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最後的法庭 | 上頁 下頁 | |
二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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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 陪審人員在開庭第二天十點半已經選定。 哈特萊法官預料選陪審員會相當費時,在審判長席上等待;不久便說: 「陪審人員的選擇與宣誓已經完畢。接著是控方陳述。」 這時,地方檢察官哈米頓·巴克彷佛看准了這戲劇性的出場場面,靜穆地走進法庭。選擇陪審人員全委託檢方。 他向審判長行個禮,走過自己的席位,立刻站在陪審員面前。 「各位陪審員,我,哈米頓·巴克是本州島島的地方檢察官。先就本案的被告說起,被告杜安·吉佛生是南非鑽石貿易公司的職員。他在職務上知道:曼羅·巴沙特帶進了十幾顆超過市價三十萬美元的鑽石;同時,被告也知道:曼羅·巴沙特把這些鑽石走私運到本州島島來。於是,被告殺害曼羅·巴沙特,盜取了這些鑽石。我們從證人的發言可以知道,被告兇殘的殺人行為是有計劃的,是依魔鬼般嚇人的預謀擬定的。曼羅·巴沙特走私進口的鑽石大部分都在被告那裡找到了。由以上的證據,希望各位陪審員以一級謀殺定被告杜安·吉佛生的罪。」 陳述完畢,哈米頓·巴克檢察官向陪審席行個禮,回到自己座位上。 陪審員莫不驚訝得面面相覷。以地方檢察官的開頭陳述來說,真是簡單無比。可是,為什麼這麼簡短?卻沒有人能夠領會。哈米頓·巴克害怕被告方面探知檢方在法庭上會展現什麼樣的攻擊方法。 「茲申請以凡妮·嫚可為第一個證人。」巴克檢察官說。 「凡妮·嫚可,站到證人席上。」 在法警的呼叫聲中,凡妮·嫚可往前走。也許地方檢察官已事先告訴她法庭的規矩,大概想儘量給陪審員賢淑的印象,衣著非常注意,盡可能把衣領提高,裙子也在流行許可下儘量放長。雖然如此用心,要讓她那樣的女性給人賢淑的印象,終究不可能。這就像把競賽用的跑車改裝成一般轎車一樣。 凡妮·嫚可讓書記登錄姓名住址後,抬起天真無邪的眼睛望著地方檢察官——剎那間,男陪審員中彷佛起了騷動,她側目觀看。 回答地方檢察官訊問時,凡妮說出自己跟曼羅·巴沙特的關係,還供出走私鑽石的周密計劃、觀光郵輪的事,以及憑空捏造、令人訝異的求婚故事等。 接著,她把話題轉到曼羅·巴沙特的偽裝自殺計劃。她先說自己以美人計籠絡代理事務長,最後甚至作證說,入港那天早上:巴沙特跳進海中。那時,她把小型氧氣筒藏在行李中,以備巴沙特進行長途游泳。 哈米頓·巴克地方檢察官拿出幾張航海圖和觀光郵輪的照片,要證人指出巴沙特投海的地方:港埠的地點和郵輪甲板的位置。凡妮·嫚可解釋完畢,地方檢察官對梅森說: 「請反詰訊問。」 梅森將笑臉迎向證人;證人也回應他的微笑,稍稍調整坐姿;把腿重新迭好。這時,兩個男陪審員從椅上將身子往前探出;兩個表情不十分高興的女陪審員猛然把下巴往上一抬。 梅森開始訊問。 「你使用凡妮·嫚可這個名字?」 「是的。」 「其它的名字呢?」 「沒有。」 「不是跟曼羅·巴沙特結婚了嗎?」 「是的。可是,現在已經死別,所以仍用以前的名字——凡妮·嫚可。」 「知道了。不想用你先生的名字吧?」 「哪兒的話。不過,凡妮·嫚可也是職業上的名字……」 「是什麼職業?」 沉默了一會。哈米頓·巴克站起來說: 「審判長,有異議,對訊問的方法有異議,對訊問的內容也表示異議。不恰當、不必要的訊問……」 哈特萊法官撫著下巴,想了一想: 「接受,異議有道理。不過,得依證人如何答覆而……不,接受異議。」 「跟曼羅·巴沙特結婚了?」 「是的。」 「在船上?」 「是的。」 「在那以前呢?」 「沒有。」 「以前沒有舉行婚禮?」 「沒有舉行。」 「你對普通法律上的婚姻也懂吧?」 「是的,我懂。」 「不曾用巴沙特太太的名義?」 「用過。」 「在船上結婚以前?」 「欵。」 「在你跟曼羅·巴沙特商量擬定的計劃中,巴沙特要裝死?」 「欵。」 「那計劃是誰起意的?是你?還是曼羅·巴沙特?」 「是他的主意。」 「從船上投下溺死。以這樣偽裝來走私鑽石?」 「是的。剛才已經說過。」 「換句話說,只要有機會,巴沙特都很樂意裝死?」 「異議!」哈米頓·巴克說:「強迫證人下結論,表示異議!」 「同意。」哈特萊法官說。 梅森向陪審員笑笑,促起注意後,又訊問證人: 「你不會不知道自己也跟走私案有關吧?」 「欵,我不是傻瓜。」 「不錯。那末,這案子亮出來以後,你不曾跟地方檢察官有什麼秘密的約定嗎?」 「當然沒有。」 「你跟檢察署簽訂了這樣的秘密約定:如果在這案子中以證人身分出來作證,你可以免除以走私共犯罪提起公訴,是不是?」 「那是……」 哈米頓·巴克檢察官站起來說: 「且慢!對此訊問有異議,審判長。」 「繼續訊問!」哈特萊法官裁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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