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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〇


  「好吧,」我說:「我和你打個商量。我給你一條線索,使你能把這件案子破了。我的要求只有兩項。我要我的當事人不曝光,我要你忘了我們的執照這件事。」

  我看得出他很想立即問我是什麼樣的線索,但是他很小心地說:「我的立場不可以先作任何保證,一切要先看你表現再說。」

  「你的車在那裡?」

  「停在巷子裡。」

  「我們走。」我說:「用你的車去要快得多。一小時內我有個約會。現在去正是時候。」

  「去那裡?」

  「愛奇蒙旅社。」

  「那裡去做什麼?」

  「指紋。」

  「什麼指紋?」

  「我從親親旅館第二十七號房間裡收集到的指紋。」

  「我懂了。」他說:「你的當事人的指紋。」

  「我當事人的指紋,」我說:「和別人的指紋。」

  「那個別人?」

  「龍飛孝。」

  儘管他一直在表現冷漠,但是這一下等於在他屁股上打了一下。

  「小不點,你亂謅什麼?」

  「我在告訴你實況。」

  善樓說:「假如龍飛孝曾經在這幢房子裡,你——小忘八蛋——知道不知道,這意味著什麼。你的當事人把他殺了呀!」

  「完全不是那回事。」我說:「這意味著旅館把這個單位出租了兩次,龍飛孝和別人在裡面。他們走了,行李也帶走了。留下來的是一個星期六夜晚的空房間。生意又那麼好,職員決定房間再出租一次。」

  善樓說:「少說理論,你把在那里弄下來的指紋給我看。只要有姓龍的指紋在內,我把那地方撕成一片一片給你看。我二十四小時之內可以破案,可以捉到兇手。」

  「我們還站在這裡等什麼?」我說。

  善樓說:「走!小不點,這就走。」

  「先說好,我把這交給你,你不再談我們執照的事,不再提我們的當事人,不——」

  「假如你當事人真沒混在裡面,假如你給我全部指紋,那你要什麼就有什麼。你愛開偵探社多久都可以。你的當事人愛跟那個妞到那個賓館都可以。」

  「說好了,不後悔。」我告訴他。

  我們坐進善樓的車子,我必須拉住扶手以免他急轉彎時身子不能平衡。他並沒有用閃燈也沒有用警笛,只是一路打破一切行車規定。

  我們來到愛奇蒙旅社。

  我把鑰匙自口袋中取出,我們走進屋去。

  我說:「我把東西黏在電視機底下,我們把電視機斜一下就可以拿到了。」

  「你來把它抬起一邊來,我來拿東西。」善樓說。

  我抬起電視一側,把電視機側過來,讓善樓趴下去,伸手到電視底下去摸。

  「再抬起一點來。」他說。

  我照做。

  善樓把身子直起來。臉上紅紅的。

  「正如我所猜測的。」他說:「又是你的把戲之一。」

  「你說沒有東西在下面?」

  「我說沒有東西在下面,事實上本來就沒有東西在下面。」

  我自己都感到下巴在往下落。

  善樓看看我臉上的表情。他說:「唐諾,你的表情不錯。但是耍這種把戲光只有表情不行。」

  我說:「不是耍把戲,我來看看。」

  我用幾本現成在房裡的電話簿,把電視機一側墊起來,我蹲下去察看。

  「你可以看到這裡有兩條平行的痕跡,那是我貼膠帶的證明。」

  善樓一點也不感興趣。「賴,你是個聰明的無聊男子。」他說:「我承認這一點,我一直承認這一點。你用膠帶膠兩條印子,必要時可以支持你的神話。你等於是有個男人在說謊:他說他在五百碼以外一鎗解決了一隻鹿,鹿當時站在一棵橡樹下,你要不信,你去看橡樹還在老地方。」

  我說:「我可以猜到什麼人把指紋拿走了。」

  「你一定也猜得到聖誕老人的鹿是由什麼人餵食的,我根本不感興趣。」

  「善樓,」我說:「請你相信。我是說的真話。我——」

  「不感興趣。」

  我關上電燈,和善樓倆離開。我把鑰匙放回口袋,善樓坐進車去。我才要開始坐進去,善樓一踩油門,汽車飛馳而去。

  我叫了一輛出租車,把普伊蓮的地址告訴出租車駕駛。第十二章

  普伊蓮的公寓是個老式、年代久的房子。我叫駕駛在路角把車子停下。

  走進公寓,黴濕的氣味因為噴灑過除臭劑而比較不使人有惡感。一架電梯搖擺地把我們帶上三樓,伊蓮的房子在三樓。

  我敲門。

  「什麼人?」一面女聲問道。

  「我。」我說。

  「喔!太好了,你終於來了。」一下把門打開。她愕然退後一步,用目不轉晴的樣子看向我。

  她穿著黑色長絲襪、吊襪帶兼緊身束腰、乳罩,沒有別的在身上。

  她見到是我,抓了一件晨袍披在身上。

  我走進她公寓房子。

  「你不能進來!」她說。

  「我已經進來了。」

  「那你給我滾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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