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霍桑探案集 > 輪痕與血跡 | 上頁 下頁
一四


  他很得意地說:「包朗,我的推想已有一部分證實了!今天晚上,你必須助我一臂,以便搜集另一種重要的證據。若能如此,我的推想使可以全部成立,這案子也馬上就可以結束了!

  我曾說霍桑的精神非常興奮;但因著這最後一句話,我的精神竟也傳染似地同樣興奮起來。可是我的無數的問句還沒有出口,霍桑忽又發了幾句掃興的話。

  他道:「包朗,我請求你耐性些地,不要強迫著我解釋。你要問我經過的工作,我可以約略報告你聽。我到過警署中,果然瞧見那犬屍上有兩個槍洞:一槍在頭部,一槍果真在左後腿上。我又見過那呂志一。他此刻已移解到法院裡去了。他既然因著嫌疑逮捕,若不經過法院的偵查,勢不能隨便釋放。後來我又到發現犬屍所在的地點去察勘過一次。那水溝已大半乾涸了,就在軌道的下面。軌道旁邊本有一條四五尺闊的泥徑。那犬分明是從泥徑上滾下去的,因為徑旁還染著血跡。我又在泥徑上發現了好幾處自行車的輪痕,同樣是圓粒形鄧祿普牌子的。別的話暫且緩談……那不是晚膳的鐘聲嗎?我們吃過夜飯,還須幹一種繁重的工作呢。」

  晚飯過後,又耽擱了一個多鐘頭,霍桑忽向翁校長借了兩身校役的舊衣服,另外又借了兩根六六尺長的竹竿,卻並不說明有什麼作用。我起初本也不知道他的用意,後來見他從皮包中取出了那個繫繩的鐵鉤,方才猜想到我們工作的性質。

  這晚上本是上弦,天空中有著半現形的月兒,不過薄薄地給蓋了一重浮雲,月光並不耀亮。這一點很適合霍桑的希望。因為我們離校以後,霍桑仍從那條鎮後的碎石小徑上行進,分明要避去人家的注意。我們的行進方向,本向著那宅野雲寄廬,但據我料想,我們不像是到曹家去的。因為我們既已變了裝束,霍桑所攜帶的鐵鉤,又本是向河中撈摸東西用的,可見我們此行,決不是去拜訪誰何。我記得他在「難死難弟」一案中,曾經利用過這鐵約,所以我明知這一次也必有同樣的工作。我們到了那碎石路的將近東首的終點,霍桑果真轉身向北,向著那條小河進行。我暗忖霍桑先前曾說過,他在河邊發現過一個淺窪,曾有犬屍被拋沉的假定。後來他又覺得兇手沒有沉犬的漁由,政假定也沒有成立的可能,故而終於把打撈工作放棄了。但現在犬產既已有了著落,他怎麼反而舊事重提呢?

  我禁不住低聲問道:「你希望撈取些什麼?」

  霍桑附著我的耳朵說道:「小心些,不要多說。我們的行動不能給任何人瞧見;尤其須禁防這野雲寄廬中的人們。」他略停一倍。「我們撈取的目的物,如果此行不虛,我也決不能瞞過你。」

  我們悄悄地走到河邊。霍桑摸出懷中電筒來向岸灘上瞻察。一會,我見那電筒的光停止在一處。我蹲著身子一瞧,便發現那個淺窪!這窪口是一種不整齊的長方形,長度約有十寸光景;估量那塊給掘起的石頭分量一定不小。

  霍桑把他手中的竹竿分一根給我,低聲說:「你試向河底中探一下子,有沒有柔軟的東西。」

  二我明明知道這河灘上既有這淺窪的遺浪,很像有什麼人利用了石塊,拋沉過什麼東西。不過這拋沉的東西,霍桑只用「柔軟」的字樣形容,至今還不肯說明,未免使人牙癢癢的。我既不便究問,只素依了他的話,取了竹竿向河中刺探。

  那河面雖不很闊,日間也有船隻往來,河心的最深處,約有四五尺深。我和霍桑二人分了兩個地點,向河底刺探。我想到這石塊的遺跡,假使果真如我nJ所料,並不是偶然移動,卻當真是被人利用著壓沉什麼東西的,那末,這東西的拋況之處,和這淺窪的距離一定不會很遠。

  不一會,我不禁驚呼道:「唉,霍桑,在這裡了!」

  一霍桑急忙奔到我的面前,又探頭向岸上瞧了一瞧,向我作抱怨聲道:「你怎麼這樣粗心?萬一驚動了屋子裡的人們,那未免全功盡棄哩!」

  他說著,也把他自己的竹竿依著我所指示的方向輕輕地刺探。

  他又低聲向我道:「正是,這東西很像——」

  我接口道:「很像一個鋪蓋。莫非是一個屍體——?」

  霍桑並不答話,卻把竹竿放在河灘,取出那根連經的鐵鉤,開始向河中丟擲。他的丟擲的手術也曾加以練習,雖然久不經用,卻仍非常嫺熟。他丟過第三次後,那鉤子便鉤住了河底上的某種東西。

  他又低聲說:「包朗,你先拉著這根繩子,助我一臂。」

  於是我和他合力拉著繩子,把河底中的東西漸漸兒攏近岸來。一轉瞬間,霍桑已俯著身子,伸手入水,將一個濕淋淋的包裹拉出了水面。他把電筒在那撈起來的東西上照了一照,便禁不住發出一種驚喜的低呼。

  「包朗,王根香的調查和報告都不錯!我的推想已經證實了!現在我就說這案子已經破獲,你也不能說我太誇張哩!」

  霍桑的聲浪低沉而顫動,眼睛也像灼灼地有火。他這時候的態度,真像一個抱發財迷夢的窮漢,一旦發現了寶藏,自然情不自禁地歡喜起來。我還是莫名其妙。我不知道這個濕包究竟有什麼神秘魔力,他竟認做是破案的要證。

  我低聲問道:「這包裹是什麼東西?」

  「你自己瞧啊!」他已將那濕包拖上了岸。

  我仔細一瞧,那是幾件衣服給繩子捆紮在一起,系連著一塊足有三十多斤重的大石,和一支三尺多長的雙管獵槍。那衣服是一種黃色帆布做的軍裝。我才領悟霍桑即刻所說的話,這衣服一定就是王根香所說的那個騎自行車兇手的學生裝了。

  霍桑又低聲道:「這一支槍和一身衣服——我想裡面還有帽子皮鞋——都是案中的要證。包朗,你別問,姑且把這個包帶回校中去。我還要往鎮上去走一遭,和那探目警官們接洽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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