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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


  「那不結了,」我告訴他:「你願意或不願意,都祇有一條路可走。就是照我說的去做。把你自己怎樣去證明無罪忘記,強調是檢察官的責任去證明被告有罪。全力證明凶鎗是閔海倫的鎗之後,什麼證人也不放上去,立即進行最後辯論,叫檢察官去說故事,怎麼會是閔海倫的鎗,打死的狄科爾。讓他試著去說服陪審團,你祇看他好看,在辯論中找他小辮子。他這個故事還不太好編呢。」

  桂想了又想:「他已經有了結論。他十分聰明。我要是這樣讓他發揮,他會說得頭頭是道。最後,這些陪審員好像十二個人當晚都在臥房裡,眼睜睜看著安迪睦拿支鎗,一鎗打進了狄科爾的頭。」

  「用閔海倫的鎗?」我問。

  他又開始想。

  § 第二十三章

  下午二時,法院準時開庭。原告地方檢察官把詹士帝再度叫上臺。

  詹士帝作證,他和被告所請的專家一起檢查了那把鎗。他說他們兩位都一致同意,殺死本案死者的子彈,無問題是出自本案中的第二支鎗,也就是賴唐諾拿給專家,專家呈給庭上的那把鎗。詹士帝又作證說,由於這把鎗曾埋在土裡太久,雖然我們的專家曾清除了一部份表面的泥土,但仍有不少泥土留在鎗面鎗身的縫裡,他們括出不少的泥土來,足夠做土壤分析。

  鎗上的土質和樹叢下的土質,和第一把鎗上括下來的土的土質完全不同。第一把鎗,他名之為安迪睦鎗。第二把鎗是閔海倫鎗。

  根據以上事實,當然可以確定閔海倫鎗被埋在不是本案指的樹叢底下土裡,而是其它地方,相當長一段時間,才於最近被挖出來,再埋到樹叢籬笆底下去的。詹士帝當然無法證實什麼人如此做的,但一定是有人做了。

  證人看向狄太太。狄太太石膏面具似的臉也看向他,一點表情也沒有。

  「你現在可以確定,你所指的閔海倫鎗,是打出狄科爾致死彈頭的鎗?」

  「是的,先生。我可以確定。」

  我匆匆寫了張字條,輕輕請庭丁交給桂律師。

  字條很簡單地說。「不要詰問,立即休止。」

  桂看看字條,轉頭向我,把眉皺起,想了一下。轉臉向歐牟文微笑著。

  歐牟文揶揄地向他一鞠躬。「請你詰問,大律師。」他說。

  「沒有問題。」桂說。

  「這是我們的案子。檢方休止。」歐牟文說。

  「被告也休止。」桂簡單地接下去。

  歐牟文很明顯吃了一驚。「庭上,」他說:「我——我對這件事的變化,完全出乎意外。」

  「沒有什麼理由值得驚奇,」羅法官說:「我覺得起訴的老將,應該想到對方會來這一手。你開始你的終結辯論吧。」

  「很好,庭上。」歐牟文說。

  歐牟文做了一個很好的演講。

  桂律師接著他提出了本案特別的地方。事實上,凶鎗是由閔海倫帶去狄家的。後來雖然有人影射狄太太埋了什麼東西在樹叢裡,但是檢方無法指出埋的是什麼。

  桂律師指出,為了避免冤枉無辜,法律規定檢方有義務要毫無疑問的證明被告有罪。今天檢方無法證明狄太太埋的是什麼東西,過了一段時間,別人在附近挖出什麼東西,不能說就是狄太太埋的東西。所以警方有責任把這附近土地統統翻過來,看是不是另外有東西是狄太太去埋的。

  另外,他又問到,這把鎗,又怎麼可能到狄太太手中?她出事的時候不在屋裡。假如安迪睦要殺狄科爾,他當然會用安迪睦鎗來殺他,怎麼可能是閔海倫鎗呢。他當然不可能把自己的鎗摔出窗去,跑到臥房裡去看有沒有機會找到一支鎗來殺人。

  桂律師詰難地方檢察官,他對凶案發生的情況無法自圓其說。他說他不相信歐牟文能說出凶案是怎樣發生的。

  歐牟文拿了枝鉛筆,不停地在記,臉上充滿笑容。

  桂律師坐下。

  歐牟文慢慢地站起來。一臉很神聖的樣子。他說他願意接受被告這種有勇無謀的挑戰。他可以重組說出凶案發生的實況。

  他形容安迪睦在當時怒氣無法發洩,一開頭想殺掉狄科爾,之後又想不要殺他。他把鎗拋掉,已決定離開那房子。但是機會自然來到,他攫起那支在五屜櫃上的鎗,就殺死了狄科爾。

  歐牟文走近陪審團席。他把善感的眼神看著席上的女人們。他一句一句很注意自己的演說。

  羅法官指示陪審團,他們可以做幾種不同的裁決:他們可以裁決被告無罪,可以裁決被告犯第一級謀殺,可以裁決被告犯第二級謀殺,或是被告犯過失殺人。

  羅法官給陪審團解釋所謂一級謀殺是一種惡意,候機,私刑或是利用智力,故意,預謀的殺人行為。或是因為故意縱火、搶劫、強姦、偷竊、重傷害、或是刑法二八八條所規定的罪狀,導致的殺人行為。

  他告訴陪審團,所有其它謀殺都是第二級謀殺。

  羅法官解釋過失殺人是在沒有怨恨,非預謀下的殺人行為,是故意,自願的,但是起因於突發糾紛或感情衝動。

  他請陪審團在退下後立即自選一個主席出來。在主席協助下產生一個裁決,在決定後由主席代表陪審團向法庭報告裁決結果。

  陪審團在四點十五分退下。

  桂律師走過來和我會商。

  「我對你的戰略還是不太同意。」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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