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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二


  她摸索著她的手套,說:「我……好吧。」

  「好的,你是主動把一切情況告訴給他們的嗎?你的這些話是否都出於你本人的意願?」

  「不,我……」

  「那麼,是警長德瓊還是檢察官波林傑去找你的?」

  「是波林傑先生。」

  「換句話說,如果不是波林傑先生先找到你,你會自己去說明情況嗎?等一下,波林傑先生!你是等著他們去找你的!這是什麼時候的事,金鮑爾小姐?」

  「具體我想不起來了。大概是一個星期以後……」

  「兇殺案發生的一個星期以後?不要不敢說這個詞,金鮑爾小姐,就是兇殺案。你不是一提到這個詞就害怕吧?」

  「我……不,不是,當然不是。」

  「兇殺案發生後的一個星期,檢察官找到你向你提了一些問題。在這一個星期中,你沒有向任何執法機關說明你在兇殺案發生當晚曾經去過現場這一事實。我說的對嗎?」

  「這……這並不重要。我的話並不會對案子有任何幫助。我不願被牽連進去——」

  「你不願被牽連進這倒黴的麻煩事當中?是嗎?好,金鮑爾小姐,你當晚在現場的時候有沒有碰過那把刀子?」

  「沒有!」她現在的回答比剛才有力了,眼神也恢復了原來的模樣。

  「那把刀當時在什麼地方?」

  「在桌子上。」

  「你連一個指頭都沒碰?」

  「沒有。」

  「你那天晚上有沒有戴手套?」

  「我戴了,但是當時我把左手的手套摘下來了。」

  「那你的右手還是戴著手套嗎?」

  「是的。」

  「你在逃離屋子的時候是不是把手撞到了門上,而且撞掉了你訂婚戒指上面的鑽石?」

  「是的。」

  「你把它丟了以後,有沒有意識到是當時撞掉的?」

  「我……沒有。」

  「就在兇殺案發生的當晚,我發現了那顆鑽石,而且告訴了你。你拼命懇求我不要把這件事告訴給任何人。這是不是事實?」

  她氣憤極了:「是的!」她的臉上燃燒著怒火。

  「那麼這是不是事實。」比爾無情的聲音中帶著嘶啞,「你為了不讓我把這件事洩露給警方甚至吻了我?」

  她從椅子上站了起來,目瞪口呆地說:「為什麼,你……你答應過我!你……你……」她用力咬住嘴唇,讓眼淚不要流下來。

  「你在案發當晚有沒有見到過被告人?」

  她臉上的怒火正在慢慢地平息:「沒有。」

  「你在任何時候都沒有看到過她嗎?在那個小屋裡、小屋附近、從小屋到卡姆登的路上?」

  「沒有。」

  「那麼就是說你承認案發當晚曾經去過犯罪現場,而且你沒有對任何人說起過此事,直到檢察官私下直接向你詢問。是不是?」

  波林傑這次站了起來,大叫大嚷。又經過了長時間的爭論。

  「金鮑爾小姐,」比爾聲音嘶啞著繼續,「你不知道你的繼父過著雙重身份的生活嗎?」

  「不知道。」

  「你不知道他在6月1日之前不久曾經更改了他100萬美元的保險單的保險受益人嗎?」

  「不知道!」

  「你恨你的繼父,不是嗎?」

  這又引起了一番爭論。安德麗亞的臉色因憤怒和羞愧變得蒼白。而坐在檢察官桌子後面的金鮑爾家那些人已經是義憤填膺了。

  「好吧,」比爾匆匆地說,「我就先到這兒,控方開始吧。」

  波林傑走到證人席的欄杆前:「金鮑爾小姐,當兇殺案發生一個星期後我找到你的時候,我對你說過什麼?」

  「你說你追蹤到那輛跑車是屬￿我的未婚夫的。你問我在案發當晚是不是去過兇殺案現場,如果去過,為什麼不去告訴你。」

  「你是否感覺到我在試圖保護你,或掩蓋你去過現場這一事實?」

  「沒有,你當時對我的態度非常嚴厲。」

  「你是否像剛才向陪審團說的那樣告訴我當時的情況?」

  「是的。」

  「我當時聽了以後說了什麼?」

  「你說你會調查清楚的。」

  「我問了什麼問題沒有?」

  「問了很多。」

  「和案情有關的問題?關於證據的問題?還有你看到什麼沒看到什麼之類的問題?」

  「是的。」

  「還有,我當時是否說過你的情況和控方已經收集到的有關被告的證據沒有任何衝突,所以我將不會在審判中傳喚你做證人以使你免受這些煩惱和痛苦?」

  「是的。」

  波林傑走了回來,臉上帶著父親般的微笑。

  比爾上前問道:「金鮑爾小姐,控方沒有在審判中傳召你作為證人,這是不是事實?」

  「是的。」她看上去很疲倦。

  「但是你所掌握的情況在陪審團成員的腦海中對被告的指控會產生令人信服的懷疑,不是嗎?」

  辯方結束了所有問題。

  所有的人都在等待著陪審團的最後判決,從最初的幾個小時到一天、兩天,陪審團還是沒有傳出任何的聲音。這說明法庭辯論結束後,他們的意見有了變化。在陪審團休息室中一再延長的討論對被告一方來說是一個有利的信號,至少他們好像是陷入了僵局。比爾的精神受到了鼓舞,隨著時間一小時一小時地過去,他的臉上露出了微笑。

  控辯雙方的總結發言很快地結束。先做總結的是比爾,他對波林傑進行了強有力地控訴。他認為辯方不但證明了控方的指控都不成立,而且波林傑對他宣誓承擔的義務有著嚴重的過失。波林傑隱瞞了本案的重要證據——安德麗亞·金鮑爾到過兇殺案現場這一事實。他指出作為檢察官的職責不是迫害,也不是掩蓋任何情況,而是要找出事實的真相。波林傑還故意忽略了兩樣非常重要的證物——燃燒過的火柴棒和燒焦的軟木塞。如果不是辯方證人的提示,這兩樣證物將永遠不會被提交到法庭。它們沒有被控方提出的原因僅僅是因為與它們被告沒有一點關係。此外,辯方根本無法證明面紗是屬￿被告所有的,也無法證實面紗的來源。

  最後,比爾敘述了辯方的觀點。他說,露西·威爾遜明顯是被殺死她丈夫的兇手所陷害的。他大聲呼籲,是財富的力量和社會的地位使得這位可憐的女人成為沒有抵抗能力的犧牲品。她從金鮑爾那裡沒有得到過任何東西,只有他的愛。所以,有些人一定要讓她成為犧牲品。為了支持他的觀點,比爾又提出了聯邦專家關於金屬的重要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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