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阿加莎·克里斯蒂 > 白馬酒店 | 上頁 下頁 | |
三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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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我的人都沒機會見到我,我會暫時辭職,因為我生病了。我還要染頭髮,對了,你太太頭髮是什麼顏色的?黑的還是金的?」 「黑頭發。」我機械式地說。 「好,我不喜歡把頭髮染成淺色。只要我穿上不同風格的衣服,多化點妝,連我最好的朋友都不會想到我是誰!既然你過去十年都沒太太在身邊,誰也不會知道我不是她。『白馬』的人又怎麼會懷疑我不是自稱的那個人呢?要是你準備跟人簽合同,用一大筆錢打賭我還活著,就沒有誰會懷疑我的真實身份了。你跟警方沒有任何關係——確實是個真的客戶。她們只要到索美塞得郡一查,就可以證明你確實結過婚。另外,她們也可以查出你和賀米亞的愛情是真的。這麼一來,還有什麼疑問呢?」 「你不懂——太危險了。」 「危險——老天!」金喬說:「我願意幫你從布萊德利那個騙子那裡贏回小小的一百鎊或者任何東西。」 我看著她,我很喜歡她……她的紅發、雀斑、勇往直前的精神。可是我不能讓她去冒這種危險。 「我不能忍受,金喬,」我說:「萬一發生什麼意外怎麼辦?」 「你是說我?」 「不錯。」 「那不是我的事嗎?」 「不,是我把你拉進來的。」 她思索著點點頭。 「對,你說得也許沒錯,可是誰先開頭的都沒關係,現在我們都扯上了這件事,而且一定要採取一點行動。我真的很認真,馬克,這不是開玩笑。要是我們所想的沒錯,這件事實在太讓人噁心、太殘忍了,我們一定要想辦法阻止!你知道,這不是為了仇恨或者嫉妒殺人,而是把殺人當做家常便飯——不管被害是什麼人。 「當然,我是說要是這整件事都是真的話。」 她用疑惑的眼光看了我一眼。 「當然是真的,」我說:「所以我才替你擔心。」 金喬用兩個肘撐在桌上,跟我辯了起來。 我們一來一往地辯著,我壁爐上的鐘也緩緩移動著。 最後,金喬下了個結論。 「就是這樣,我事先一再地受到警告,我知道有人想對我不利,可是我一點都不相信她做得到!要是每個人都有『死的意願』,可惜我的就沒那麼發達!我身體好得很,我一點都不相信塞莎·格雷在地板上畫些圖形,或者西碧兒表演一次出神狀態……就能讓我得到膽結石或者腦膜炎。」 「我想,貝拉還會犧牲一隻白公雞。」我思索道。 「你必須承認,這些全都是騙人的東西!」 「到目前為止,我們對實際情形並不瞭解。」我說。 「對,所以我們才要把事實找出來。可是你難道真的相信,三個女人在『白馬』一間舊馬房裡做的事,能讓住在倫敦一間房子裡的我,染上致命的疾病嗎?你當然不會相信啦!」 「對,」我說:「我不相信,可是我真的……」 我們彼此對望著。 「對,這就是我們的弱點。」金喬說。 「你聽我說,」我說:「我們還是換個方式,我到倫敦去,你假裝是她們的顧客,我們另外再編個故事——」 金喬用力搖搖頭。 「不行,馬克,」她說:「那樣不行,有好幾個原因,最重要的一點,是『白馬』的人早就認識我,知道我是個笑口常開、無憂無慮的女孩,她們可以從羅妲那兒查到我所有的資料——可是我過去什麼歷史都沒有。你的處境卻比我理想多了——你是個緊張的顧客,到處打聽消息,還沒準備把自己的秘密說出來。對,我們就決定這麼做。」 「我不喜歡,我不願意你一個人用假名住到一個陌生的地方,又沒有任何人照顧。我想在我們著手之前,最好——呃——先向警方備個案。」 「我同意,」金喬緩緩說:「你應該這麼做,向哪裡的警方登記?蘇格蘭警場?」 「不,」我說:「我想最好是通知李俊巡官。」 第十五章 第一眼看到李俊巡官,我就很喜歡他。他是那種安靜、能幹的典型。我想,他也是個富有想像力的人——願意考慮一些不合乎傳統的可能性。 他說:「柯立根醫生跟我談過碰到你的事,一開始,他就對這件事很有興趣。當然,高曼神父在地方上很有名,也很受人尊敬。對了,你說你有點特別的資料要告訴我們?」 我說:「是的,是和一個叫『白馬』的地方有關的事。」 「據我所知,是在馬區狄平村吧?」 「是的。」 「請說吧。」 我把第一次在「幻想園」聽到「白馬」,我到羅妲家去,以後被介紹給那「奇怪的三姊妹」的事,一一向他說明,並且盡可能正確他說出那天下午和塞莎·格雷談話的內容。 「你對她所說的話印象很深刻?」 我覺得很窘。 「喔,也不能那麼說,我不是真的相信——」 「是嗎?伊斯特布魯克先生,我覺得你好像很相信呢。」 「你說得也許沒錯,反正人都不願意承認自己有多幼稚。」 李俊巡官笑了。 「不過你還少說了些什麼,對不對?你到馬區狄平村去的時候,已經對這件事很有興趣了,那是為什麼呢?」 「大概是奇怪那個女孩為什麼那麼害怕吧。」 「你是說在花店工作的那個女孩?」 「對,她偶然說出對『白馬』的觀感,後來又顯得那麼害怕,所以我覺得一定有什麼——值得叫人害怕的事。後來我又碰到柯立根醫生,他告訴我名單的事,上面有兩個我認識的人都死了。還有一個名字看起來也很熟,後來我才發覺,她竟然也死了。」 「是德拉芳丹太太?」 「是的。」 「請說下去。」 「於是我決心查出事情的真相。」 「那你怎麼著手做呢?」 我告訴他,我先去拜訪塔克頓太太,後來又到伯明罕市政廣場大廈去找布萊德利先生。 他現在已經興趣十足,跟著我念了一遍名字。 「布萊德利?」他說:「原來布萊德利也有份?」 「你認識他?」 「對,我們都對他很熟,他已經給了我們很多麻煩。他是個狡猾的商人,從來不讓我們抓到任何把柄,他對法律非常熟悉,能鑽任何法律的漏洞,所以他反而有理得很,那種人就寫得出『逃避法網百法』之類的書。不過謀殺——尤其是有組織地殺人——應該不是他拿手的本事。」 「現在我已經把我們談話的內容告訴你,你能不能根據這個採取行動呢?」 李俊巡官搖搖頭。 「不行,第一,你們談話的時候沒有證人,只要他願意,他可以一口否認!而且,他說人可以拿任何東西打賭也沒有錯,他打賭某人會死,結果不管輸贏,他又有什麼罪呢?除非我們確實能證明布萊德利跟罪行有關——我想,這不是件容易的事。」 他聳聳肩,頓一頓,又說: 「你在馬區狄平村的時候,有沒有見過一個姓威納博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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