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拉斯維加斯,錢來了 | 上頁 下頁
二六


  我說:「我有沒有權利問一下,你們忙了半天是為了什麼?」

  巫太太說:「什麼呀,你難道還不知道,他們——」

  「可以了,巫太太,這裡沒你事了。」警長說。

  巫太太怒視他道:「你也不必過河拆橋,我只想告訴他……」

  「我會告訴他。」

  「他也會從報上看到,這又不是特別機密,我——」

  警長對施警官做了個手勢,警官巨大的身軀站起來,對巫家夫婦說:「好,兩位可以了。」

  「讓他們回家。」警長說。

  施警官對他們說:「你們可以回家了。」

  「我看也應該放我們回家了!把人家半夜三更拖起來,弄到這裡—一」

  「叫他們走!」警長喊道。

  施警官推著他們一起出去,順手把門關上。

  警長看著我說:「賴,看起來對你大大不利。」

  「顯然是有人被殺了,什麼人死了?」

  施警官開門進入,又把門關上。

  葛警長低頭看桌上的筆記本,拿支筆做了些記號,又把筆插回口袋,對我說:「耿哈雷昨天晚上被開槍殺死,時間是9點差一刻和9點25分之間。」

  「真是不幸。」

  他們兩個人同時注意看著我,我再也不多開一句口,也不給他們看到任何臉部變化。

  「那個和他同居的女郎溜得無影無蹤。」葛警長自動說。

  「那女郎和他同居嗎?」

  「至少他經常在她公寓裡。」

  「差別很大呀!」我說。

  「耿先生被殺前不久——我們算它不到兩個小時之間好了,你去拜訪那女郎。耿先生和你不太愉快,吵了一架。你離開後,耿先生說女的愛上了你,他妒忌。他說女郎想要外出和你相會,她賭咒沒有這會事。她外出,她和你相會,耿跟蹤她,你們為女郎打了一架。我想你們說好逃離耿先生到洛杉磯見面,她可能還在你們說好幽會的地方等你。」

  「我對你的推理,沒多大興趣。」

  「你在辦理一件案子,你的雇主也在這裡,按理你至少還要在這裡2、3天。」

  「什麼人說的?」

  「理當如此,柯太太也在這裡。」

  「我在辦的案子是找一個自洛杉磯失蹤的人,線索是從洛杉磯開始的,我當然要回洛杉磯。」

  他沒理會我。「你昨晚突然宣佈要第一班車回洛杉磯,你離開到火車站很近的旅館那麼早,你有動機,有理由,也有機會去殺耿哈雷,你倒說說看,我這樣想有理由嗎?」

  「他在女郎的公寓被槍殺的嗎?」我問。

  「是的。」

  「你怎麼會把時間算得那麼准,但是還在相當長的差距。」

  「巫家人始終在家,直到他們去車站和車上來的朋友見面。他們離開車站也直接走回公寓。他們沒有聽到任何聲音——沒有鄰屋公寓的任何聲音。他們連吵架聲都聽得清清楚楚,當然有槍聲一定會聽到。所以槍殺發生時間,一定是他們不在家,去車站的時間。」

  「除非巫家人在說謊。」

  「他們為什麼要說謊?」

  「也可能他們不喜歡這個姓耿的,早想等個機會做掉他。屍體什麼時候發現的?」

  「午夜之前不久。」

  「也許他們回家。當時耿哈雷也許在女郎的門口,他們吵起來,也許他們進女郎家找他,把他殺掉。假如你把他們也算成嫌疑犯的話,謀殺時間不就是20點前任何時間都有可能了。」

  「聽起來不順耳。」

  「你說是我殺死他,我也不太順耳。」

  「你在接近這女郎?」

  「我在接近幾百個漂亮女郎。」

  「這一個甚至為她打一架也願意。」

  「我是辦案。」

  「我知道。」他用指尖摸著下巴:「你責任感很重。」

  「我要接一件案子,就希望能偵破。相信你也如此。」

  「當然,目前這件也是一樣。巫氏夫婦與本案無涉。換言之,兇殺時限是可靠的。賴先生,我們對你無成見,假如你和女郎說好見面,我們反正會知道的。假如只有這一點,我們就不管。事實上你我都知道,你是為此要去洛杉磯,是不是?」

  「我不懂你什麼意思。」』

  「你安排好讓女郎在洛杉磯和你見面。」

  「沒有。」

  「我不相信。」

  「信不信由你。你把我從火車上拉下來對你總不太利。」我說:「我只是個私家偵探,當然由不得我來告訴你怎樣把工作做好。可是你跟蹤我,見到我和那女郎在一起,你就多少有了點線索。至於現在,你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證明我去洛杉磯為的是和那女郎見面呢?」

  「公平的推斷。」

  「有用嗎?」

  葛警長說:「另外還有一點對你不利,施警官曾問你知不知道耿哈雷住哪裡。你說不知道。」

  「沒錯,我是不知道。」

  「但那時你已去過公寓。」

  「耿哈雷又不住那公寓?」

  「他女朋友至少住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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