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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


  「於是被告搬來跟你住?」

  「是的。」

  「我這兒有你公寓的佈置圖,以及你的鄰居蘇珊妮·格傑的,我要你正確的指出你的公寓來?」

  「我只認得我公寓的佈置圖,我沒去過格傑小姐的公寓。」

  「我會要別人指認她的,我現在只要你指認你自己的。」

  「是的,先生。」

  「被告提出她要住那裡的要求嗎?」

  「有,我的臥房原先與格傑小姐的房子相連,壁櫥大些,被告堅持要我搬到另一個房間,她要住我原來的臥房,也就是跟格傑小姐相鄰的房間。」

  漢密頓從他的椅子站起來,很優雅的說:「我給你看一把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槍,槍號是C-48809,你看過這把槍嗎?」

  「且慢,法官大人,」梅森說:「我反對這個問題,這問題有導向作用。」

  「她只需答有或沒有,」漢密頓說。

  「當然,但你已指出你要的答案。你要問這位證人有關槍的事,你儘管問,但不能把槍拿到她面前,告訴她槍上的號碼,如果她看過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槍,讓她自己說明。」

  「法官大人,很明顯的這個反對只是……」漢密頓說。

  「反對有效,」莫倫法官說。

  「好吧!」漢密頓把槍扔到桌上。「被告的東西中有任何武器嗎?」

  「有。」

  「是什麼?」

  「點三八口徑的左輪槍。」

  「你可以形容一下嗎?」

  「是短柄的,藍色鋼的,就像你剛才拿的那把。」

  漢密頓讓陪審團看到他勝利的笑容,他看著梅森。

  「她給你看嗎?」

  「我在她的手提包中看到的。」

  「被告搬進來時帶了什麼樣的行李?」

  「一個旅行袋,兩個皮箱。是紅白格子的,顏色很鮮明。」

  「這些箱子呢?」

  「她打電話交代我。」

  「誰打電話?」

  「被告。」

  「你跟她在電話中談?」

  「是的。」

  「你認得她的聲音?」

  「是的。」

  「你叫她名字嗎?」

  「是的。」

  「她叫你的名字嗎?」

  「是的。」

  「你們這場談話日期是哪天?」

  「八月十七日。」

  「她說了什麼?」

  「她說:『伊莎,你要支持我。我假裝有健忘症,別告訴任何人我跟你住在一起的事。要守口如瓶。等我認為安全時,我會派人來拿行李的。』」

  「你確定她說過這話?」漢密頓說。

  「當然,先生。」

  「被告說她要假裝健忘?」

  「是的。」

  「這是十七日的事?」

  「是的。」

  「什麼時間?」

  「早上八點半。」

  「你有沒有問過被告她為何要假裝患健忘症?」漢密頓的態度顯示出這是整個案子的高潮。

  「有,先生。」

  「被告告訴你了嗎?」

  「告訴了。」

  「被告說什麼?」

  「我可以把她說的話一字不漏的告訴你,因為她的話給我深刻的印象。她說:『伊莎,我被陷害了,我得保護我自己。』」

  漢密頓面對陪審團,他的手微微往外張,以一種重大的沉默來延長這一刻的戲劇效果。

  莫倫法官知道檢察官的伎倆,他的聲音顯出有惱意來,「檢察官先生,繼續你的問題,除非你已經問完了,如果你問完了,麻煩被告的辯護律師繼續問。」

  「是的,法官大人。」

  漢密頓轉向證人,「在她告訴你這件事時,道格拉斯·希樸納的屍體還沒發現是嗎?」

  「反對用這種結論來問證人,這有暗示導向作用,」梅森說。

  「同意,」莫倫法官很快說。

  漢密頓又試另一個方向,「那麼你怎麼處理被告的箱子?」

  「交給她的律師。」

  「你是說派瑞·梅森嗎?也就是坐在被告前面的人嗎?」

  「是的,先生。」

  「你什麼時候把箱子交給他的?」

  「八月十七日下午。」

  「怎麼給他的?」

  「他來找我,由他的秘書戴拉·史翠特陪同。他知道被告跟我住一起,我從他的話中……他要行李,我就拿給他了。」

  「你交給派瑞·梅森的行李就是被告給你的嗎?」

  「是的。」

  漢密頓說:「我現在給你看一個手提包,上面有大寫的EC兩個字,你以前看過這個手提包嗎?」

  「看過。」

  「在哪看過?」

  「在我的公寓。」

  「何時?」

  「伊蓮娜拿到我公寓的,後來我把它拿給派瑞·梅森先生。」

  「你要庭上和陪審團知道這就是你給派瑞·梅森的行李嗎?」

  「是的。」

  「也是被告搬到你公寓時拿來的是嗎?」

  「是的。」

  「我給你看一個行李箱,你認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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