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初出茅廬破大案 | 上頁 下頁
四七


  「我把消息告訴頭子,頭子派出一個叫法萊的打手去對付莫根,那個法萊我們只叫他法萊,從來不知他姓什麼。」

  「沒料到的是仙蒂那時候已經把保險箱搜空,韓莫根發現此事後決定把她殺死,拿到錢逃之夭夭。仙蒂另有男朋友她不要使莫根知道,說服赫艾瑪睡在她床上,告訴大夫他和艾瑪住兩張床的房間,不准他到兩個女人的寢室來,因為表面上他是哥哥不是丈夫。」

  「莫根當然有公寓鑰匙,半夜裡他溜進公寓悄悄地走向臥室,暗中摸索以為是仙蒂,但扼在了赫艾瑪。艾瑪踢他腹部幾次終於掙脫驚叫,莫根也立即脫逃,這是我幹掉莫根前一天的事。」

  「頭子找到莫根攤牌,莫根祈求准他退回贓款,但是他拿不出錢來,因為錢在仙蒂手裡,頭子命令莫根自己去向太太追討。」

  「你們要知道,頭子對莫根已信心全失,而莫根又知道太多內幕,法院在找他,妻子背叛他,頭子要處分他的壓力下,他隨時可能挺而走險,所以頭子更不放心他。」

  「我覺得赫艾瑪是好女孩,她不應該捲進這種漩渦,當我知道莫根差一點誤殺她時,把傢伙偷偷給她讓她保護自己。」

  「頭子指定我在一個地方和莫根會合一起去取錢。莫根告訴我赫艾瑪和男朋友出去,至少要深夜才返,所以公寓裡只有他太太一個人,要知道韓仙蒂抓住頭子的錢,要她吐出來一定不會太容易,仙蒂製造一個只有她一人在家的謊言,而莫根信了她,莫根希望我來做惡人,在她頭上狠狠的來一下,把她綁在腰上的錢帶取下來。」

  「我也相信了他,一起來到公寓,莫根用鑰匙開了房門來到臥室,裡面全黑,我有手電。莫根不讓我用,說他太太一見亮光就會驚醒,我也曾特別一再問到是否可能尚有其他人在公寓裡,他一再保證只有他太太仙蒂在家。」

  「我摸黑跟著他,可以聽到床上女人的呼吸聲,我只想用手掩住她嘴奪她那錢帶,莫根在床尾什麼地方,反正我看不到,只聽見他呼吸聲,我用手試著她呼吸吐出來的氣以確定下手位置,但是她醒了。」

  「我向你們發誓,當時我沒有辦法,她行動太快了,槍聲在我臉旁響起,我一把抓下只抓到枕頭,她已經跳下了床,一件重物被拋到地上,她大叫,我知道是艾瑪,不是仙蒂。」

  「我們站著不動,直到公寓門大聲關上,我打開手電,韓莫根說:你這蠢蛋,笨手笨腳,把事情弄砸了。」

  「我沒有說話,我看到那把她在地上的槍,那是我交給她的槍,她發射了一槍,把槍拋地上逃出公寓。莫根還在怪我,我彎腰拿起手槍,我對他說:『你敬酒不吃吃罰酒。頭子給你機會你還要欺騙人。』莫根還在裝樣子問:『你是什麼意思?』我說:『你知道什麼意思!你明明知道這是赫艾瑪在床上,不是你太太韓仙蒂!』」

  「我想他在我眼中知道了我的殺機,他跑過我身邊直趨臥室房門,我冷靜地向他後腦開了一槍,他連門都沒拉開就完蛋了,我把槍再拋在地上,我必須移動他屍體才能打開臥室門,我從走道上救生梯下樓到後巷,攔輛計程車回家上床。」

  「那有沒有向孔先生報告?」

  「那時還沒有,我想像這是孔先生要我做的工作,實在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的。」

  「你睡到什麼時候?」

  「我才要睡著,赫艾瑪用電話找我,這是很出我意料的,此後的一切你們都知道了,我假裝睡著了所以房東太太叫了我3、4次才叫醒。」

  警長說:「好小子,我相信你。」

  檢察官說:「第一,照你這樣說這把槍開了兩槍。」

  「當然,是開了兩槍。」我說。

  「那第一顆子彈哪裡去了?」

  「我怎麼會知道,還不是穿埋在什麼地方。」

  「那把槍不可能發過兩次。」一位洛杉磯警官說:「那彈夾只能裝7發子彈,兇殺組的人發現那槍時槍裡還剩6顆子彈。」

  我說:「我都是說實話,這點很容易證明,槍彈是我放進去的,我放7顆子彈在彈夾裡,把彈夾推進手槍,把一顆子彈上膛,拿下彈夾,補進一顆子彈,又把彈夾推進手槍。所以槍裡共有8顆子彈,你們可以到白京旅社620房間5屜櫃抽屜的最後面去找,找那盒滿滿的子彈是不是少了8顆。」

  警長說:「沒錯,這解釋了他們在房裡另外發現一個空彈殼的原因。」

  洛杉磯來的兩個人站起來,一個人說:「好,賴唐諾,你要跟我們一起回去,把你的東西帶到,我們馬上動身。」

  「我不要跟你們回去。」我說:「事實上我有權不走。」

  「你什麼意思?」

  「我現在在亞利桑那州。」我說:「我不喜歡加利福尼亞,經過沙漠又太熱,我在這裡過得不錯,我挺喜歡監獄生活,這裡監獄對我很好,有什麼事就地解決好了。」

  「唐諾,你不會又要麻煩我們申請引渡等等吧?」

  「我決不離開這裡。」

  一位洛城警官很不友善的跨前一步:「你這小子,不給你一點——」當地警長用一手抓住他的前臂:「這裡不行!」他說話雖慢但很有權威。

  檢察官對獄卒說:「帶他回去,我打幾個電話再說。」

  「我要一支筆和幾張紙。」我要求。

  他們交換眼色,警長點點頭,獄卒說他會拿給我。

  我走回牢房,天氣太冷我兩膝發抖。但我坐在地上,上下牙齒顫動著,靠頂上小小的燈光慢慢寫著。

  一小時後他們回來,警長告訴我速記員已把我的自白用打字機打妥,要我看,要我簽字。

  「可以,」我說:「我馬上簽,我這裡也正式送一份上訴狀給你,請你正式簽收。」

  「這是什麼?」他看著我剛寫好的東西。

  「這是賴唐諾,」我說:「別名王有德的人權保護申請狀,要求依法於法定時間移送本州法院,否則應無罪開釋。」

  警長說:「唐話,你一定發瘋了,你自己承認了故意,冷血,預謀殺人——」

  「沒錯,」我說:「我是殺了一個該死的鼠輩,你要不簽收我的人權保護狀,我就不簽自白書。」

  「簽收就簽收。」他說:「反正沒什麼用處,我本來以為你瘋了,現在看來你根本是天真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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