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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


  「然後呢?」梅森問。

  「哦,第二天我去上班報到,他們吩咐我去另外一個地方。這次是日落大道和拉·布赫大街,仍然是過街50次。」

  「你照辦了嗎?」

  「是的。」

  「攝像師也在?」

  「有時他在那兒,而有時他只是開車路過。有一回,我肯定車裡有架攝像機。他停下車,泊好,便開始給我錄像。」

  「後來呢?」

  「後來,我又打了一遍那個電話。有人告訴我那兒的工作幹完了,我可以放鬆放鬆了,喝點雞尾酒、吃頓晚飯什麼的;我休息的時間內不會再有電話打攪了。」

  「那你又做了些什麼嗎?」

  她說道:「我得出的結論是我正在為某個陰謀作鋪墊,最後正如你所說我將成為它的替死鬼。」

  「也許米納瓦·明登在為什麼事找個不在現場的藉口。」梅森說。

  「我也想過這些,」她說,「我們雖不是孿生,但有驚人的相似之處。

  不過,要想知道第二天發生的事情,你還得等一會兒。」

  「好吧,發生什麼事了?」

  「是這樣,」她回答道,「第二天要我去的是好萊塢大道和西大街。穿街而過,沿著好萊塢大道走一個街區。過10分鐘再折回來,通過西大街,再過好萊塢大道,走到街的另一邊。10分鐘以後再回去,沿舊路重走一遍。兩個小時內每隔10分鐘我就這麼來回地走。」

  「你照做了嗎?」梅森問。

  「我只完成了其中的一部分。」

  「哪部分?」

  「大概第三次——我想是第三次我沿好萊塢的大道往北走,經過一家商店時,一個小女孩叫了起來:『媽媽,她來了!』」

  「後來呢?」

  「一個女人跑到門口,瞅了我一眼,隨之飛跑出商店,跟著我不放。」

  「你怎麼辦呢?」

  「我按指示來到好萊塢大街。攝影師正在拐角那兒,他給我照了一張。

  我想起那個跟著我的女人,我突然害怕了。跳上我停在路邊的車,趕快開跑了。」

  「那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昨天。」

  「後來呢?」

  「後來我特別注意留心米納瓦·明登。看到她的次數越多,我越確信自己正為某一罪惡目的培養成一個替身。於是我打定主意要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

  「就通過在機場開槍這種方式?」

  「我決定要有驚人之舉,這樣才能使整個事件暴露於光天化日之下。」

  「那麼你有何行動?」

  「我又按那個號碼打電話要求下一步的指示。他們告訴我說今天沒活兒。我打聽到明登小姐要乘飛機去紐約,因為我查過她的訂票。於是我準備好去了機場。

  「她和我穿了一樣的衣服——呃,我拿了手槍,裝上空彈夾,讓你檢查了一下我的那塊傷疤,這樣就會萬無一失了。——嗯,實際上簡直是亂套了,梅森先生,但那是當時我所能想到的最好辦法——」

  「沒什麼關係,」梅森說,「告訴我發生了什麼?」

  「我去了機場,一直等到米納瓦出現。等她一進女洗手間我就跳出來,抓起槍,嚷道『這不是搶劫』。我朝空中放了幾槍後便沖進了女洗手間。那裡面有幾個分隔的小間可以洗淋浴。投進硬幣,就可以進去,還可以拿到毛巾之類的洗浴用品。呆在這些小隔間裡你能夠完全不受外界的干擾。所以我跑到洗手間,把槍往地上順勢一扔,投入足夠的硬幣就進小隔間去了。

  「我肯定米納瓦會落入圈套。當然,她也逃不掉。」

  「你是說她走出洗手間後被認出來了?」

  「她一出洗手間,立即就被認出來了。人們圍了上去,警察也開始盤問她。這樣一來,她對事情的原委倒是一清二楚了。」

  「當時你想她會徹底否認,說不是她幹的。於是警察就會進洗手間搜查,最後發現是你幹的。」

  「我當時還不肯定事情會發展到那一步。我只想在警察出來搜查前趁亂瞅個空子溜出去。我一點沒料到她會明白過來是怎麼回事,而且她還那般鎮定自若地承認是她開的槍。」

  梅森冷靜地看著他的委託人。

  「她就是開槍的那個人,不是嗎?多莉!這不過是你精心策劃的計劃的一部分吧?」

  「以我的名譽擔保,梅森先生,我正是開槍的那個人。米納瓦在試圖代我受過。如果你非做不可的話,我可以告訴你該如何證明這一點。我擔心如果我喊『這是搶劫』,那麼即使槍裡有的只是空彈殼,我也可能會被判重罪,罪名是手持武器搶劫什麼的。所以我才謹慎行事,扯著嗓子大喊『這不是搶劫』。

  「據我所知,大部分目擊者都以為他們聽到了舉槍的人聽道這是搶劫。

  但是如果你讓他們出來作證,問他們那女人說過『這不是搶劫』是否屬實,我敢和你打賭他們不會承認他們實際聽到的。——但是你知道這一切的來龍去脈。沒有人願意第一個站出來,承認那女人確實說了這不是搶劫。那會使他們看上去有點愚蠢——哦,事情就是這樣。誰也不願做第一個。但一旦有人說出了真相,其他人就會隨聲附和的。」

  「以前你是怎麼想的?」梅森問,「現在你又想讓我做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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