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埃勒裡·奎恩 > 弗蘭奇寓所粉末之謎 | 上頁 下頁 | |
七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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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點是個心理學觀點,恐怕——」他苦笑了一下——「法庭是不會接受的。但不管怎樣,在我看來,它的說服力是無可辯駁的。因為我的大腦告訴我,櫥窗不可能是兇殺現場。任何一位潛在的兇手都會認為,選擇這種地方作案不僅荒謬、愚蠢,而且非常危險。會面與謀殺必須私下裡秘密進行——這是必備的具體條件。而櫥窗根本達不到這些要求。它距夜班總管的辦公室不到50英尺。周圍又有人定時巡邏。殺人必須開槍——但沒人聽到槍聲。我列舉了五個理由,其中任何一個單獨拿出來都不具有說服力,但如果將它們綜合在一起,其意義卻是非常重大的。奎恩警官和我本人由此推斷出,櫥窗不是兇殺現場。」 艾勒里停了一下。聽眾們一臉的迫切與渴望,專注地聽著他的每一句話。韋爾斯警督瞪著他那雙小眯縫眼,以一種全新的眼光審視著艾勒里。警官則陷在沉思之中。 「如果櫥窗不是兇殺現場,」艾勒里繼續說道,「那麼,兇手到底在哪兒殺的人?鑰匙將我們引向了寓所——作案所需的隱秘、照明,塗口紅的合理場所——看起來,寓所顯然是可能性最大的地方。奎恩警官相信我的判斷力和洞察力,同時,也因為初期調查當時正在進行中,他不能離開櫥窗,所以,他就派我來寓所,看看能找到些什麼。我照辦了,結果找到了些非常有意思的東西……」 「我在臥室的梳粧檯上找到了弗蘭奇夫人自己的這支口紅,這是我在寓所找到的第一件東西。」艾勒里從桌上拿起那支金色的口紅,讓眾人看了看。「這支口紅當即表明,弗蘭奇夫人週一夜裡曾來過寓所。我是在桌上一隻螺鈿小碟的卷邊底下找到它的,卷邊完全把它遮住了,這表明,兇手可能忽略了它。實際上,兇手根本不會想到要找它,因為他顯然沒有注意到,弗蘭奇夫人包裡那支口紅的顏色和她唇上的口紅顏色不符。」 「好了,我在梳粧檯上找到了口紅,這意味著什麼?情況似乎相當清楚:弗蘭奇夫人正在裡屋的梳粧檯前塗著口紅,這時有人打擾了她。但我搜查屋子時,卻發現口紅仍在桌上,所以我覺得,這說明弗蘭奇夫人不是在臥室被槍殺的。那麼,是什麼打擾了她呢?很顯然,要麼是有人敲門,要麼是兇手進屋時發出的聲響。但絕不會是後一種可能,因為兇手沒有寓所的大門鑰匙,這點我很快就會向諸位證明。那麼,一定是有人敲門了。而且,弗蘭奇夫人肯定也一直等待著這敲門聲,因為這聲音對她的震動如此之大,或者說對她而言如此重要,以至於使她立刻放下口紅,顧不上抹勻唇膏,便急匆匆地穿過書房,跑進前廳去為夜訪者開門。當時的情形可能是這樣:她開門讓來人進來,兩人進了書房。弗蘭奇夫人站在辦公桌後,來人面對著她,站在她右邊——也就是說,弗蘭奇夫人站在我現在的位置,殺手站在哈格斯托姆偵探現在坐著的位置附近。」 「我是怎麼知道的?」艾勒里迅速地說道。「很簡單。搜查書房時,我發現,桌上的這兩個書擋,」——他小心地舉起那兩個書擋,向聽眾展示著——「被人動了手腳,一個書擋毛氈護墊的顏色比另一個淺。據威弗先生介紹,這對書擋是格雷先生今年送給弗蘭奇先生的生日禮物,剛在桌上擱了兩個月。威弗先生還介紹說,書擋剛拿來時完好無缺,底座上毛氈的顏色完全相同,而且這對書檔從未離開過這間屋子,或者說,它們實際上從未離開過這張桌子。那麼,毛氈顯然是在前天夜裡被人換過。在用放大鏡仔細查看毛氈後,我們猜想得到了證實。