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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沒錯。你現在想是她殺的莎莉——不是北富德?」

  「看起來是如此。」

  「你曾經認為一定是男人做的。」

  「沒錯。不過我改變想法了。我現在認為,北太太一定是恨莎莉了。她忙著辦這件事,所以11點的時候,她沒空接電話——幾乎救了她自己一命。她殺了莎莉,最後自己逃不了別人給她設的陷阱,被別人謀殺了。」

  「是什麼人殺了她呢?」白莎問。

  善樓擦亮一支火柴,把忙著和白莎說話,忘記抽的雪茄再點著。然後他簡接地回答白莎的問題。

  「星期二早上,11點到11點21分之間,那電話響了。有人指示北太太,進她自己的車,開上大道,在那一個交叉路如何闖紅燈拋掉假如有的尾巴,突然在哈京頓轉彎,立即進入車庫,關上車庫門,不要熄火,等候聯絡。真是一氧化碳中毒的妙計。為了使計劃完美無缺點,我們的主角還特地把車庫裡每一條涼隙用膠帶密封起來。」

  柯白莎的眼睛瞪出來問道:「真的?」

  「完全真的。」

  白莎吹一下口哨。

  「自技術言來,」宿善樓說道:「我們要證明這是蓄意謀殺,還真是十分困難。女人是自己不小心引起死亡的,而且——」

  「等一下,」白莎插嘴道:「有一件事你忽視了。她接了電話之後,她走去拿她的手提打字機,把對方指示打字打下來,以免忘記細節。」

  宓警官的笑容是專家照顧外行的。「別傻了。」他說:「她不可能聽完電話,走去拿她的打字機。首先,她急著要聽別人告訴她什麼,她是在緊張中,這些指示她已牢記在心。磨滅不掉的。再說她要記下來的話,該用電話旁的鉛筆、便條紙。她拿親筆手寫,會匆匆寫成。用打字機有打下這一套,只有殺人兇手要我們相信的幼稚玩意兒。嘿!外行才會去上當。」

  「你意思紙條是兇手打字後,故意在她死後放在那裡的?」

  「一定是這樣的。」

  「什麼作用?」

  「你還不明白呀?就是想叫我們這些笨警察,在發現屍體的時候,相信死人是因為自己不小心引起的死亡。」

  「看起來,這也是這件事發生的真正情況。是不是?」白莎問道。

  「這倒沒有錯。」善樓說;「油箱裡一滴油也沒有了。打火鑰匙在發動位置。電瓶電用光了。她一定是進人車庫不久後就中毒了,但是車子還是發動,直到是後一滴油燒完為止。我們知道油箱裡至少有16公升汽油,因為這是北先生那天上午加進去的。」

  「那麼,那個殺人兇手一定在人死後進車庫去,把字條放在車裡的。」

  「沒錯。這是為什麼我看到字條上有兩個完全指紋,那麼高興。所以我對你那麼生氣,發現是你在裡面亂搗亂搗的。」

  白莎道:「我抱歉。」

  「你活該。你幹這一行很久了,你也應該知道在命案現場不可以隨便動一草一木。車門把手上有你指紋不能怪你。不開車門,不知道她在裡面,但是一開車門,一見到屍體,你就該退出了。」

  善樓的語調變成有耐心的說教。他是累了。已經精力不足了,也顯出對白莎的失望。

  柯白莎又說了一次。「我抱歉。」

  「知道了。」

  「是過份了一點。」

  「過份了。」

  「照你如此說。」白莎突然道:「兇手計劃好,靠意外來謀殺這位太太?」

  「是的。」

  「那麼兇手除了再要到車庫去放下字條之外,主要還是要去看一下,計劃成功了沒有?」

  「沒錯。」

  「那麼,兇手為什麼不把粘住夠隙的膠帶撕去,留下一個線索呢?」

  「我也想到過這一點,」善樓說:「困擾我不少時候。不過假如你假設自己是兇手,就瞭解其中原因了。」

  「什麼意思?」

  「他的目的已達到了。女人已經除掉了。他偷偷進入車庫,多半是半夜裡。他主要目的是放下紙條,使人認為自己不小心,死於意外。他有膽進去放那字條,但沒有種在裡面多耽一點時間。他怕被人發現他在裡面。萬一有人看見他在裡面偷偷摸摸,萬一有人一個電話,巡邏車跑來發現半夜裡車庫出來一個人——那還不是等於他槍殺了她,或是用力殺了她。那就是一級謀殺,他知道的。所以,他不敢留下來把膠帶撕去。他也許想警察不會注意這些小事。即使被注意到了,比他現場被捉,好得多。安全得多。」

  「你的意思現場捉不不到他,我們就定不了他罪?」

  「怎麼定法?」善樓道:「除非我們有足夠人證、物證,證明這件事是一個長久以來,小心想出來,蓄意、惡意的殺害行為,否則絕對沒有判宣他的罪,連拜訪他、問問他都沒有辦法。要知道,他沒有動手謀殺這個女人的行為。女人死的時候,他離開現場可能在好幾裡之外。這傢伙有頭腦,一定懂法律。他先把她腦子完全控制了,只想一件事,忽略了平時不注意的小節。所以才會自己在自己不小心情況下死掉。要我們找證據使陪審團相信這是謀殺,或是由高等法院做這是謀殺的決定,恐怕難之又難。」

  善樓擔心地看看白莎。

  白莎問;「你是否已經有一、兩件證據可以指向這個兇手是什麼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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