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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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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柯林·藍姆的敘述 雪拉走了之後,我過街回到卡蘭敦旅館,收拾好行李袋,交給侍者。這種旅館尤其在意你是否在中午之前退房。 然後我便出發了。我的路線經過警察局,我躊躇了片刻之後才進去。我告訴他們我要找哈卡斯特。他在。我看見他眉頭緊鎖,低頭看著手上的一封信。 「我今晚又要走了,狄克,」我說,「回倫敦去。」 他抬頭看我,若有所思。 「我給你一個勸告如何?」 「不要。」我立即回答。 他沒有理睬。人若要給人家勸告,都是如此的。 「你應該離開——離得遠遠的——如果你知道什麼對你最好。」 「沒有人可以替別人判斷什麼對他是最好的。」 「我懷疑。」 「我要告訴你,狄克。等我了給目前這項任務,我便要辭職。至少——我想如此。」 「為什麼?」 「我覺得自己像個維多利亞時代老式的牧師。我太多疑了。」 「你太急躁了。」 我不太明白他那句話的意思。我問他為何看起來這般煩惱。 「你讀讀看。」他把那封信送給我。 親愛的先生: 我剛剛想起一件事情。你問過我,我的先生是否有什麼特別的標記沒有,我說沒有。我弄錯了。事實上,他的左耳後方有個疤痕。似前我們養的一條狗向他撲去,他被剃刀刮到,縫了幾針,因為傷口不算大,後來便把它忘記了。 順頌祺安 麥琳娜·裡瓦 「她的字蠻漂亮的,」我說,「雖然我不喜歡紫色的墨水。 死者身上有疤嗎?」 「他是有個疤痕,就在她所說的地方。」 「她認屍的時候,難道沒有看到嗎?」 哈卡斯特搖搖頭。 「給耳朵蓋住了。必得把耳朵向前掀才看得到。」 「那就好了。這是一個很好的加強證據。你怎麼啦?」 哈卡斯特哀傷地說,這件案子可是邪得很!他要我去看看我在倫敦的那個法國或比利時朋友。 「也許吧。為什麼呢?」 「我曾經向局長提起他,局長說他還記得這個人——導遊小姐那樁謀殺案。如果他肯來一趟的話,我非常熱誠地歡迎他。」 「恐怕不行,」我說,「這個人不輕易行動。」 當我摁著威爾布朗姆胡同六十二號的門鈴時,時間是十二點十五分。賴姆塞太太來開門。她幾乎沒抬頭看我。 「什麼事?」她說。 「我能和你談一下嗎?大約十天前我來過這裡。你大概忘了。」 這時她才拾起眼瞼把我看個仔細。雙眉微蹙。 「你是——你是和探長一起來的那位吧?」 「對的,賴姆塞太太。我能進來嗎?」 「你要進來就進來吧,你是警察。」 她領前進入客廳,唐突地面對著我坐下來。從前她的聲音有點尖酸,今天的樣子卻是以前我沒發覺的無精打采。 我說;「今天好像很靜……你的孩子回學校去了吧?」 「是的,整個都不一樣了。」她繼續說,「我猜你是要問些有關最近的凶案的事?那個女孩被人殺死在電話亭裡。」 「不,不然。我並非真正在警察局工作。」 她的樣子有點驚愕。 「我原以為你是藍姆警佐,不是嗎?」 「我是叫藍姆,不錯,只是我服務於另一個部門。」 賴姆塞太太臉上的倦怠一掃而光。她直直地逼視著我。 「嗐,」她說,「那麼,有什麼事嗎?」 「你先生還在國外?」 「是的。」 「他去好久了吧,賴姆塞太太,是不是?而且去很遠的地方?」 「你知道了什麼?」 「嗯,他到鐵幕裡去了吧?」 點不錯」「他去前你知道嗎?」 「隱隱約約地知道。」她停了一下再說,「你要我到那裡與他會合。」 「這件事他是不是想了很久?」 「我想是。最近才告訴了我。」 「你並不贊同他的想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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