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逃屍案 | 上頁 下頁
三〇


  「就我所知沒什麼事,」梅森說,「只是想給他一些文件。」

  「噢!」她尖聲說,接著,她很懷疑地問:「離婚?」

  梅森搖搖頭,「我不便講太多細節,不過是關於一處礦產買賣權的問題。買賣權再過幾天就到期了,如果買方要求償清買賣權的話,嗯,你知道,如果不能找到史坦頓那將是非常尷尬的。」

  「啊,是的,我明白。噢,他只在這兒呆了一個晚上,他留下了在洛杉磯的地址。」

  「我有他的地址,」梅森說,「可是他不在家……嗯,還有幾天的時間,但如果他想把自己藏起來的話那就太令人尷尬了。你記得關於他的什麼事嗎?」

  「不很多,」她說,「他在做礦產生意,這個我知道。他拿了兩隻箱子,非常重的箱子,他好像說裡面有什麼礦樣。」

  「礦樣?」

  「我猜是的。他還帶著一隻他新買的手提包。」

  「新買的?」梅森問。

  「對,包是裹著的,除了提手之外都用紙裹著。還有,從他拎包的樣子能看出它是空的,但箱子顯然是滿的。」

  「兩隻箱子?」

  「是的。」

  「嗯,是不是有人和他在一起,還是他一個人?」

  「不,他是一個人,這是我惟一確切記得的事。來了一些客人找他,大約11點半的時候他隔壁房間裡的男客打來一個電話,說他不想抱怨,可是史坦頓先生的房間裡一直有人說話,使他無法入睡。他問我是否可以給他們打個電話請他們保持安靜。」

  「談話聲很大嗎?是吵架嗎?」梅森問。

  「顯然不是,恰恰相反。他們談話聲一直很低,但他們一直在說,已經很晚了。你知道,當你想睡覺的時候如果有細微的單調的噪音,比方說水龍頭滴水的聲音,或是什麼別的類似的聲音,這聲音會顯得很大,能把你煩死。」

  「我完全理解,」梅森說,「你不知道史坦頓先生早晨什麼時候離開的?」

  「不知道。我大約一兩點鐘或者是3點鐘才睡,通常我睡得很晚。服務員照看房間。」

  「您這裡真不錯。」

  「謝謝。」

  「您有多少個房間呀?」

  「52間。」

  「地方可真不少,」梅森說,「照看這麼多房間一定很不容易。」

  「是不容易呀。」

  「我猜你們肯定也有自己的麻煩事兒吧?」

  「的確是有哇。」

  「您往他的房間打電話告訴他不要打擾別人時他說了些什麼?」

  「他說他在商量事情,馬上就要結束了。我想這是實話,我從門裡往外看,看見有輛車停在他房間的外頭,幾分鐘後那車就開走了。」

  「你知道是什麼樣的車嗎?」

  「不知道,只是一輛普通大小的車,常見的一個牌子,我不知道是哪一個。我不大擅長判斷車型,我丈夫只要看一眼車就能說出它的年頭、牌子和型號,只要看一眼就行。我對此可不在行。」

  「史坦頓沒有打長途電話吧?」梅森問。

  「這我可說不準。你明白,我們並不能很準確地把這類花費計在房費裡。人們想打電話的時候我們希望他們到大廳裡的收費電話亭去打,那兒有兩個收費電話亭。我們當然能夠接通長途電話讓客人在房間裡談,如果我們知道房客是誰可能會這麼做,不過如果是陌生人我們不鼓勵這樣。」

  「史坦頓先生沒要求長途電話服務?」

  「我在的時候沒有。我相信他沒有要求,因為帳單上沒有任何長話記錄。」

  「但是他有可能到大廳去打電話吧?」

  「噢,是的。」

  「那會被注意到嗎?」

  「不會,根本不會。」

  梅森說:「噢,我自己也要打個電話。」

  他高興地微笑著,走進了電話亭,投進一枚硬幣,要求接執法官辦公室。電話接通後他堅持要跟負責人談,當他聽到助理執法官聲音時說:「我是佩裡·梅森,一個律師。我到這裡來跟我的當事人愛德·代文浦夫人見面。你們拘捕了她,我想和她談談。」

  「你……你……你是佩裡·梅森?」

  「是的。」

  對方的聲音突然變得溫文爾雅:「您現在在哪裡,梅森先生?」

  梅森說:「我在威爾士伯格旅館,我想乘出租車去您的辦公室,和我的當事人談談。」

  「嗯,現在,梅森先生,您根本不需要這麼麻煩,」對方說,「我們希望在此表示我們的友好,我們將派車去接您。您就呆在您現在的位置,5分鐘之內就會有車去接您。」

  「5分鐘之內?」

  「嗯,可能更快些,」對方說,「請稍候,我看看我能做點什麼,請先別掛斷。」

  大約30秒鐘的靜寂之後對方又說:「我們有一輛車在等您,梅森先生,我們一直在找您。」

  「真的?」梅森說。

  「是的,你去了代文浦先生在天堂的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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