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阿加莎·克里斯蒂 > 犯罪團夥 | 上頁 下頁 | |
三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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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這家酒店後,直接朝左走。然後——讓我想一下——沿著摩根林蔭道走是最近的路,應該不會錯吧?」 「摩根林蔭道?」格倫小姐大聲叫起來。她兩眼充滿了恐懼,直楞楞地望著埃斯特科特,「我知道你在想什麼,」埃斯特科特說,「是鬼。摩根林蔭道的一側是一片墳地。傳說一個警察在那兒受暴力襲擊致死。事後,他居然站起來沿著他經常巡邏的路線行走,就在摩根林蔭道上來來回回地行走。簡直成了幽靈警察!你會相信嗎?但許多人都發誓說親眼見過他。」 「一位警察?」格倫小姐問,她的聲音有點顫抖,「那兒不會真有什麼鬼魂吧?我是說——那兒不會發生這種挺嚇人的事吧?」 她站了起來,用大衣裹緊身子。 「好了,再見吧。」她毫無表情地說。 她從頭至尾都不曾與塔彭絲打招呼,甚至在這告別的時候,她連正眼也不看一下塔彭絲。她扭過頭來又疑惑地看了湯米一眼。 她剛走到酒店大門,就迎面碰上了一位個子挺高、一頭白髮、臉胖胖的男人。那人意外驚喜地叫起來,隨後扶著她的手臂,一同走出了門廳,一邊極為親切地交談著。 「真是個絕世美人,是吧?」埃斯特科特說,「可是卻長著個蠢兔的腦袋。有傳聞說,她就要嫁給勒康伯裡勳爵了。剛才在門廳裡的那位就是勒康伯裡勳爵。」 「他看起來可不像那類值得女人去嫁的好人。」塔彭絲評價道。 埃斯特科特聳了聳肩。 「我想,爵位的誘惑力還是挺大的。」他說,「再說呢,勒康伯裡還不至於是個窮困潦倒的貴族。嫁給他後,她便可以養尊處優。說句實話,沒人知道她的身世如何。我敢說她的名聲並不如她人這麼美。不管怎麼說,她待在這兒肯定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她沒有住在旅館裡。我曾試圖打聽她究竟住在什麼地方,而她卻冷冰冰地拒絕回答我——她拒絕我的態度是相當粗暴的。也只有她才能那樣做得出來。上帝才知道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他看了一下表,啊地叫了一聲。 「我必須走了。真高興與你們再次相見。我們應該找個晚上在倫敦相聚痛飲一次才對。再見了!」 他急匆匆地走了。這時,一個侍者手託盤子向他們走: 來。盤內故著一張未落款的便箋。 「先生,這是給您的,」侍者對湯米說,「是吉爾德·格倫小姐叫送來的。」 湯米把便箋拆開,十分好奇地看著。信封內頁上歪歪扭扭地寫著幾行字。 我不能肯定,但我想您也許可以幫助我。您要走那條路去火車站。您能否在六點十分去一趟摩根林蔭道邊的白屋? 順致敬意。 吉爾德.格倫湯米對那位侍者點了點頭,在侍者走後,他把便箋遞給了塔彭絲。 「這簡直太離譜了!」塔彭絲說,「這是因為她還在認為你是神父?」 「恰好相反,」湯米沉思著說,「我想這是因為她最後確定我不是牧師。喂!你看那位是誰?」 湯米講的「那位」是一個長著鮮紅色頭髮的年輕人,他看起來桀驁不馴,穿著一身極不合體的舊衣服。他已進入屋內,一面跟艙地快步向他們走過來,一面咕噥著什麼。 「真是活見鬼!」那紅頭髮的年輕人大聲吼道,「我就是要說——真是活見鬼了!」 他一屁股坐在靠近這對年輕夫婦旁邊的一張椅子上,極不高興地看著他們。 「讓所有的女人都見鬼去吧,我就是要這樣說。」那年輕人說道,惡狠狠地看了塔彭絲一眼,「嗅!簡直是有意作弄我。讓我離開這家酒店到外面去折騰。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難道人與人之間就不能推心置腹地交談一下嗎?為什麼我們必須控制自己的感情呢?為什麼我們一定要毫不走樣地像其他人那樣假裝笑臉、那樣說話呢?我並不認為這是討人喜歡或者是出於禮貌的舉動。我感到這就像卡住某人的咽喉,讓他慢慢地窒息而死。」 他停下來喘了一口氣。 「你這話是針對特定的對象呢?」塔彭絲問道,「還是針對任何人而言?」 「當然是針對特定的人。」那年輕人冷酷無情地說。 「這就非常有趣了,」塔彭絲說,「你能再給我們講詳細一點嗎?」 「我的名字叫賴利,詹姆斯·賴利,」那紅頭髮的男人說,「你們應該聽說過這個名字。我曾寫過一部宣傳和平主義的詩集——不是我自誇的話,頗有點小名氣。」 「你寫過和平主義的詩?」塔彭絲顯然很吃驚。 「一點不錯——有什麼疑問嗎?」賴利先生挑釁地反問道。 「噢!沒有。」塔彭絲倉促地回答道。 「我這人一生酷愛和平。」賴利先生語氣堅定地說,「讓戰爭下地獄吧:還有女人,女人也應下地獄:你們剛才看見了那個在這兒扭來扭去的活寶嗎?她稱自己為吉爾德·格倫。哼!吉爾德·格倫!只有上帝知道我是多麼地祟拜那女人。我對你們說,倘若她的心是肉做的,她就應該體諒我的心。如果她能傾心於我的話,我將百倍地愛她。但如果她要把自己賣給那個臭糞堆——勒康伯裡的話,哼!那我就立刻親手殺死她。願上帝能拯救她!」 說到這兒,他突然站起來,飛快地跑了出去。 湯米揚了揚眉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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