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欺人太甚 | 上頁 下頁 | |
三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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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張給你們合夥公司八百五十元的支票。」高先生繼續道:「我要你們替我去找韋太太,另外我願意給你們一點獎金,假如你們能夠在二十四小時內找到她,我的獎金是二千元。四十八小時之內找到,獎金減為一千。七十二小時之內找到,獎金就只有五百元了。七十二小時之後就沒有獎金了。」 「你到底在搞什麼鬼?」我問。 他把頭向後一抑,大笑道:「唐諾,你人雖小,可卻是個撲克能手!不過你千萬別以為我姓高的好欺騙,我承認你玩得很聰明,我讓你在這上面弄點錢,但是不必再和我玩花樣。我個人知道,你一個小時之內可以把韋太太請出來見我,我現在說的只不過讓你早點結束遊戲而已。」 「訂張協定。」我說。 「我說的就算。」高先生生氣地說。 「我對你說的一點不擔心,我擔心的是你的記性。」 「你聽著,」他生氣地說:「這件事裡誰都不要欺騙誰,我知道韋君來結過一次婚,他也許離婚了,也許沒有。我不要你玩什麼花樣,拿出一個女的來說這是他以前的太太,而且是唯一合法的韋太太。我要找的韋太太,娘家姓名叫亦鳳,馬亦鳳。」 「這就是為什麼我要叫你訂張協定的原因。」我說:「我不要你事後說大家有誤解,我要你把你要的白紙黑字寫在紙上。」 「好吧!」他說:「柯太太,有紙嗎?」 白莎給他兩張紙,他拿出鋼筆。 「外間有的是打字機和秘書小姐。」我說。 「我不要打字機,我喜歡每個字都是我自己寫的。」 「那就寫吧。」 他臉上生氣發紅,坐在那裡很快地寫了幾分鐘,咬了咬筆桿,又寫了幾個字。 白莎試著和我交換眼神,我始終看著窗外。 「好了,這是寫給你們兩個人的,」高說:「我來念給你們聽。『致柯賴二氏:茲付上支票八百五十元,本人目的要你們找到韋馬亦鳳。亦鳳可能沒有合法和韋君來結婚,但和韋君來同居,形同夫婦。假如貴社二十四小時內找到亦鳳,本人另付獎金二千元。假如二十四小時內未找到,而於四十八小時內找到,獎金為一千元。假如四十八小時內未找到,而於七十二小時內找到,獎金為五百元。本人另付每天一百元之內的必要開支,這種開支以五百元總數為限。』」 高勞頓向我們看著說:「如何?」 「『找到』這兩個字什麼意思?」我問:「假如我看到她在巴林,我告訴你她在巴林,又假如你遲遲才去看她,不是省了二千元。」 「不論什麼時候,你告訴我她在哪裡,告訴我的時候就算,怎麼樣?」 「寫下來。」我說。 「我說了,你懂了,是君子協定。」 我指指筆:「寫下來。」 他氣得發抖,寫下:「什麼時間只要通知到亦鳳在哪裡,任務即算完成。」 「把日期、時間寫上。」我說。 他把日期時間寫上。 「簽字。」 他簽字。 我把筆拿過,在末尾寫:「本協議被接受,本協議為完整之協議。」我簽了名。寫上賴唐諾代柯賴二氏私家偵探社接受。 我把這張紙交給柯白莎。「收起來。」我說。 他把支票交給白莎,站起來,走向門口,轉向,好像他要向我說什麼,又改變主意,離開辦公室,牛皮靴子在地毯上重重的踩過。 「他奶奶的!」白莎說:「你怎麼會有這個本領,實在不是我想得到的。唐諾,現在我們做什麼?」 我拿起電話要個外線,撥電話到兇殺組,找到宓善樓。「你說過要我救你離開這個尷尬場面,你也真希望我能拉你一把,是嗎?」我問宓善樓。 「是的,小不點兒,這次又有什麼了?」 「你還記得霜都路一六三八號,在洗盤子的漂亮妞嗎?」 「當然!」 「她現在在我們辦公室裡。」我告訴他:「她有點話想告訴你,你聽了會高興死的。」 「把她弄到這裡來。」 「不可以,」我告訴他:「不要忘了新聞記者。」 「唐諾,我跟著你瞎扯蛋,亂起哄太多次了,我是吃公家飯的,不能像你一樣。」 「我正要揭露一件大事,你想要居功,你就早點過來。否則,報館記者會怎麼說,你是知道的。而且這件案子我也請了別的單位幫亡,他們要搶功,我也沒辦法。可惜你忙了半天,功虧一簣。」 他想了幾秒鐘:「我馬上過來。」 「可以,」我告訴他:「把你的老虎車油加飽。」 §第十五章 宓善樓懷疑、憤恨,但非常小心。他又怕屍體發現時,凶案偵破,他不在場,而由別的單位在主持。 「請坐,善樓。」我告訴他:「放輕鬆點,不要——」 善樓把兩隻腳分開站著,用舌頭把濕兮兮沒有火的雪茄煙頭換到嘴巴的另一側,說道:「去他的這一套!我還能輕鬆得起來?現在開始講。」 白莎說:「善樓,別那麼——」 他伸手阻止她說下去。「讓小不點來開口。」宓善樓說:「我要聽聽這個聰明鬼,叫我跑來跑去有什麼解釋。」 我說:「韋君來和他太太搬到霜都路來之前,住在巴林。」 「怎麼樣?」他問。 我說:「我去了幾次巴林,也和鄰居談過。正對韋家臥房窗口的鄰居告訴我一些有趣的事。」 「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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