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受騙的模特兒 | 上頁 下頁 | |
四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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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這樣說吧,」漢米爾頓·伯格說。「我們把你給兒子的槍叫作『小槍』,你放在保險櫃裡的叫『保險櫃槍』,你帶在皮套裡的叫『皮套槍』。現在我把問題限定在一些特定的活動上。當你把皮套槍給了被告後,你回到辦公室,打開保險櫃,把保險櫃槍放進了你的腋下槍套裡,是這樣的嗎?」 「有反對意見嗎?」德克法官問道。 「對這個問題沒有反對意見。」梅森說。 「嗯,」德克法官說,「我看——如果沒有反對意見,我就允許回答。」 「你那樣做了嗎?」漢米爾頓·伯格又問。 「是的,先生。我那樣做了。」 「就在那天晚上?」 「是的,先生。」 「什麼時候?」 「大約……我看大約是10點55分。」 「之後你回到了被告的公寓吧?」 「是的,先生。」 「那麼,當你回到被告的公寓後,你是不是再次有機會看見那支現在被標作證物第30號的槍?」 「是的,先生。」 「在什麼地方?」 「在被告床上的枕頭下面。」 「當時你檢查過那只槍嗎?」 「是的,先生。」 「你把槍拿在手裡了嗎?」 「是的,先生。」 「當時你有沒有注意到槍交給被告後已被使用過?」 「反對,這個問題具有誘導性,而且不合適、不相干、不重要。」梅森說。 「反對無效。」 「再次反對,因為這要求證人做出結論。」 「鑒於這個理由,」德克法官裁定,「我想或許應對控方作鋪墊的目的做進一步檢查。」 「我這樣問這個問題,」漢米爾頓說,「你在被告公寓內第二次看到槍的時候,有沒有什麼跡象促使你對槍的旋轉彈膛進行仔細察看?」 證人猶豫地把雙腿交叉了起來。 「你宣了誓,」漢米爾頓·伯格對他怒吼道,「這個問題裡沒有任何足以構成證據造成你自我指控的因素。我在問你,是否出於某種原因檢查過武器?」 「是的,先生。我檢查過。」 「你發現了什麼?」 「我發現旋轉彈膛內有一枚空彈殼。」 「你在當晚早些時候把槍交給被告時,槍是處於什麼狀態?」 證人遲疑了,過了一會兒他說:「上滿了子彈。」 「你自己確實清楚嗎?」 「是的。」 「你怎麼知道?」 「因為就在去拉斯維加斯前,我重新給槍上了新子彈。我有理由相信自己那天晚些時候會處於一種危險的境地。」 「你之所以後來晚上去喬治·卡塞爾曼的公寓,是因為你有理由相信被告可能已經用你給她的武器殺死了喬治·卡塞爾曼,是這樣的嗎?」 「反對,如果本庭認為合適,」梅森說,「因為這個問題不合適、不相干、不重要。我認為問這個問題是控方具有侵害性的行為不端。被告不應受這名證人心裡可能有的任何推理或任何想法或任何猜測或任何其它東西的影響。」 「反對有效,」德克法官裁定。「控方當然應當明白,這名證人內心的想法應影響被告。現在整個事態正以一種極其不同尋常的方式發展。本庭認識到本案不是針對這名證人,而是對這名被告,她有罪或無罪只能憑相關證據認定。本庭要求陪審員完全不要考慮地區檢察官所提的這個問題,也不要考慮你們由這個問題所推得的結論。」 「我就問到這裡。」漢米爾頓·伯格邊說邊得意地笑了。 「等等,」梅森說。「我還要作詢問。為什麼你要把地區檢察官稱作的皮套槍,也就是第30號證物交給被告?」 「因為,」霍默·加文說,「她曾一度與我兒子小霍默·加文訂婚,我那時還盼著她會成為這個家裡的兒媳,後來當婚約被解除後,我突然意識到——我意識到我愛上了她。」 斯蒂芬妮·福克納坐在梅森身後的被告席上,她突然取出一塊手絹捂住眼睛抽泣起來。 「那麼,」梅森說,「我還要向你提一個問題。在今年10月7日晚上之前,你有沒有瞭解到情況,使人相信喬治·卡塞爾曼就是殺害被告的父親格林·福克納的人?」 這句話令陪審員們極度震驚。 「閣下,閣下!」漢米爾頓·伯格大喊大叫地揮舞著手臂站起身來。「這個問題完全不合適,問這個問題是辯護律師袒護被告的不端行為。這不是恰當的詢問,這不是本案的一部分,這純粹與本案無關。控方不會受證人可能的想法的影響。」 「反對有效。」德克法官說。 梅森面帶微笑。「那麼,10月7日晚上你有沒有把你認為喬治·卡塞爾曼殺死她父親的情況通報給被告?」 「同樣提出反對。」漢米爾頓·伯格大叫起來。 「維持裁定。」德克法官說。 「等一會兒,」梅森說,「控方曾要求瞭解證人把槍交給被告時的談話的部分內容。我現在問證人在把槍交給被告時是不是講過大意如此的話。換句話說,控方既然要求瞭解部分談話內容,我就有權瞭解全部內容。」 「證人可以回答這個問題,」德克法官說道,「但是要明白,談話內容僅限於接受直接詢問作證時所涉及的談話的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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