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逼出來的真相 | 上頁 下頁
三九


  「我要看看整個現場四周。我過了排水溝,我找到槍。這都是事實。」

  「你這一生之中,以前從來沒有見過這把槍?」路問我。

  「喔,庭上。」鈕律師說:「我實在老早應該高叫反對的。但是我還是讓這幕活劇進行著,因為我想也許檢方大律師真有什麼特別的觀點。

  「我對所有剛才檢方提出的問題統統反對。反對的理由是他在詰問他自己的證人。」

  「反對成立。」普法官說。

  「我現在,」鈕律師繼續說:「還要建議庭上,刪除這位證人所說的一切話。理由是這位證人被請上臺來,不合乎規定的程序。而且他的問答,全是檢方在詰問他自己證人的結果。」

  「建議不同意。」普法官裁決道。

  路克林說:「你要不要詰問這位證人。否則我就要請這位證人撤退,把本來在證人席的宓警官,放回上去了。」

  「當然不要,」鈕律師說:「我對這位證人沒有問題要問。這位先生來到兇殺案的現場。他做的調查工作,本來是地方行政司法長官辦公室,或是加利西哥警察局應該要做的。我且不說洛杉磯總局來的大大專家了。」

  鈕律師站起來向宓善樓坐的那個方向諷刺地鞠了一個躬。

  宓善樓生氣得自椅中站起來了一半,又忍住了。

  「目前,我們並不需要表演和喝采。」

  普法官說:「賴先生,你可以下來了。宓警官可以回到證人席來。」

  「現在,我總算把這凶槍的來源弄清楚了一點點。」路克林說:「宓警官,請你依你所知道的,盡可能說清楚一點到底發生了什麼樣的事?」

  「我在加利西哥警察局。和局長在說話,」善樓說:「來了一通電話,局長要我——」

  「等一下,等一下,」紐律師說:「我反對。理由是無論你和警察局長談話內容是什麼,只要被告不在場親耳聽到,都是道聽塗說,無法定資格的,與本案無關的,無實際關係的。」

  「認可。」普法官有點厭煩地說。

  「只要告訴我們,你們會話完畢,你做了什麼就行了。」路副地檢說。

  善樓說:「我請了一位警官,把我用車子帶到了現場。」

  「有沒有行政司法長官辦公室的人參與?」

  「警察局裡有好幾個行政司法長官助手在參與工作,但他們都忙著在查手印等工作。事實上,我對這種報警電話當時也沒有認為——」

  「建議,請刪除,證人所說『事實上』以後所有的話。」鈕律師說。

  普法官說:「可以刪除。警官,你應該知道,請你來作證,不是請你來發表意見。」

  「我抱歉,」善樓說:「我是順口溜出來的。我只是想到當時我的反應和我的行動。事實上,這次的行動,我們沒有請地方行政司法長官辦公室的人參與。」

  「沒有關係。這一點即使你不補述,被告律師詰問的時候也會問出來的,」普法官說:「警官,你說下去,你自己發現了些什麼事?」

  宓警官對要說的事感到相當的不樂。不安地先在椅子上換了一個坐姿,說道:「我和加利西哥一位警官到了現場。那男孩,羅侖查·龔查爾斯,在那裡等著我們。他對我們說了幾句話。當然,我不能在這裡說,因為說話的時候被告不在場。但是,由於他說話的結果,這位警官和我,走過排水溝,到了賴唐諾在等的地方。也就是很接近那個民眾二號證物,那支槍在的地方。」

  「之後你做了什麼?」

  「我把一枝鉛筆塞進手槍的槍筒,把槍挑起來。假如槍上有指紋的話,就不會塗汙了。就這樣拿著,我把它拿過了水溝。

  「我們把槍帶回了總局,驗指紋的人立即開始工作。

  「槍上面沒有指紋。我必須向各位報告,手槍上取到指紋的機會,本來就不多。」

  「完全沒有指紋?」

  「反對,這是道聽塗說。」鈕律師提出來。

  善樓向鈕律師微笑說:「報告大律師,檢查指紋的時候我也親自在場。」

  「完全沒有指紋?」路克林問。

  「槍的上面,有幾個塗汙了的指紋,沒一個可辨認的。」

  「你們對這支槍又做了什麼?」路問。

  「我把這支槍拿到本郡的行政司法長官辦公室,在那裡一位彈道專家和我發射了試發彈,把它放在對比顯微鏡下和謀殺案致死彈頭做了個比較。」

  「有什麼發現?」

  「我們發現兩個彈頭完全吻合。」

  「代表什麼意義?」

  「說明陳列在這裡,民眾證物第二號那支槍,就是發射致死子彈的凶槍。」

  「我對這一位證人,目前已經沒有什麼問題要問了。」路說:「你可以詰問了,大律師。」

  鈕律師想了一下,說道:「目前,我沒有詰問。」

  「傳——羅侖查·龔查爾斯,出庭作證。」路克林說。

  羅侖查,看起來突然害怕了,走向前來。

  「你幾歲啦,小弟弟?」普法官問。

  「十歲,快要到十一歲了。」

  「你懂不懂什麼叫宣誓?」

  「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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