斯崔案沒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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