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逼出來的真相 | 上頁 下頁
四一


  路克林下一個證人是一個半職業性的棒球員。他是投手,他被宓善樓和警方親自帶到凶案現場,有人給了他一支和本案凶槍一樣的史密斯華生轉輪,他站在水溝的這一面,用各種方法擲,連著試很多次,他怎樣也沒有辦法把槍擲到發現那把槍的距離那麼遠。

  「請被告大律師詰問。」路說。

  鈕律師搖搖頭說:「沒有問題。」

  「等一下,庭上,」我說:「因為我的正直被非難,我的信譽也受到迫害,我請求庭上准許我發一個問題。這位先生說在水溝的這一面拋那支槍。他到底是指站在命案發生地點最近處的水溝邊上,還是沿水溝走下去一點,找到槍的地點最近處的水溝邊上。目前我們並沒有證明拋槍的人,不能沿水溝——」

  「你等一等,」普法官說:「賴先生,你超出程序了。雖然我覺得你這個問題提得很好,假如代表被告的律師願意提出這個問題的話,他是有權的。再說,以本庭看起來,你的理由在地圖上也看得出來。從出事點垂直到水溝位置向發現槍的位置拋東西,是斜線。從發現槍的位置正對面水溝上拋東西是距離短得多的直線。」

  「等一下,庭上,」路說:「在我們看來,假如槍是兇手拋出去的,他當然希望愈早出手愈好。多半他逃出船宅,跑到水溝旁,想把槍拋進去,看到溝中泥濘不深,所以盡可能拋遠一點。」

  「你是不是,」普法官問:「想和本庭辯論?」

  路克林想了一下說:「是的,庭上。」

  「可以不必,」普法官說:「拋槍的人從停車的地方,垂直跑到水溝旁,和斜斜跑到水溝旁,再把槍向對面拋掉的機會是一樣的。」

  路克林猶豫了一下,坐了下去。

  「你請下一個證人吧。」普法官說。

  路克林說:「我請田茉莉出庭作證。」

  田茉莉,四十到底,五十不到,平胸削肩,意氣消沉,但是她還是很機警,說話像機關槍。她給法庭她的住址是洛杉磯,皮靈街八九五號。職業是打字員。

  「你替什麼人打字?」路克林問。

  「我是一個自由打字人。我替別人打初稿,也做一點小的編纂工作。我在作家看的雜誌上打廣告。也自郵局收到很多打原稿的生意。有的請我稍加編纂,再打字成容易被人接受的形式,寄還給他們,收他們每一頁多少錢。」

  「你認不認識一位白南施小姐?」

  「喔,是的,當然。」

  「白南施小姐住什麼地方?」

  「住皮靈街八三〇號,公寓房六十二之一。」

  「你有沒有機會在上周見到白南施小姐?」

  「有的,先生。」

  「什麼時候?」

  「是——是這個月的十五號。」

  「是在什麼地方見到她呢?」

  「是在南施小姐公寓裡。」

  「你也替南施小姐工作嗎?」

  「沒有,先生。她是自己打字的,但是我們兩個是很好的朋友,南施也有的時候給我介紹客戶。有的初寫稿的沒有打字機,有的不能一面想一面打字,也有的不能配合雜誌社要求——你要知道我的工作對象多半是初學的或是非職業性的。」

  「你那次見到白小姐的時候,還有別人在場嗎?」

  「沒有,先生。只有我和她兩個人。」

  「在那個時候,南施有沒有拿出一支槍給你看?」

  「有的,先生。」

  「我現在拿一支槍給你看,民眾證據第二號,問你這把槍像不像她上一次給你看的那一把?」

  證人極仔細地翻來翻去看這把槍,說道:「是的,先生。非常像她上次拿給我看的那把槍。」

  「那時南施對你怎樣?」

  「她告訴我,她把一個秘密消息告訴了她一個朋友。是一個有關走私毒品的內幕。她說那個朋友已快要完成這篇報導了。她說她的一位朋友,姓顧的——」

  「等一等,等一等,」鈕律師阻止她說下去,站起來,他把聲音提高了很多說:「這是不合規定的,檢方明知故犯已非常清楚。這純粹是道聽塗說,與本案毫無關係、不切實際的。這完全太離譜了。除非這位證人和她朋友談話的時候今日本庭的被告在場,否則一切說話當然是道聽塗說。白南施告訴這位證人的話,不論說什麼,都是無法定依據,不能提出來的。」

  「完全正確,」普法官說:「我也覺得這種對白是道聽塗說,不能作為證詞。」

  「當然,庭上,」路克林說:「我們手裡有了一支凶槍。我們要證明這支槍曾經在被告的一位至友手中。我們要證明——」

  「反對!本席對他的聲明反對,」鈕律師喊道:「這種聲明會引起別人產生偏見。我建議把檢方最後一次的發言,全部刪除。」

  「建議照準。檢方有關槍的最後一次發言,全部刪除。」普法官說。

  「我們志在證明一層友誼狀況,庭上,」路說:「我們志在證明這支凶槍的來龍去脈,剛才所說的實在是有關狀況的一部分。」

  普法官說:「本庭也很想知道槍的來龍去脈。但是你不可以用道聽塗說來證明給我看。」

  「好,」路說:「反正不論用什麼方式,我一定要把這一段列入進去的。我要請這位證人休息,另外請下一位證人——」

  韓喬治太太是一位女牢頭型的女人,方眉,大股,牛頭狗似的下巴。她搖擺地走向證人席,有如一艘裝飾齊全的大戰艦開進海港。

  「請報姓名,地址和職業。」

  「韓喬治太太。我管理加利西哥的楓葉旅館。」

  「我來問你,本月二十日的清晨,你有一位住客叫做白南施是嗎?」

  「有的。」

  「怎樣登記的?」

  「用白南施名字登記的,但是一開始的時候,她想用豪南施的名字登記。」

  「後來為什麼改變名字登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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