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埃勒裡·奎恩 > 弗蘭奇寓所粉末之謎 | 上頁 下頁 | |
七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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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桌上還有一隻煙灰缸,缸裡的煙蒂上標著的品牌名是『公爵夫人』——威弗先生再次證實,這是卡莫迪小姐的個人品牌。煙上熏有她最喜歡的香味,紫羅蘭花香。 「這麼看來,弗蘭奇夫人和卡莫迪小姐週一夜裡似乎都來過寓所,而且卡莫迪小姐還抽了她那特製的香煙,母女倆還玩了會兒她們喜愛的『本克』紙牌遊戲。 「我們在臥室的壁櫥裡找到了一頂帽子和一雙鞋。經弗蘭奇家的管家安德希爾小姐和女擁基頓小姐辨認,它們都是卡莫迪小姐週一離家時的穿戴物。謀殺就發生在週一夜裡,而卡莫迪小姐自離家後便下落不明。我們還發現,壁櫥裡少了一頂帽子,一雙鞋,這似乎表明:那女孩脫下了自己的濕鞋帽,換上了不見了的那套幹鞋帽。 「這個問題就說到這兒吧。」艾勒里停了一下,掃了眼四周,眼中閃著奇異的光。屋內鴉雀無聲,人們似乎都著了迷,只顧全心全意地聽他羅列那些不斷增多的罪證。 「我將提到非常重要的一點……既然我已經知道了寓所是兇殺現場,那麼,問題又不可避免地出現了:兇手為什麼要把屍體移到樓下的櫥窗裡?他這麼做是出於什麼目的?他肯定是有目的的——那些精心策劃的奸詐詭計我們見多了,自然不會相信兇手是個瘋子,會無緣無故地幹出些傻事。 「第一個可能性就是:兇手轉移屍體的目的就是為了使寓所看上去不像是兇殺現場、但這和事實不符。因為,如果兇手想清除寓所中所有的犯罪痕跡,他為什麼不把『本克』紙牌、煙蒂、鞋帽一起清理掉?確實,如果屍體沒有被發現或沒有人懷疑到發生了謀殺,那麼,即使找到這些東西,人們也不會想到有人犯了罪。但兇手不能指望永遠藏著屍體。總有一無它會被發現的,到那時,寓所將被搜個遍,紙牌、煙蒂和其他東西都將表明:寓所就是兇殺現場。 「因此,兇手轉移屍體顯然是另有原因。會是什麼原因呢?經過反復琢磨,我們得出了結論——是為了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這個結論是怎麼得出來的?很簡單,不過是動動腦筋罷了。櫥窗展示每天都在12點整開始,這是一條不變的定例。正午之前,沒人會進櫥窗。這些都是人盡皆知的事實。如果將屍體藏在壁床裡,那麼,兇手便可以絕對放心,在正午12點15分之前,她是不會被發現的。這就是現成的理由——它是混沌中的一線光明。既然櫥窗弊端重重,兇手又為什麼要選它作為藏屍所?諸如此類的問題使得原本就毫無頭緒的案情變得更加複雜。現在我們已經可以確定,兇手之所以不嫌麻煩地將屍體扛下六層樓,藏進櫥窗裡,是因為他知道,這樣一來,整個早上屍體都不會被發現。 「從邏輯角度出發,這顯然又引出了另一個問題:兇手為什麼要推遲發現屍體的時間?仔細想想,諸位便會明白,只有一個理由能夠令人信服——因為他得在週二早上幹件事。如果屍體在早上被發現了,那麼這件事就有可能幹不成,甚至泡了湯!」 眾人屏住了呼吸,渴望著他的下文。 「這怎麼可能呢?」艾勒里問道,他的雙眼閃閃發光。 「我們暫時換個話題吧……不論兇手是怎麼進入店內的,他肯定在店裡呆了一整夜。他可以通過三種不同的方式進入店內,但卻絕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溜出去。他可能白天就躲在了店裡;他也可能在打烊後從雇員入口溜進去;或許還可能在夜裡11點,趁供貨卡車卸載第二天的食品時從貨物入口溜進去。他很可能選擇了最後一種方式,因為奧弗萊赫提沒見到有人從他的入口進樓,而且夜裡11點進樓也更符合兇手的目的,他不必從下午5點30起就一直在樓裡藏著,一直等到午夜。 「但他是怎麼出來的?奧弗萊赫提沒見到有人從他守的門出來;其他所有的出口都緊鎖著;三十九街上的貨門11點30就鎖上了,而弗蘭奇夫人15分鐘後才到店裡,半小時後,她才被殺身亡。因此,兇手沒有逃出去的退路,他只能在店裡呆一夜。那麼,在早上9點,商店開門營業前,他是出不去的。開門後,他則可以混跡在早到的顧客中溜出商店。 「但這兒又出現了另一個問題。如果9點時他能自由地離開商店,那他為什麼不直接去幹他要幹的事?為什麼還要費盡周折地把屍體藏進櫥窗,以保證她不被提前發現?問題的關鍵在於,他確實轉移了屍體。這樣看來,9點時,他不能自由地離開商店。他必須推遲屍體被發現的時間,因為即便在9點後,他仍得呆在店裡!」 眾人同時發出了一聲短促的驚歎。艾勒里的目光迅速地在屋內掃過,似乎急於確定到底是誰被驚得目瞪口呆,或許還露出了恐慌之色。 「看得出來,你們中有幾位已經得出了結論。」他微笑道。「我們這位兇手9點之後還得呆在店中的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他和商店之間有著某種聯繫!」 這一次,眾人的神情有了差異,有的不信,有的懷疑,有的畏懼。每個人都下意識地和鄰座拉開了距離,似乎突然意識到這最後一句話將許多人都牽扯到了其中。 「是的,這就是我們得出的最後結論,」艾勒里的聲音不帶任何感情色彩。「如果我們這位神秘的兇手是店裡的雇員,或者是店裡的主管人員,甚至是高級行政人員,那麼一旦屍體被發現,而他不在場,這肯定會引起人們注意的。他絕不能讓人注意到他不在場,但同時,他又必須脫身去辦一件至關重要的事。他進退兩難。這份備忘錄,」——他向眾人展示了一下那張藍色備忘錄——「是威弗先生頭天晚上留在桌上的,兇手肯定看過了。備忘錄上寫得清清楚楚,威弗先生和弗蘭奇先生將于第二天早上9點在寓所見面。如果他將屍體留在寓所裡,第二天早上9點時,謀殺就會曝光,警方將開始緝拿兇手,到那時,他根本就沒法溜出去幹他的神秘勾當,連打個電話都會被人盯梢。因此,在他溜出去辦事,起碼在他打電話出去之前,他得確保屍體不被發現。(如果沒人想起查電話,電話聯繫倒是一種不留痕跡的聯繫方式)他知道,若想確保屍體不被提前發現,唯一的辦法只能是把她藏進櫥窗裡。他這麼做了,而且幹得很成功。調查進行至此,我們終於弄清了兇手如何進店這個小問題。我們拿到了週一的時間登記表。我們剛才說過,這位兇手肯定是店裡的雇員,要不就是和商店有著某種其他聯繫。但從表面上看,所有人都像往常一樣在5點30或5點30前離開了商店。那麼,兇手一定是從貨門進入店內的,這是餘下的唯一途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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