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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〇


  「知道。」

  「什麼時候?」

  「嗯……我不能告訴你確切的時間是幾點幾分,但我知道漲潮大約是在五點四十分的時候。」

  「那是漲潮的時間嗎?」

  「是的。」

  「那退潮是什麼時候呢?」梅森問。

  「退潮時間是在星期六午夜十二點零三分。」

  「那麼,」梅森說。「如果當時有任何人要將遊艇從那片泥地上移走,就必須在兩小時的漲潮時間內完成囉?也就是說,在晚上七點四十分之前,對嗎?」

  「嗯……未必。我想,在八點之前,你都可以下船的;八點應該是個極限。」

  「如果八點之前沒有下船的話,是不是就下不了船了呢?」梅森問。

  「不錯,必須等到下次漲潮的一、兩個小時前。」

  「那下次漲潮是什麼時候?」

  「星期六早上六點二十六分。」

  「之後的退潮時間是在什麼時候?」

  「星期六,十二點四十五分。屍體就是這樣才被發現的。」

  「你可以多告訴我一點這方面的訊息嗎?」梅森問。

  「嗯……我想當時大概將近上午十點了。然後船開始往泥濘的淺灘下沉了些,那可能是在十點半左右。」

  「你說的船是指遊艇嗎?」梅森問。

  「不錯,就是羅傑·柏班克的遊艇。」

  「好,」梅森說。「請繼續,遊艇開始沉入泥地,然後怎麼了?」

  「嗯……好像有個叫做帕勒摩的人跟彌兒菲有約,而且……」

  「這是證人間接得到的傳聞,可信度極低。」林頓打岔說。

  「你要提出異議嗎?」梅森問。

  「我不會對這麼瑣碎的事提出異議的。」

  梅森對法官說:「庭上,證人的供詞或許有一些是間接的傳聞,但我只不過是想從他口中獲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因此才使用這種最迅速有效的方式。」

  「可是,我們待會兒就要傳喚法蘭克·帕勒摩了——是他發現屍體的。」林頓辯解說。「屆時,你就可以問他看到了些什麼。」

  「我現在並不是要問這名證人有關帕勒摩所目睹的一切,」梅森說。「我要問他何時遇見帕勒摩,以及帕勒摩對他說了什麼。而且我問他這些問題的目的只是為了澄清狀況,並讓庭上有個清楚的瞭解罷了,我想要從中排列出一個事件發生的時間順序。」

  「那你為什麼要問一大堆關於帕勒摩發現屍體後做了些什麼事的證詞呢?這不是使得訊問記錄都亂掉了嗎?」林頓問道。

  「因為,」梅森微笑著說。「我可能會從中發掘出對辯方有利的事實。」

  林頓帶著諷刺的口氣說道:「這名證人不知道任何有利於辯方的事;其它那些坐到證人席上後坦承不諱的所有證人,也不會知道什麼有利於辯方的事。總之,不會有人曉得任何對辯方有利的事實。」

  「如果那個人知道的話,」梅森說。「恐怕他早就必須去渡假了。」

  法庭上掀起了一陣哄堂大笑;紐瓦克法官敲打小木槌,要求保持秩序,然後說:「請律師避免這些無關緊要的評論。林頓先生,你要提出異議嗎?」

  「不,庭上,我不對這個證詞提出異議。」

  「如果檢方不反對的話,我就要多聽一下證詞,以瞭解事情的一般背景。」法官裁示。「請回答問題。」

  「我這樣問你好了,」梅森說。「你是第一個跟屍體發現者談話的人嗎?」

  「我想是吧,沒錯。」

  「告訴我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嗯……當時是星期六早上,大約十點半左右;我沒有仔細看確切的時間。我當時看到這艘船駛進河口,船上有一個人站著划船。」

  「有什麼因素讓你特別注意這艘船嗎?」

  「有的。」

  「是什麼?」

  「那個人划船的方式。」

  「有什麼特別之處嗎?」

  「這是不當的問話,與本案沒有任何關聯。」林頓提出異議。

  「反對無效。」

  「嗯……真的能夠劃好一艘船的人並不多,但這個人當時劃得很順,船隻在水面上平穩地前進。另一個吸引我注意的地方就是那艘船的類型。」

  「那是什麼種類的船呢?」梅森問。

  「那是一艘折迭船——可以折迭起來,放在汽車裡攜帶的那種。」

  「站在船上的那個人是誰?」

  「當他靠近之後,就開口說話——聲音頗為激動,帶著很重的外國腔調。他說他叫做法蘭克·帕勒摩,從史金納希爾地區來的,而且他要跟彌兒菲在一艘遊艇上見面,然後……」

  「這都是間接的傳聞。」林頓指出。

  「你要提出異議嗎?」

  「是的,庭上,我要提出反對,因為那是間接傳聞,非證人自己的證詞。而且,這也是不當的反訊問,這個人……」

  「反對有效。」紐瓦克法官裁示。

  「好吧,」梅森對證人說。「請你將證詞的重點放在你本人所做的事情上。」

  「嗯……這個人對我提了一些他所發現的事物,我又根據他的陳述與警方聯絡。」

  「你向警方說了些什麼?」

  「反對。」林頓說。

  「反對無效。」法官說。「證人目前被問到的問題,是針對他本人所說所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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