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艾勒里·奎恩 > 美國槍之謎 | 上頁 下頁 | |
六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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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滿合理的。」我咕噥著說。 「根本就是合理的。現在來探討第二種可能,即巴克的演出難度過大而無法勝任——這種設想也站不住腳。演出當天下午舉行的最後一次彩排,霍恩是親自參加了的。那麼,為什麼我認定參加彩排的是他本人而非替身?是這樣,那天下午的彩排前後,霍恩實際上跟許多人說過話,包括伍迪、格蘭特、吉特等人——語音上無論別人模仿得怎麼惟妙惟肖,熟悉他的親人或朋友都會辨別出來的。另外,就在彩排結束後,格蘭特給了他一些現金,而他開給格蘭特一張支票,而且是當著他的面簽署的。調查證實,那張支票已經轉入銀行,換言之,支票上的簽字是巴克本人的筆跡,不會有錯。所有這些都能證明:出席彩排的是巴克本人。彩排與真實演出在內容上毫無二致,而霍恩又是順利無誤地走完了全部過場——格蘭特與柯利都曾證實這點,那麼顯然該演出中並不存在霍恩無力勝任的項目。 「到此,如果巴克既沒有突然患病,也沒有他勝任不了或是望而生畏的表演項目,那為什麼要不惜重金雇用過去的替身演員替他出場?甚至接下來,為什麼當他的替身演員遭到槍殺之後,霍恩並未走出來說明一切,對警方解釋清楚呢?假如他在這件命案中是無辜的,他應該意識到自己有義務站出來。 「那麼,霍恩沒有走出來證實自己的無辜,我想可能有兩種解釋。第一,他可能早就意識到有仇家向他索命,於是雇來替身做自己的替死鬼;那樣的話,謀殺發生後他會害怕因露面而向對方揭示自己仍然活著,從而招致進一步的追殺。只要對方認為霍恩已死,那麼他就是安全的。但在這種情況下,他又何必要對女兒與好友隱瞞?也正是這點提示我在隨後的偵查中強調對格蘭特與吉特進行全方位全天候的監視——行動要跟蹤、電話要竊聽、通信要拆閱……但是一無所獲——沒有來自霍恩的任何信息,至少在最大刑偵能力範疇內是這樣。這一結果使我放棄了那種假設——霍恩因怕人追殺而設法逃避,故此無法與女兒和朋友聯繫; 「這也暗示了另外一種可能性——開幕式的當晚霍恩遭到綁架,而他的角色被一個事先潛入、居心叵測的人物冒名頂替;但這個冒名頂替者被霍恩的同夥或是朋友覺察並擊斃。但這種推側過於牽強,無法自圓其說;一件小事就可使它不攻自破:沒有任何來自綁架者的聲明——例如綁架動機(如果旨在向他女兒或朋友勒索錢財,更應指出數額才是)——故此,儘管我對放棄這一假設心存疑慮,也只好把注意力轉移到可能性更大的疑點上去。同時,這些假設都不足以使我披露我所知道的關於死者的一切;在時機未成熟之前而且其他事實也無定論的時候就揭開這個秘密,顯然存在許多弊端。因為我意識到如果我的推測是錯的,很可能導致霍恩真的喪命。伍迪的死是我沒有預見到的;當然,我也不可能預見得到。」 他沉默良久,從他緊鎖的眉頭上我可以看出伍迪命案使他內心百味俱生。我知道他一向深惡痛絕的就是某些偵探小說家把筆下的人物描寫成在別人的災難面前沒心沒肺、心境超然、輕鬆詼諧的那種態度。 他歎了口氣:「在這種情形下,我想到一個相關的問題:由於無法解釋霍恩的失蹤,而殺害他替身的人又鬼影不見,那麼有沒有可能霍恩本人就是兇手?這時我開始思考其他四個線索,也就是案發當晚調查中發現的疑點。