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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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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言表明水箱蓋提手不是自行脫落的,而是人為折斷的,如果說有人把它折斷的話,那一定是蓄意的,這樣做的原因無非是想暗示車子的所有者,露西·威爾遜。 然後,就像幾天前的晚上和艾勒里討論過的那樣,比爾開始一步一步地重建這惡毒陷害的過程。兇手偷了露西的汽車,然後到加油站去加油。其唯一的原因就是要給加油站老闆留下汽車和戴面紗的女人的印象。 「這可以由,」比爾說,「她根本不需要加油這一事實來證明。在加油之前,油箱裡的汽油足夠再跑60,甚至是80英里!」 她來到小屋,看到了裁紙刀和上面的禮品卡,就用這把刀殺了金鮑爾。最後,她開車回費城,把車子丟棄在一個很容易被警方找到的地方。 「如果被告,我妹妹,」他大聲說,「就是兇手,那她為什麼要戴著面紗呢?她應該知道小屋附近什麼都沒有,除了會死的被害者之外不會有任何人能看到她。而真正的兇手為了陷害露西,有足夠的理由這麼做!如果她的臉被看到,陷害就不攻自破了。就這點而論,如果露西是那個女人,她為什麼要把面紗留在丟棄的車裡?同樣,如果兇手是為了陷害露西就有理由這麼做。」 「再者說,如果露西就是兇手,那麼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令人難以置信的愚蠢。她會開自己的車而留下線索嗎?她會讓車子在泥地上留下輪胎印嗎?她會讓自己的車被警方找到嗎?她會把面紗留在車上嗎?她會不設法為自己找到不在犯罪現場的時間證明嗎?她會不戴手套用那把刀殺人嗎?愚蠢,真是太愚蠢了!愚蠢得讓人沒法相信!」比爾大聲呼喊,「但是,那個陷害露西的人有一千條理由這樣做,來留下線索!」 比爾慷慨激昂的總結給陪審團成員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特別強調了要有根據的懷疑。如果一位陪審團的成員,他說,是有良知和誠實的話,他就會宣佈對被告的懷疑是沒有根據的……他揮舞著雙手坐了下來。 但是,波林傑還有機會作最後的總結性發言。他嘲笑辯方有關陷害的理論是「明顯的」「臨死前的悲嗥」。關於被告愚蠢的行為,波林傑白了艾勒里一眼後說,任何一個有實際經驗的犯罪學家都知道,一切犯罪都是愚蠢的;只有在偵探小說中罪犯才有著天才一般的頭腦。而這名被告,他說,並不是一個慣犯;像一般的報復心強的女人一樣,她的動機使她的行為變得輕率、不假思索;她根本就沒有意識到她所留下的蹤跡。 他神氣十足地說控方已經充分地探明了她在案發當天的活動和犯罪事實。她在兇殺案發生的幾分鐘之前被看到在駕著自己的車行駛在通往小屋的路上。她的車在小屋前的泥地上留下了輪胎印。這些證據可以證明,她的車在兇殺案發生時的這段時間就在犯罪現場。這也自然的證明了被告,他繼續說,也在犯罪現場。他還指出,如果對她就是開著福特車的女人有任何的懷疑的話,那麼她在殺死她丈夫的刀子上留下的指紋是完全不可辯駁的。 「指紋,」他諷刺地說,「是不可能陷害她的——除非,也許在我剛才提到過的偵探小說裡。」陪審團的成員們都笑了,「這名被告在那個屋子裡用手拿過刀,那麼我們完全有理由把她和屍體聯繫起來。」 這種聯繫是有根據的,他繼續說,它足以打破所有的懷疑。辯方是如何解釋刀上的指紋這個最重要的問題的呢? 他們說她的指紋是在前一天晚上在她自己家裡被印上去的。