在毛氈與瑪瑙石相接處的漿糊痕跡上,我發現了一些細細的白色粉末!」 「漿糊還有點粘手,」艾勒里說道,「這說明毛氈是新近粘上去的。經我本人粗略驗查及警察局指紋專家分析鑒定,那些粉末被證實是普通的指紋粉,就是警方用的那種。但指紋粉的使用正意味著有罪行發生。書擋上沒有留下任何指紋,這說明指紋被擦掉了。那麼,為什麼要用指紋粉?這很明顯,兇手先在書擋表面灑上粉末,使可能留在上面的指紋顯現出來,然後再把這些指紋擦掉。這再明白不過了。」 「但這又引出了一個更大的問題——兇手到底為什麼要動這些書擋呢?」艾勒里微微一笑。「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它將揭示一段重要內幕。我們現在已經知道,兇手動書檔的目的是要換掉其中的一塊毛氈護墊。但他為什麼要換毛氈呢?」 艾勒里以一種惡作劇般的眼神挑戰著眾人。「只有一個合理答案,那就是為了隱藏或消除犯罪痕跡。但這可能是怎樣的一種痕跡呢?竟值得小心翼翼地揭掉整塊毛氈,跑到樓下賣毛氈和檯面呢的櫃檯(諸位可以設想一下這其中的風險),取回毛氈和漿糊,最後再把新護墊粘到書擋下?這肯定是個具有毀滅性的痕跡。我所能想像到的最具毀滅性的犯罪痕跡就是——血跡。這就是答案。 「普魯提醫生曾明確表示,傷口肯定流了許多血。而且我也已找到了弗蘭奇夫人中彈時的確切位置,就是在這個位置上,她心臟裡的鮮血噴湧而出!於是我開始設想當時的情形。書檔當時應該放在桌子的另一端,正對著我現在的位置,那麼,血一定從我現在站著的方向流過去的。如果我們假設弗蘭奇夫人是站在這兒被槍殺的,第一顆子彈擊中了腹腔上方的心前區,那麼,血肯定噴射到了玻璃桌面上,然後順著桌面流到書擋下,浸透了毛氈。於是,她倒在了椅子上,身子向前傾去,這時,從同一方向又射來了第二顆子彈,正擊中她的心臟。這個傷口也流了些血。只有距離桌中央較近的那個書擋沾上了血污。整塊毛氈血淋淋的,所以兇手不得不將它揭掉,另換一塊新的。他為什麼要隱匿這一犯罪痕跡?我稍後將做出解釋。至於那塊新毛氈的不同顏色——在人造光線下很難真正地辨認清顏色,這要比在日光下困難。有點光學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個道理。在晚上,這兩種綠色看上去無疑是相同的,但在陽光下,我一眼就看出了它們的差異…… 「諸位現在應該明白了吧,我們就是這樣推斷出了弗蘭奇夫人被謀殺的確切場所。至於殺手的位置,這可以從子彈進人身體時的角度來判斷。彈頭方向向左,而且傷口呈現鋸齒狀,這些都表明,對於受害人而言兇手站在非常靠右的一個位置上。」 艾勒里停了片刻,掏出手帕輕輕擦了擦嘴唇。「我稍稍有些離題了,」他說道,「因為有必要讓諸位認識到,我現在已掌握了確鑿的證據,它足以證明謀殺是在寓所發生的。在發現這個被動了手腳的書擋前,我對此還不能確定,儘管我曾在隔壁的牌室中找到這些紙牌和煙蒂。」他向眾人晃了晃這兩樣東西。 他把那塊釘著紙牌的木板放回到桌上。「我們在牌室的桌上發現了這些牌,當時它們就是這麼擺著的,讓人一望便知這是一局未玩完的俄羅斯『本克』紙牌遊戲。威弗先生證實說,前天晚上牌室還是乾乾淨淨的,而且桌上也沒有牌。這顯然意味著,那天夜裡有人在牌室打牌。威弗先生還進一步證實,在弗蘭奇一家、他們的朋友和所認識的人中,唯有弗蘭奇夫人及其千金伯尼斯·卡莫迪玩『本克』牌——實際上,母女倆對這種牌戲的癡迷已是眾所周知的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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