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逼出來的真相 | 上頁 下頁
三八


  「你做了什麼事?」

  「我看到一塊地方,看不少人聚在那裡。然後我走到路邊這塊地的最邊上。」

  「請你在這張地圖——民眾證據A——上指給我們看,你走向哪裡去了?」

  我走過去,走到地圖旁,指給他看紅圈附近注著「灌溉排水溝」的位置。

  我說:「我沿了排水溝附近走著。」

  「你在找什麼嗎?」

  「任何被忽視的證據。」

  「這一點你已經說過了。」

  「你又問我,我只是再回答你。」

  「什麼樣的證據,你認為可能被忽視了?」

  「我懷疑有沒有人肯涉泥過水溝的另一面,察看一下金花菜田。」

  「你有沒有發現足跡表示有人過去過?」

  「我沒有。」

  「所以你認為沒有人搜過金花菜田,因為排水溝裡有污泥,而沒有人可以過去又過來而不留下痕跡的,是嗎?」

  「是的。」

  「什麼理由使你想到要到溝的對面去?」

  「因為沒有人去過,所以我才想去看看。」

  「但如殺人兇手沒有到水溝的對面去,你怎麼會想到對面金花菜田裡會有什麼證據呢?」

  「投手投球,人不一定要走回本壘去,是嗎?」我反問。

  旁聽席中有人在竊笑。

  路副地方檢察官清清喉嚨,有權威地說道:「法庭上時請不要開玩笑,賴先生。」

  「我並沒有開玩笑。我是在說一種物理現象。」

  「反正,你就決定到水溝的對面去。」

  「我非但決定過去,而且真的過去了。」

  「你過了水溝,做了什麼?再說,你是怎樣過的水溝?」

  「我走過去的。」

  「不,不,我是指你怎樣處理鞋子和襪子的。」

  「我脫下來,拿在手裡。」

  「你光了腳下溝,光了腳爬上水溝到對面去?」

  「是的。」

  「之後你做了什麼?」

  「我沿了水溝堤走上去,又走下來。」

  「有找到什麼東西嗎?」

  「當我走到溝堤某一位置的時候,我看到什麼金屬的反光。我移動過去,發現是支槍。」

  「你怎麼辦?」

  「有一個孩子正好跟了我過溝。我叫他報警。」

  「這是不是你第一次見到這一支槍?」

  「是的,先生。」

  「有一件事,我想最好我們大家不要弄錯,」路克林說:「現在我給你看一支三八口徑轉輪,它槍筒長度一又八分之七吋,槍號一三三三四七,轉筒有五個位置可以放子彈。請你看一看這支槍,而且我請求庭上允許,把這支槍列入記錄,作為民眾證物第二號。」

  我看看這支槍。我說道:「這支槍極像那一支槍。我沒有把那支槍撿起來過。我只是請那小弟弟立即報警,請警察立即來。實際上是請他去找他的父母,請他父母報警。」

  「那位小弟弟,你再見到他的話,會不會認得出來?」

  「會的,先生。」

  「羅侖查,請站起來。」

  那個十歲大的男孩子,在旁聽席中站了起來,看起來兩眼有點凸起。

  「是這個人嗎?」路副地方檢察官說。

  「是這個人。」

  「你可以坐下去。」路克林對羅侖查說。

  路克林長長冷酷地看了我一陣。「賴先生,」他說:「我建議你承認,你走到地圖上所標示出來的地方時,這支槍本來就在你身上。」

  「沒這回事!」

  「我再建議你承認,你本來就是在找那裡可以藏匿這支槍。你看到了沒有人曾經爬過這條水溝。你想到把這支槍拋棄在那金花菜田裡。」

  「完全不是事實!」

  「我建議你承認,有了這種想法,你來到金花菜田,把槍拋下,你原準備回到水溝邊,退回原來地方,什麼也不提起,但是見到了那小弟弟,羅侖查·龔查爾斯,你只好改變你的計劃。那小弟弟眼睛很尖,人很機警,他已經發現了你有什麼東西要藏起來,他問過你是什麼東西,或是差不多的問題。」

  「不是那樣的。」

  「由於這位小弟弟所站的位置,沒問題會立即見到這支槍。只要他見到這支槍,槍是你放在這裡的事實,怎樣也跑不了。所以你馬上改變計劃,說是你發現了這支槍。叫羅侖查去告訴他父母,請他父母報警。」

  「這完全不是事實。」

  「我再告訴你,你如此做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你的客戶。也就是今日的被告顧梅東。」

  「絕絕對對沒有這回事。」

  「照你說,你是很偶爾發現那把槍的。」

  「是的。」

  「那到底是你有先知能力,還是靈感,能夠一到那裡,直接就走向槍被拋下的位置?」

  「我沒有直接就走過去。」

  「那你間接的為什麼走過去?」

  「我在查看整個那一帶的地形。」

  「查看地形使你脫去了鞋襪,走過又髒、又泥濘的排水溝,光了腳走進金花菜田。你的腦子會告訴你,兇手可能不留痕跡在溝裡,但是會把槍拋到田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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