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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九


  崔格警官走到庭前宣誓,報出他的姓名、地址、職業及所擔任的兇殺組警官職務。

  「本月四日,你因故去本城柯維納街與韓德賽街交叉口的那座廢棄商店,是嗎?」

  「是的。」

  「是什麼緣故讓你去那兒?」

  「有人因火災事故報警,但實際上並沒有火災,不過消防隊卻在建築物內發現一具屍體,並報警處理。因此我去那兒一趟。」

  「你發現什麼?」

  「我發現一具男人屍體,後來並確認出死者是柯裡斯特·吉頓。顯然地,他死於槍殺,案發現場就在店鋪的一角,那兒已被做為秘密的藏身之所。現場有數箱罐頭食物、烹煮用具、一隻小型的固體燃料爐、平底鍋和餐具等,另外還有毛巾、肥皂和其它家用品。」

  「建築物內供水嗎?」

  「是的,建築物內有水供應,供水與一隻大水槽和馬桶銜接。」

  「你還能告訴我們有關建築物的其它狀況嗎?」

  「在店鋪的後面,同屬地產的一部分,有一座相當大的倉庫。」

  「裡面有商品存放嗎?」

  「沒有,現場沒有商品堆放,倒是有為數不少的紙箱,有些紙箱尺寸很大,它們沒有被運走,卻堆棧在倉庫中。」

  「你搜索過那座倉庫嗎?」

  「是的。」

  「你發現什麼?」

  「我們發現被告就藏身在其中一堆紙箱的後面。他的口袋有一把左輪手槍。」

  「他可曾說明他在那兒做什麼?」

  「他說他因火警警報之故,被困於建築物中。當他聽到警報聲時,誤把它當成警車,所以就躲藏起來,以至於在我們發現他以前,他無法脫身離開建築物。」

  「他對於自己在現場做什麼,有無進一步的交代?」

  「沒有,就在那個時候,他的律師佩利·梅森先生忠告他,對所有問題一律以『沒有意見』來回答。」

  「你調查過左輪手槍的所有權嗎?」

  「是的,槍枝是被告所買的,我已從經銷商那兒取得一份購買證明。」

  「我能看看嗎?」

  崔格警官將證明單交給伯格。

  「我請求庭上將這份文件列為證物。」伯格說。

  「除非,」梅森說。「你能證明這個武器與發射致命子彈的那把手槍有關聯,才能列為證物。」

  「我期望證明它。」伯格說。

  「這個關聯必須在武器證物被採納以前,就予確立才行。」梅森說。「我們必須以適當的程序,來進行本案的搜證工作。假若這把武器與槍殺的工具無關,那麼任何有關這把武器的證物,都將是不當的、無關的與不具體的。」

  「假若被告律師採取這個立場,」伯格說。「那麼我要暫時先讓這位證人退席,並請本郡的槍炮專家亞歷山大·雷德福列席作證。」

  「沒有意見,」梅森說。「實際上,我相信這才是妥當的進行程序。」

  亞歷山大·雷德福在證人席上就位,交代了自己的專業背景後,就面向伯格而視。

  「這兒是一把史密斯威森左輪手槍,前此它被列為待驗之物,」伯格說。「請問你是否已對這把左輪手槍做過彈道測試?」

  「我已做過測試。」

  「當致命的子彈自柯裡斯特·吉頓身上取出時,請問你是否亦在驗屍現場?」

  「是的。」

  「那枚子彈如何處置?」

  「我負責接管它。」

  「子彈現在在哪裡?」

  「在我這兒。」

  「請交給我好嗎?」

  雷德福將子彈交給伯格。

  「你列席本庭,是否準備說明這枚子彈就是從柯裡斯特·吉頓身上取出的那發子彈?」

  「是的。」

  「我請求庭上將這枚子彈列為證物。」伯格說。

  梅森說:「我能看一下嗎?」

  他走上前去,站在那兒詳細觀察子彈良久,接著說:「沒有意見,庭上,將它列為證物吧。」

  「現在,」伯格說,「雷德福先生,我想請你就槍炮專家的意見來判斷,這枚致命的子彈是否即是由現在我手上的史密斯威森左輪手槍發射出來的。」

  雷德福略微調整了一下姿勢說:「我已經仔細地查驗過這枚子彈,並將它與這把槍的彈道測試子彈做過比對,我發現其中有許多相似點。」

  「基於你專業領域的經驗及彈道學知識來做推論,你是否能說,這枚致命的子彈就是由這把測試的手槍——也就是檢方編號為B號證物的手槍發射出來的?」

  「由種種人為的可能性來推斷,並考慮各種事實條件下,我認為這枚子彈是由這把槍發射出來的。」

  「在你使用顯微鏡檢查這枚子彈之際,可曾發現任何徵兆,顯示這發子彈不是由B號證物手槍發射的?」

  「沒有。」

  「交叉訊問。」伯格帶著勝利的口吻說。

  梅森走上前,正視雷德福,後者再次輕微地挪動了一下坐姿。

  「雷德福先生,」梅森說。「我向你的專業資歷與正直的為人致最大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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