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黑夜中的貓群 | 上頁 下頁 | |
四四 | |
|
|
「有。北富德,北先生。」宓警官慢慢地說:「兇手是個聰明人,發明一種新的殺人方法,是個天才兇犯。北富德自己把事業弄垮了。他坐在辦公室沒事做,正可以慢慢仔細設計,他用他做生意的靈活頭腦,創造出這樣一個妙計來。他可以消除他太太,自己又不受法律的制裁。他自己寫匿名信給太太,告發他自己各種婚外戀情,否則怎麼會有別人知道。他出錢請私家偵探,跟蹤他太太。如此他可以確知他太太開車進了車庫。你還不瞭解嗎,白莎?假如沒有你在跟蹤她,我們可能不太瞭解全況。有了你的跟蹤,我們把時間搞得很清楚。女人在車庫等死的時候,北富德正在理髮店享受他的臉部按摩修指甲,場面美不美?」 「在理髮店裡?」白莎理由不足地問。 「在理髮店裡,這一點我們已經查證過了。在理髮店裡,他很聰明地把大衣留下自己走了出來。所以理髮師不會忘記有這件事,和時間。寶貝,你也別裝著什麼都不知道。理髮師也記得,你過去問過那件大衣。」 白莎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另外有一個女人,在你去理髮店後20分鐘,也去了那理髮店。她說北先生忘了那件大衣在店裡,要她去代他拿回來。」 白莎臉上擠出各種不同表情。 「看樣子也出你意外吧?」善樓說:「不應該呀。到了這個時候,你應該知道他是有一個女幫兇的。」 「怎麼見得?」 「要有一個人,能以專家手法,用他太太的打字機打字。這還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有一個女人聲音,給她打電話,把她騙到車庫裡去。白莎,這是全案裡他的缺點所在。他一定得有一個女幫兇。假使我能找到這個女人——別擔心,我一定找到她,叫她講話—一那樣我也許可以叫北富德服罪。這件案子並沒有什麼人是兇手的困難。困難是我能不能找到足夠證據,證明這是蓄意謀殺,把兇手送過聖見監獄煤氣室去。」 白莎勉強地說:「原來如此。」 「告訴你,白莎。」善樓說:「假如你隱藏什麼證據不告訴我,假如你再在案子裡東揭西搗,假如你再擋住我辦案。我馬上給你好看。叫你吃不完兜著走。不要說我沒有告訴你過。你現在可以走了。」 第十八章 蔔愛茜自打字機上抬頭看向進來的柯白莎。「早安,柯太太。」 「早,」白莎說。一屁股在蔔愛茜對面一張椅子上坐下來。「我看起來是遭天譴了,你看我怎麼樣?」 蔔愛茜笑笑。「我從報上看到,屍體是被一個在辦本案的女私家偵探發現的。我就想到是你。不好受吧?有睡覺嗎?」 「沒閉過眼。」 「那麼糟?」 白莎想說什麼。自己控制住了。摸呀摸,摸出一支紙煙。「唐諾現在要是能回來,叫我用什麼來換都可以。」 「是的,我相信你想念他了。但是,你沒有在調查這件案子,是嗎?」 白莎把紙煙點著。沒有接腔。 蔔愛茜繼續說;「我知道北富德可能在利用你。」 白莎說:「愛茜,假如我沒有人可以談談,我會逼瘋了。倒不是要你給我什麼建議。」她趕快加一句,「但是這件事不斷地在我腦子裡轉呀轉的——像一隻狗在追咬自己的尾巴。我現在牽涉進去太深了。退都退不出來了。那裡再敢向前進。」 「我不懂。」蔔愛茜說:「你牽進北富德案子太深了?」 「不是,是牽涉進謀殺案太深了。」 「警察認為這是謀殺嗎?我看報上形容這是不小心死亡。她沒有把引擎關上——」 「警察認為這是謀殺。我認為這是謀殺。事實上,這確是謀殺。我自以為聰明,搞了一點鬼,現在可套牢了。」 「我看不出怎麼會是謀殺案,而且警察知道這是什麼人幹的。誰是兇手這一點已經沒有問題。這件案子和一般謀殺案不同,通常都是有了屍體要找什麼人是兇手。這件案子,我們知道什麼人是兇手——而他坐在那裡暗暗地在好笑。整個案子只有一個小弱點——現在我正握有這個線索。我本該在宓警官問我時把知道的都告訴他。但我有點怕。我現在變成隱瞞證據了,那更糟了。」 蔔愛茜同情地說:「那時作為什麼不說出來呢?」 「我自己也說不上來。」白莎承認道:「當然,一切開始于宓警官把第3 封信搶過去,而不肯告訴我內容。可惡的他,始終就不讓我知道裡面寫了點什麼。那個時候我心裡在說;『好吧,下次要是我找到什麼對你有利的,我也不告訴你!』」 「我懂了你會有什麼感覺,柯太太。」蔔愛茜眼中有不敢笑出來的表情。「我看得出宓警官對你不滿意了。」 「我也生氣了。」白莎說:「真的生氣。那時我決定我以後不會給他好臉色看。管他去死去活。隨後,事情發生了。我想通了其中的關鍵。我想假如我真正要逃避責任的話、這一切都要怪賴唐諾。」 「怎麼會怪到他身上去呢?」愛茜不服氣地問:「你得到一個線索,怪他做什麼?」 「倒不是因為我得到一個線索怪他。」白莎說:「而是因為我得到這線索的方法,因為我處理這件事的方法。你知道的,我本來只開著這一家小小的偵探社。我做夢也不會想和警察作對。我也決不敢隱瞞警察什麼東西。我也拿不到什麼警察會有興趣的東西。我只是一個不起眼的偵探社,接點小案子混口飯吃。然後賴唐諾來了。」 白莎停下來,深吸一口煙。「真是一個腦子特別好的小渾蛋,」她繼續說道:「花起鈔票來像流水。要不是他有各種賺錢的怪念頭,連我也早被他拖垮了。我一輩子從來沒有見過那麼多錢。不過他出牌從不依照牌理。事實上他出的牌,也根本不是你明明看到他拿出來的那一張。他總走在每一個人的前面幾步。他城府深,不給別人看到他手中的牌,然後,在最後一刻,他要事件依照他早就知道的事實。依他要的方式,突然結束。留給我們合夥公司一大把鈔票,只因為他知道一、兩件別人不知道的線索。」 | |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