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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


  德雷克低聲說:「佩裡,納爾遜掌握了聖瑪麗亞銀行搶劫案的所有情況,此案總共有3個罪犯,其中的2個在銀行搶劫,還有1個開車等在外面,準備接應他們逃走。證人雖然記不全車牌號碼,但卻做了一番詳細的描述。根據這些描述可以斷定就是那輛肇事車,還有……」

  「那個司機,」梅森打斷他的話,「是個女的嗎?」

  德雷克露出吃驚的神色:「你怎麼會知道的?是的,是個女司機。」

  「還有什麼別的案子嗎?」梅森問。

  「有。貝克斯菲爾德一家賣酒的小店遭劫,很可能是同一夥人幹的,因為現場也有一輛淺色的卡迪拉克和一個女司機。」

  「非常感謝,」梅森說,「這正是我所需要的。」

  他把臉轉向弗林特法官:「如果法庭允許的話,在公訴人請下一位證人出庭作證之前,我想就指紋方面的一兩個問題問特拉格中尉。我注意到特拉格中尉今天也在場,我請法庭允許我繼續向這位證人提問。」

  「有人反對嗎?」弗林特法官說。

  「我反對,」漢密爾頓·伯格說,「我認為辯護律師應該請他的證人出庭完成提問。按照慣例,雙方證人應該輪流出庭作證,而且……」

  「證人的出庭順序以及其他審訊程序方面的問題應該完全由法庭來決定。」弗林特法官說,「在本案中法庭不願意看到被告的無罪辯護受到任何妨礙。」

  「法庭決定,允許被告辯護律師的請求。請特拉格中尉再次出庭作證接受梅森先生的提問。」

  特拉格中尉走上法庭,梅森朝德拉·斯特裡特點點頭。德拉打開一隻皮匣子,取出一個折疊式的三腳架,支好了架在證人的面前。接著她把一台小型投影機放在支好的三腳架上,插上電源,又搭起了一個屏幕。

  「是要做什麼演示嗎?」弗林特法官問。

  「我只是想把指紋放大,好讓大家都能看清楚。」梅森說,「我想向特拉格中尉詢問幾個有關指紋相同點方面的問題。」

  梅森打開投影機,就屏幕上的一個小亮點調試了一會兒,然後說:「中尉,現在我要被告把她的拇指指紋印在一張特意準備的玻璃幻燈片上。」

  梅森說著,從口袋裡取出一張玻璃幻燈片,朝被告走了過去。米納瓦·明登亮出拇指,梅森將她的拇指在幻燈片上輕輕按了一下,然後略帶歉意地對法庭說:「過會兒我可能得再取一次被告的指紋,畢竟我還不是取指紋方面的專家。」

  他走向投影機,插上幻燈片,調試了一會兒,說道:「我想我得再制一張。」

  他又從口袋裡取出了一張幻燈片,走到被告面前按下她的拇指,然後又回到投影機旁,調好焦距。

  「這次行了,」梅森說,「現在我們能看到它了。我認為這指紋夠清楚了。中尉,你能看得清楚嗎?」

  「非常清楚。」特拉格中尉說。

  「那麼好,我要把這三個指紋都調得一般大小:那左邊的是多莉·安布勒的指紋,中間的是死者的;右邊的是被告的。」

  「等一下,」漢密爾頓·伯格說著站起身來,「被告的指紋是投影上去的,很快就會消失,因此不能作為證據。另外兩個指紋的放大照片才是有效證據。」

  「但是,」梅森說,「你可以把這幻燈片作為證據,放進信封,做上物證的記號。」

  「那也行,」漢密爾頓·伯格說,「如果我們只能這樣做的話。但我更想用照片做證據。」

  「這與律師想要證明的論點有關。」弗林特法官說。

  梅森說:「我想測試一下證人的能力,證明僅根據6個相同點就下結論是荒謬的。」

  「好的,」弗林特法官說,「繼續提你的問題。在你提問完畢之後,這張幻燈片可以裝進信封,做上記號。如果哪一方需要的話,可以拿出來作為物證使用。」

  「好的。」梅森說,「中尉,現在這些指紋都是一般大小的,我想叫你注意觀察一下投影上去的被告指紋,看看你是否能找出它與死者指紋的相同點。」

  「應該是有相同點的,」特拉格中尉說,「可能只有幾個,這得看紋路是否相同了。」

  「請你走近屏幕,用這根指示棒指出你能找到的相同點。」

  「比如說,這兒就有一處,」特拉格中尉說,「在中部這兩個指紋都有一個渦。」

  「對的,請繼續。」

  「看,這兒都有個結……」

  「請繼續說,中尉。」

  特拉格看著指紋,沉思了一會兒說:「如果可能的話,我想畫出這些相同點。因為一旦把幻燈從紙上移開,那我所指出的這些相同點就會消失。」

  「你說得非常對,」梅森說,「我們做投影所用的屏幕就是一張白紙,你完全可以在那上面畫下所有你能找得著的相同點。」

  特拉格中尉從口袋裡掏出一支筆,開始在紙上畫了起來。大約過了5分鐘,他回到證人席上。

  「還有相同點嗎?」梅森問「沒有了,」特拉格說,「至少在我看來是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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