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池畔殺機 | 上頁 下頁 | |
四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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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是同一個人的指紋嗎?」 「不是。」 「指紋A之中,是否有任何與指紋B為同一人留下的指紋?」 「沒有,先生。」 「指紋中是否有娜汀·包爾的指紋?」 「沒有。」 「我沒有進一步的問題了。」歐斯比說。 「我方放棄反詰問權利,」梅森說。「辯方只要求將兩份文件登錄為證物。」 「檢方不需要這些證物。」歐斯比大叫。 「那麼請列為辯方證物,」梅森慷慨地揮揮手,表示他的處理方式是多麼地公平。「辯方證物一和證物二。」 「很好,」費斯克法官說。「所請照準。現在,包爾太太請回證人席繼續接受反詰問。」 「我方沒有進一步反詰問。」梅森說。 「好,包爾太太,你可以離開了。」 「檢方證人詰問終結。」歐斯比說。 「辯方是否希望休庭?」費斯克法官問。 「不需要,」梅森說。「辯方將傳喚唯一的證人艾思黛·藍金。」 「是辯方唯一的證人嗎?」歐斯比訝然詢問。 「是唯一的證人,」梅森說。「但已經足夠了。」 費斯克法官說:「藍金小姐,是否可請你登上證人席?」 艾思黛·藍金是一位身材高挑勻稱的紅發女郎,她在證人席上就座,迭起雙腿,看了陪審團一眼,然後轉向佩利·梅森。 「你住在哪裡?藍金小姐。」 「內華達州拉斯韋加斯。」 「今年三月十五日也住在該地嗎?」 「是的。」 「你的職業呢?」 「我經營一家夜間營業的禮品店。」 「可不可以略述商品性質?」 「皮件、珍玩、一些盥洗用品、各種明信片、拉斯韋加斯紀念品、雜誌、香煙,還有一些行李。」 「三月十五日晚上,你是否接到服務生領班的訂貨,要買公文箱?」 「有的。」 「當時幾點鐘?」 「晚上九點四十五分。」 「如果再看到那個公文箱,你能否指認?」 「可以。」 梅森說:「請看檢方證物二十六A,請問是否見過?」 證人接過公文箱,左右看了一下。「是的,這正是我當時賣出的公文箱。」 「在當天晚上九點四十五分之前,它一直是貴寶號的存貨嗎?」 「是的。」 「好,」梅森說。「反詰問。」 歐斯比帶著冷笑起身。「藍金小姐,你可知道,檢方證物二十六A可能是梅森先生故意訂購來擾亂警方的?而且警方在其中尋獲的有價證券,可能是由梅森先生從另一個公文箱中取出放入的?」 「抗議,」梅森說。「這是要求證人臆測。既然檢方聲稱這個裝著有價證券的公文箱是由本人購自拉斯韋加斯,我就有權證明它的來處。」 「但這證詞毫無意義,」歐斯比說。「只是證人的片面認定。」 「此點我建議檢方向陪審團力爭,我認為證詞具有重大意義,因為當時我被拉斯韋加斯警方盯梢。」 「證詞無法證明這一點,」歐斯比說。「而且與案情無關。」 「好,那麼辯方希望再傳崔格警官接受反詰問,以建立我被跟蹤的事實。」 「檢方證人訊問已終結,不能重開。」歐斯比抗議道。 「好,」梅森說。「我對崔格警官的誠實具有絕對信心,我要傳他為辯方證人。」 崔格警官一頭霧水似地上前。 梅森說:·「檢方證物二十六A,就是在我房中找到的公文箱,是由誰找到的?」 「是我。」 「你是否注意到房中還有其它公文箱?」 「沒有,不過房中是還有個行李箱。」 「你到我房中是懷有目的,對吧?」 「是的。」 「據你所知,當時我是否被盯梢?」 「有一位便衣警員奉命監視你。」 「你是否恐嚇說,要申請搜索狀來搜我的房間?」 「是的。」 「目的為何?」 「找尋一隻裝著債券的公文箱。」 「找到了嗎?」 「找到了。」 「房裡還有其它公文箱嗎?不管是已經裝了債券或本來裝著債券的?」 「我……我承認我不知道。」崔格警官說。 「為什麼不知道?」 「因為我的目的是去找一個裡面有債券的公文箱,既然找到了,我也就沒有做進一步的搜查。」 「所以,」梅森說。「據你所知,房中只有一個公文箱,也就是檢方證物二十六A。」 「是的。」 「你是否曾在證物二十六A上採集指紋?」 「有的。」 「找到什麼指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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