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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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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丁站起身,「好吧,那筆錢今天下午由專人送到這兒。明天是星期五。我的夥伴們想在整個週末讀你的報告。請你在明天下午三點準備好。我來這兒取。」 他走了。當他關上門後,香儂舉起咖啡杯,做出乾杯的樣子。「再見,沃爾特·哈裡斯先生或者西蒙·恩丁先生。」他小聲說。 他不止一次慶倖福星高照,因為他遇到了那個和藹可親又嘮嘮叨叨的旅館經理戈梅斯。在一次通宵長談中,戈梅斯談起了流亡在外的博比上校的事。他還談到,如果沒有金巴,博比就沒事兒的,因為他的軍隊是奉金巴之命,才對卡耶人慘無人道,因而他才遭到卡耶人的痛恨,而他也不能領導文杜族軍隊。眼下,香儂所要考慮的問題,就只有黑面孔的支持部隊在攻下總統府後的第二天早晨如何接管。 恩丁的棕色馬尼拉紙袋裡裝著五十張十英鎊的鈔票。這筆錢在下午三點剛過就由一輛出租車送到,交給朗茲飯店的服務台。香儂點了點錢,塞進外套襯裡口袋,就開始寫報告了。他花了下午剩下的時間和大半夜。 他在自己的房間裡伏案工作,熟讀了他自己畫的圖和克拉倫斯的地圖,研究了克拉倫斯的港口、港區、住宅區,包括總統府和軍隊的臨時營房。 傳統的作戰方式是:一支部隊在半島一側,靠近連著主海岸線的底部登陸,然後向內陸作短距離進軍,佔據從克拉倫斯到腹地的公路,用炮火封鎖十字路口。這樣就可以封鎖半島和首都,不讓援軍打進來。這種打法失去了奇襲的因素。 香儂的才能是瞭解非洲和非洲士兵,他的思想是不保守的,而同樣類型的思想卻使霍爾得了個「瘋子邁克」的綽號,儘管在剛果的雇傭軍所使用的戰術,完全適合與歐洲幾乎截然不同的非洲地形和情況。 如果香儂的計劃是給一個思考問題很保守的歐洲軍人看,那麼這些計劃是鹵莽而毫無勝利希望的。基於詹姆斯·曼森爵士沒有在英國軍隊裡待過,香儂才做出了這樣的計劃,因為《名人錄》表明曼森並沒有在軍隊裡待過。香儂知道這種計劃是行之有效的,也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這份報告是根據非洲戰爭的三個特點來寫的,他吃盡辛苦才懂得了這些。第一,歐洲士兵善戰,在黑暗中也能打得很准,因為他們事先聽過對預料中地形的情況簡介。然而,非洲士兵即使身在本國,有時也會由於害怕四周黑暗裡隱藏著敵人,而使地形降到一無用處。第二,非洲士兵的反應速度比歐洲士兵慢;這是指被完全打散以後,他們的恢復、重新集結和反攻的能力。這使奇襲的效果特別好。第三,火力以及由此產生的聲音會使非洲士兵恐懼、驚慌,亂打一氣,從而也就不會想到敵軍的人數實際上是很少的。 因此,香儂就把方案放在完全出其不意的夜襲上,並且要火力集中,使炮聲震耳欲聾。 他工作得很慢,有條不紊。他不大會用打字機寫作,於是就用兩根指頭打出字來。深夜兩點,隔壁房間的客人再也忍受不了這劈劈啪啪的聲音,就敲打牆壁,哀求香儂放輕一點,好讓他睡著。五分鐘後,香儂結束了工作,這一夜就幹到這兒。除了打字機的劈啪聲,還有另一種聲音干擾了隔壁的客人。那就是這個寫作者打字時,以及打完後躺在床上,都一直在哼一首哀怨的小曲。如果隔壁那個失眠者對音樂懂得多一些的話,那麼就會辨出這是一首《西班牙的哈萊姆》。 *** 這一夜,馬丁·索普也是睜著眼躺著。