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埃勒裡·奎恩 > 弗蘭奇寓所粉末之謎 | 上頁 下頁
七二


  「既然我們談到了兇手希望推遲發現屍體的時間,那有必要再提提另外一個問題……我覺得,這位神秘的兇手在清理現場時,不但要冒著非比尋常的風險,而且還費盡了周折,這一點,諸位肯定也想到了吧。例如——他得把屍體扛到樓下。但這可以理解,因為他得在早上抽出時間去解決一件曖昧的事,附帶說一句,到目前為止,我們仍未對這件事做出解釋。而且——他為什麼不嫌麻煩地幹了許多事?比如換新護墊,擦乾淨血跡等等。答案仍是一樣的,因為他需要早上的時間。如果第二天早上9點時威弗先生發現了血淋淋的書檔,他肯定會立刻懷疑到出了事,這樣一來,兇手溜出去辦事的機會無疑將嚴重受挫。如此看來,兇手要辦的事顯然十萬火急——這事如此緊迫,以至於在事情辦完前,他甚至不能冒險讓人懷疑到發生了謀殺……」

  艾勒里停了停,從胸前的口袋中掏出一疊紙片看了看。

  「我們已經得出了一個大致結論,即我們正在尋找的兇手和這個商店有著某種正式或半正式的聯繫。我們暫時將這個結論擱在一邊。」他終於開口說道,「在開始另一番思索前,我要提醒諸位記住我剛才的話……」

  「幾分鐘前,我曾請諸位注意四樣具體物證,它們都表明,週一夜裡,伯尼斯·卡莫迪小姐曾到過寓所。按照發現順序的先後,這幾樣物證分別是:『本克』紙牌,這是卡莫迪小姐和她母親獨有的嗜好;熏有紫羅蘭花香的『公爵夫人』牌香煙,這是卡莫迪小姐自己的品牌煙;卡莫迪小姐週一下午離家時減的帽子;還有她的鞋,這也是她離家時穿的。

  「現在,我要向諸位解釋的是,這些物證不但遠遠證明不了卡莫迪小姐曾來過寓所,它們恰恰表明了她那天夜裡根本就沒來過。」艾勒里緊接道,「『本克』紙牌是無可指摘的,牌擺放得很合理,所以我們暫時先不考慮它。」

  「但這些煙蒂卻將使我的解釋更具啟迪性。這些——」他舉起了展示桌上的一個煙灰缸——「這些煙蒂是在牌室的桌上發現的。」他從中拾出一個煙頭,高高地舉了起來。

  「諸位都看到了吧,這支煙幾乎被全部抽完了——實際上,只剩下了印著商標的一小截。這個煙灰缸裡有10至12個煙蒂,全都拍成了這樣,無一例外。

  「另一方面,我們在弗蘭奇家卡莫迪小姐的臥室裡發現了這些煙蒂。」他舉起了另一個煙灰缸,從那亂糟糟、髒乎乎的一堆東西中掏出了一支殘煙。「諸位都看到了吧,這當然也是支『公爵夫人』牌香煙,但這支煙抽了不到三分之一——卡莫迪小姐顯然只抽了幾口就把它掐滅了。這個煙灰缸是在卡莫迪小姐的臥室裡找到的,缸裡所有的殘煙都是同一長度。」

  「換而言之,」他微微一笑,「我們發現了這麼一個有趣的現象,即兩個煙灰缸裡的煙按理說應該是由同一個人抽的,但卻抽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結果。我們在調查中發現,卡莫迪小姐是個神經高度緊張的人,我們馬上就會對此結論做出解釋——那些非常熟悉她的人都記得,她抽起煙來一貫如此,總那麼浪費,總喜歡把殘煙弄得彎彎曲曲的,沒有一次不是這樣。」

  「由此能得出什麼結論?」一個明顯的停頓。「這個結論只能是:牌室桌上的那些煙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另有人抽了這些煙或把這些煙蒂放在那兒,但他並不知道卡莫迪小姐有個老的習慣,每支煙只抽三分之一就扔掉……」

  「說到那雙鞋子和那頂帽子,」不等聽眾們仔細琢磨他的最新見解,艾勒里又接著說道,「我們發現,那雙愛搗鼓的手又動了些手腳。從表面上看,卡莫迪小姐週一夜裡似乎來過這兒。週一下午和晚上都下著雨,她被淋濕了。離開寓所前,她脫掉濕透了的帽子和鞋,從臥室的壁櫥裡取出原

  先擱在這兒的衣物換上。但我們發現。帽子是帽沿朝下被塞進帽盒裡的,而鞋子的鞋跟則從袋口突了出來。

  「為驗證這兩樣東西的習慣性擺放方式,我們做了實驗。結果發現,絕大多數女士在放置帽子時,習慣將帽沿朝上,帽頂朝下;而且,當她們放鞋時,如果鞋上有大的裝飾扣,就像這雙,她們總是讓鞋跟朝下的,這樣,鈕扣就不會掛在鞋袋上。但壁櫥中這兩件物品的擺放方式卻表明:擺放者對女性的習慣一無所知。結論同樣非常明顯——那雙鞋和那頂帽子並不是卡莫迪小姐擱在那兒的,這事是一個男人幹的。因為男性放帽子時習慣讓帽沿朝下,而且男人根本無法理解鈕扣的重要性。架上所有鞋的鞋跟都露在外面,這是因為除這雙鞋外,其他的鞋碰巧都沒有鈕扣;那位把卡莫迪小姐的鞋放在鞋架上的人自然也就參照先例了,如果是個女人的話,她是絕對不會這麼做的。

  「我承認,如果將這三件物品單獨分開,一件件來看,那麼,它們確實微不足道,毫無說服力。但如果將三件東西結合起來看,它們所表明的強大事實則是不容忽視的——煙不是卡莫迪小姐抽的,鞋帽也不是她擺在那兒的,所有這些都是另一個人幹的——一個男人。」

  艾勒里清了清嗓子,他的嗓音儘管越來越嘶啞,但卻飽含著激情。

  「另有一件非常有趣的東西和這最新的推斷有著密切聯繫。」他接著說道。「威弗先生和我在檢查盥洗室時,發現了一起狡詐的偷盜事件。威弗先生的剃鬚刀刀片在週二早上失蹤了。週一下午5點30後,威弗先生用他的安全剃鬚刀修了臉,然後把它擦乾淨,放回了剃須器內,因為這是他的最後一把刀片,而且他也知道,第二天早上,自己沒准還得用它。威弗先生週一晚上很忙,所以忘了帶新刀片。週二早上,他很早就到了寓所——其實是8點30,因為弗蘭奇先生9點就到,他得在老闆來之前處理完一些事情並準備好報告。他打算在寓所刮臉,這時他發現,昨天傍晚還擱在那兒的刀片不見了。請允許我解釋一下,弗蘭奇先生沒有備剃鬚刀,他從不自己刮臉。

  「刀片為什麼不見了?顯然是有人在週一夜裡或週二早上趕在威弗先生來之前使用了刀片。可能是誰用了它?只有兩個可能性:弗蘭奇夫人或殺害她的兇手。弗蘭奇夫人可能把它當作某種切割工具使用;兇手可能用它剃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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