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艾勒里·奎恩 > X的悲劇 | 上頁 下頁
七三


  「超乎自然?」雷恩搖搖頭,「我從不相信奇跡,自然,我也不可能創造奇跡。若說在這一連串引人入勝的調查中,我會獲得某種程度的成就,我所有的,不過是觀察、詢問、談話和思考,如此而已,毫無神秘可言。

  「我們就從整體觀點開始好了,舉例來說,擺在我們面前這三樁罪案,最單純的是第一樁。隆斯崔乍看離奇的死亡,其實有清晰的邏輯可依循。你們二位應該還清楚記得,我所知隆斯崔被殺的情況,是通過間接而理論不足的方式得到的——全是轉述來的,而不是直接接觸到罪案的相關種種,這非得謹慎克服不是親身觀察所必有的落差。然而,無論如何我得再強調一次,」——說到這裡,雷恩帶著感激的神色面對薩姆——「薩姆巡官的敘述非常準確而且非常詳盡,讓我如同親臨現場,目睹這出兇殺戲劇的前後一切經過和細節。」

  哲瑞·雷恩先生的眼睛亮了起來,「這一樁發生於電車上的謀殺案,有個簡單結論是毫無疑義的。它幾乎是呼之欲出。而直到現在這一刻,我還弄不清為什麼以你們二位如此敏銳的腦子,會讓這麼清楚自我顯現的事實溜出你們的視線和思考之外。總而言之,殺人兇器本身的特性已清楚透露出,兇手不可能用赤手直接使用,而不讓這些毒針刺傷自己從而喪命。巡官,你自己便是小心翼翼地避免碰到這個插滿針的軟木塞——因此你用鉗子來夾,隨即放進香煙盒裡。你已清楚地把這件兇器的特點告訴了我,我也就立刻看出,兇手必定有某種保護自己手掌和手指的措施,方能在電車中,帶著這個精巧的殺人利器,順利放入隆斯崔的口袋之中。我再說一次,我當時立刻看出這一點,儘管我並未親眼見到兇器本身,但由於你的描述這麼清晰,我不可能錯過這關鍵的一點。

  「於是,有個疑問自然跟著浮現:保護手部最自然的方式是什麼?最簡單的答案是:手套。當然,手套對兇手來說是否合用?我們知道,對於他的謀殺計劃而言,手套簡單而實用——手套的厚度提供周全的保護,尤其是皮革質料的手套;而且,對一般人的正常穿著而言,戴著手套比其它任何不尋常的護手方式,要顯得自然不突兀。畢竟,在一件計劃周詳的謀殺案中,我們沒理由認為,兇手會放棄最自然、最適宜、最足以保護手部的手套,而改用另一種奇奇怪怪的護手方法;退一步來說,若戴著手套被人瞧見也不顯眼也不致引起疑問。而我們來想,其它能符合手套的功能,又不至於太礙眼太引人注目的方式還有什麼?應該是手帕。

  「但攜帶手帕也許很自然,但一條纏在手上的手帕卻多少不對勁,引人好奇,而更要緊的,對尖銳的針並不能提供足夠的保護。我也考慮過,兇手是否也可能用薩姆巡官的方式來做——就是用個小鉗子來夾,但稍稍一想馬上就可推翻這個假設,畢竟,在兇手夾著避免刺傷自己的同時,這種的操作動作未免太精巧也太明目張膽了——想想看,擁擠不堪的車廂裡,幾乎沒有自由活動的空間可言,這使得這種方式完全不可行。

  「至此,我認為事情非常明確,兇手把軟木塞放進隆斯崔口袋時,他必定戴著手套。」

  薩姆和布魯諾面面相覷,雷恩閉上雙眼,用低沉平靜的聲音繼續說:「我們知道,軟木塞放進隆斯崔口袋的時間,是他上車以後的事,從事後每個人的證詞都可確定這點;而我們也知道,打從隆斯崔上車之後,車門和車窗就再沒打開過。當然有兩個例外我們不能忽略,但其實這也毫無疑問,兇手必定是事發之後薩姆巡官偵訊過的、還留在電車上的一員,而從隆斯崔及其友人上車之後,就再沒有人離開電車一步,除了一個例外,這個人奉達菲警官之命下車,但很快回到車上來。

  「我們也十分確定,車上所有人稍後在車庫接受偵訊,經過徹底的搜身,並沒有任何手套的蹤跡;而且,你們也必定記得,這批人下車到進入車庫這一小段路,兩旁全站著警員和刑警,事後這段路一定範圍之內也未發現手套。還有,巡官,你仔細回憶一下,在你跟我敘述完所有經過之後,我是不是特別問到,這批人的隨身攜帶物品是否有手套一類的東西,當時你也斷然否認。

  「換句話說:雖然兇手仍然留在車上,但這裡有個極不尋常的情況,就是執行兇殺的這個重要道具,居然在行兇後不翼而飛了。它不可能被扔出車外,因為隆斯崔一行人上車之後,車窗就沒再開過一個縫;它也不可能被丟出車門外,因為僅有的幾次開門,都由達菲警官親自把關動手,確認絕對沒人可混水摸魚,否則達菲警官一定會注意到且報告此事;這手套也不可能在車上銷毀扔掉,否則搜車時必有殘骸存留而立即被發現;甚至也沒機會交由共犯或偷塞到某個無辜的乘客身上,因為那樣的話手套也自然會浮現,而浮現在共犯身上和在兇手身上基本上並沒兩樣,至於嫁罪其它乘客的情形,很顯然在搜身時證明並未發生。」

  「如此說來,這幽靈般的手套究竟怎麼憑空消失的?」雷恩停下來,喝了一小口咖啡,那是稍前胖法斯塔夫端來給這主客三人的。「推論至此,二位,我真心告訴你們,我心裡非常振奮,布魯諾先生你提到奇跡,這一刻擺在我眼前的不就是個奇跡嗎?但儘管手套的消失如此神秘難解,但我依然不相信較無稽的解釋,只簡單尋求不違背古老邏輯法則的理性解釋,意即它必定是經過某種方法、經過某種媒介處理掉的。手套既沒有扔出車外,也沒留在車上,那答案很單純了,就是有人下車順便帶了出去。我們知道,事發之後,僅僅只有一個人下過車,這個人就是售票員查爾斯·伍德,經過達菲警官下令並親自開門,前去通知警員墨洛以便向總局報案。至於在第九大道執行交管任務的警員希坦菲德,看見可疑主動跑來一事,由達菲親手開門,而上車後也就從此一直待在車上;至於伍德找來的警員墨洛,情況和希坦菲德一模一樣。也就是說,凶案發生後,有兩個人上了車,全是警員,但離車的人就只有一個伍德,當然,他是去而複返,最後仍留在車上。

  「於是,我被迫面對這麼一個結論,極不可能,極異想天開、極其違背外表常理:把手套帶離兇殺現場並予以處理的人,竟是電車售票員查爾斯·伍德。當然,這個結論一開始連我自己都悚然一驚,但卻如此確鑿、合邏輯而且無從妥協,我不得不接受這個結論。」

  「真是神奇得不得了。」布魯諾長歎。

  雷恩露齒一笑,繼續說:「好,是查爾斯·伍德帶走手套並予以消滅,究竟他就是兇手或他只是共犯?是否他只是利用事發的騷亂聲,由兇手手中接過手套負責消滅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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