他們不僅縮小了各種可能性的範圍,而且限定了兇手的特定條件,如果霍恩就是兇手,那他必須滿足那兩個條件才有可能。 「前兩條線索涉及體育館內的場地特點以及死者槍傷的特點。表演場在碗形體育館裡位裡最低,這很自然。即便是第一排觀眾席和包廂也都高於場地平面十英尺以上。在兩起命案中,根據波迪醫生的屍檢報告,子彈都是自上而下穿入受害者胸膛的;從表面上看這說明兩案的子彈都是從高處射下來的;也就是說是從觀眾臺上開的槍。當所有人都把這條報告當做真實發生的狀況加以接受的時候,我認為有個問題必須在我們斷言兇手從高處射擊之前搞清楚。那就是:當子彈飛向受害者的時候,他身體的確切位置是怎樣的?如果最終結論真是那樣——子彈是從高處打來的,那麼受害者當時的體位必須是完全垂直於地面的;也就是說,騎手與地面成直角地正坐馬上而不是朝其他方向傾斜。」 我皺了皺眉毛:「等一下,我有點跟不上了。」 「看這裡,我畫個圖解釋一下。迪居那,行個好,給我拿些紙和鉛筆來。」 一直坐在旁邊瞪著兩隻眼睛聽得入迷的迪居那跳起身來,急匆匆地取來了紙和筆。艾勒里飛快地在紙上勾畫了一會兒,接著抬起頭來:「看啊,就像我說的,如果我們沒有弄清楚子彈擊中人體時他的準確位置,射擊角度是根本無法斷定的。放大了的攝影相片顯示,兩個受害者在被子彈擊中的瞬間身體都處於向右側傾斜出與垂線成三十度角的狀態(從受害者而不是觀察者或攝像鏡頭的視點來看,應該是向左側傾斜。為避免造成混亂,我就繼續從觀察者的角度敘述,說他們是『向右傾斜』的)。現在來看這些示意圖。」 我站起來湊到他的身旁,他已經畫好了四個小圖形,看上去大致是下面模仿的樣子:「第一個圖,」他講解道,「表示的是,受害者的身軀處於正常的直立狀態,這是波迪醫生判斷的根據。人物心臟位置上的小箭頭代表子彈穿入身體的路徑。波迪醫生說那是一條自上而下、與地平面成三十度角的線路。第二個圖,表示人體依然處於直立狀態,也就是說,他的軀幹與馬背恰好成直角;從箭頭延伸開去的虛線清楚地體現了射擊的角度。這條線路的確是自上而下的,如你所見,而且似乎可以支持那種槍 「解釋得有點兒複雜,」艾勒里笑道,「但是完全正確。至此,當我弄清這一點後,便排除了對兩部分人的懷疑——那可真是如風捲殘雲般大規模的排除!第一部分,是觀眾席上所有的人,甚至包括第一排坐位上的人和各個包廂裡的人;因為包廂的底面距表演場地也有十英尺以上的距離,況且再計入坐在裡面的人的高度,就算在這裡射擊,開槍的高度也在距地面十三英尺以上。從這一高度射出的子彈若擊中一個原已偏斜出三十度角的軀體,只會在胸腔內造成更大的彈道角度,很可能形成自上而下的、與地面成六十度角的(按照波迪醫生思維的邏輯)貫穿彈道。如果你數學還行的話,就不難推出這一點;那麼,依六十度角的相應射擊高度,兇手非得爬到房頂上去開槍不可!第二組可以被排除在外的人是那些平臺上的攝影記者和工作人員,因為平臺距場地表面也有十英尺的高度;而且從平面位置上來看,從這個地點開槍,子彈只能迎面飛去,擊中騎馬者身體的正前面而不是側面。攝影機拍攝下來的影片可以清楚地證實這一點,還有,由此射出的子彈同樣會造成大於三十度的彈道。 「但是,子彈是沿著平行於地面的路徑飛來的,就像我圖上畫的那樣。那麼,兇手要射中目標人物的心臟,同時子彈又是平行於地面飛過去,他自己必須也是個騎在馬背上的人才行!你跟得上嗎?」 「難道我是個白癡嗎?」我抗議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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