但是這個顯然是臆造的故事的證據在哪裡?沒有一個證人能支持她的解釋,甚至都沒有一個證人能夠證明被害人星期五晚上在他們費城的家裡……那麼這些解釋是什麼時候出來的呢?就是在刀上的指紋證據被提出之後!這不恰好說明這個故事是為了解釋這個有力的證據,在匆忙之中捏造出來嗎? 「我說說我的心裡話,」檢察官誠懇地說,「我對這個在法庭上巧妙地為他的妹妹辯護的年輕人深表同情。他不知疲倦地辛苦工作,就是為了把這件對他非常不利的案子盡可能做到最好。我們都覺得他很可憐。但是這不應該動搖你們的信念,女士們和先生們,不能動搖你們對案件的判斷。陪審團應該根據事實和證據做出決定,而不是根據同情心。你們都不會允許自己在最終裁定時受到感情的影響,而失去法律的公正。」最後,他又補充說,被告始終不能提供不在犯罪現場的時間證明。 在簡述犯罪動機時,波林傑開門見山地說:「這件案子的殺人動機有兩重:對一個騙了她十年的男人的復仇心理和對金錢利益的渴望。知道他的真名是約瑟夫·肯特·金鮑爾,知道他有一張100萬美元的保單,而且受益人的名字剛剛由金鮑爾夫人的名字換成了她自己,她一定是在6月1日之前就知道這些事的。事實上,沒有證據表明不是她逼迫金鮑爾先生把保險受益人轉給她,作為他對她所做的一切的『補償』。從心理學的角度上看,這是順理成章的。在這個前提下,誰能懷疑這起謀殺案是有預謀的?如果你們心裡的疑問是為什麼被告會笨拙地偽裝,的確是笨拙,但這就是因為她為了掩蓋她在小屋殺死她丈夫的罪行。 「辯方試圖爭辯用新買的裁紙刀作為殺人兇器,來暗示這起殺人事件是在當時的情況下突發的。這樣,即使露西·威爾遜真的被認為殺了她的丈夫,也不會被判為是蓄意謀殺。但這在明顯的事實面前是多麼的虛假!因為如果按照辯方自己的說法——露西·威爾遜在這件案子裡是被陷害的話,你會馬上看到用這把刀只是被告最方便的藉口而已。如果有人要陷害露西·威爾遜,他應該在實施犯罪的很長一段時間前就開始計劃和準備了。這個『不存在的』人又怎麼會知道約瑟夫·威爾遜會在死前的頭一天買了這套文具組合呢?那麼這個『不存在的』人一定會計劃用其他的的手段來殺死威爾遜,比如說用左輪手槍,用繩子勒,甚至也有可能用刀子,但絕對不會是這把刀子。而殺死威爾遜的恰恰就是這把刀子。這些現象似乎表明根本就沒有這個陷害者。順著這條思路,關於陷害的爭論就是錯誤的。根本沒有這種事。露西·威爾遜來到這裡準備殺死約瑟夫·肯特·威爾遜,她也許拿著槍,也許拿著刀。在當時激動的情緒下,她抄起了現場的這把刀。情況就是這樣。」 他的總結發言具有相當的說服力。說完以後,他坐下來用手帕擦著頭上的汗水。 梅南德法官對陪審團說的話非常簡潔。他簡單說明了這宗案件的幾種可能性,又介紹了有關間接證據的法律條文。這讓眾多旁觀者大感意外,這位著名的法學家居然在他僅僅25分鐘的發言中,沒有加進去一絲他自己對本案的看法,這種現象很奇怪,因為在重大案件中,主持審判的法官是有權利表達自己的觀點的。 現在,這件案子的關鍵轉移到陪審團。 過了71個小時,終於傳出了陪審團已經有了裁定結果的消息。這個消息在當天下午傳到了斯泰西-特倫特飯店比爾的房間裡,他正在和一些記者聊天。這麼長時間地延期公佈消息已經使得比爾確信他會獲得最終的勝利。他有理由恢復他以前快樂、歡笑的生活,當然還少不了上好的蘇格蘭威士忌。他想像著在陪審團解散後的6個小時,會正式公佈他們以十人對兩人的優勢裁定露西·威爾遜無罪。之所以拖了這麼久說明那兩個陪審員非常固執。 而最終宣佈的結果則意味著其他的人取得了勝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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