他知道這個週末將有幹不完的事,並且要花兩天的時間去細讀那些卡片,單調而又費時。每張那樣的卡片上有一家公開公司的基本情況,這種公司在中心商業區商業公會登記註冊的有四千五百家。 在倫敦,有兩家代辦處給預約者提供這種關於英國公司的情報服務。這兩家是「穆迪斯代辦處」和「交換通訊社」,人稱EXTEL。索普在自己的辦公室裡有一套「交換通訊社」提供的卡片;曼森公司把這家代辦處的服務當做自己進行商業活動的一個不可缺少的部分。不過,為了去尋找一家「空殼公司」,索普決定去購買「穆迪斯代辦處」的情報,然後送到自己家裡去。他這樣做的原因有兩個,一是他認為對在聯合王國註冊的較小的公司,「穆迪斯代辦處」搜集的情報比較完善;二是為了安全。 這個星期四,他聽了詹姆斯·曼森爵士的簡況介紹,就逕自去找了一家律師事務所。那兒的律師不洩露他的姓名而代他在「穆迪斯代辦處」訂了一整套情報卡片。他給那個律師二百六十英鎊去買卡片,五十英鎊去買三個灰色文件櫃來裝卡片,另外又付給律師辦事的津貼。然後他又雇了一家小搬運公司的一輛貨車,等星期五下午他得知整套卡片準備出來以後,讓那輛車到「穆迪斯」去取。 在漢普斯特德花園郊區一所幽雅而孤零零的房子裡,索普躺在床上,心裡正在計劃他的戰役。雖然由於他的情報還太少,沒有像香儂計劃得那樣詳細。不過,從廣義來說,他利用提名股東和一部分有資格股票的股東,就好比香儂使用機槍和迫擊炮。 *** 星期五下午三點,香儂把一份完整的計劃交給恩丁。這份計劃共有十四頁,其中有四頁是圖,兩頁是裝備表。這天吃完早飯,他確信隔壁房間裡那個一夜未眠的人已經走了,於是他把那份計劃寫完,夾在一隻棕色硬紙夾裡。他心裡癢癢地想要在封面上寫「詹姆斯·曼森爵士親啟」,不過,他忍住了,因為沒有必要去無謂地把事情捅開。他能覺察到,如果那個礦業大亨把這份差事交給他幹,想必不久就是一筆大交易。 因此,他還是把恩丁叫做「哈裡斯」,也還是稱「你的合夥人」,而不稱「你的老闆」。恩丁拿過硬紙夾,並且告訴他週末要整天待在城裡,從星期日半夜起,隨時都要找他。 下午剩下的時間香儂去買東西。不過,心裡卻依然在琢磨著他在《名人錄》裡看到的對那個人的介紹。正是那個人雇傭了他,那個白手起家的百萬富翁和實業界大亨,名叫詹姆斯·曼森爵士。 香儂有強烈的欲望去瞭解更多的有關詹姆斯·曼森的情況,去瞭解他本人,以及他幹嘛要出頭雇一名雇傭兵去打一場贊格羅戰爭。香儂想瞭解這些情況,一是出於好奇,二是他覺得有朝一日可能需要這樣的情報。 《名人錄》裡對曼森的介紹提到他有一個女兒,現年十七八歲,或者二十出頭,這一點始終縈繞在香儂的腦際。下午二、三點鐘,他走進傑明街的一個電話間,給那個私家偵探撥了個電話。那個代辦處從他和恩丁在切爾西公寓初次見面後就跟蹤恩丁,並且已經確認恩丁是曼森的助手。 當那個偵探代辦處的頭兒在電話裡聽到老主顧的聲音,態度很是客氣。他明白,布朗先生一向付錢迅速,並且是給現金。這樣的主顧是很有價值的。他巴不得老是接到電話,這是他的業務。 「你能進內容相當廣泛的剪報圖書館嗎?」香儂問。 「我能去。」代辦處的頭兒回答。 「我想弄到一份有關一位年輕小姐的簡況,在倫敦報紙的那個街談巷議欄裡曾經介紹過她。我需要瞭解的情況很少,只要知道她的職業和地址就行啦。不過,我需要很快就知道。」 電話線的另一頭停頓了一下。 「如果有這樣的介紹,我會打電話通知你的。」偵探代辦處的頭兒說,「她叫什麼名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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