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弗·福塞斯 > 戰爭猛犬 | 上頁 下頁 | |
三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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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剩下的時間他用來遠遠地巡視了一番總統府,這時,太陽快偏西了。他能看到總統府三面都有新砌的牆。牆高八英呎,從主樓到外面八十碼,房後還有一道牆和其餘的牆連在一起。有趣的是,整個大院沒有別的門。牆一律都是八英呎高——他看見士兵們挨著牆蹓躂,能從他們的身高估計出牆的高度來——牆上紮著碎瓶子片兒。他知道他絕不可能看到總統府的內部,不過他還記得從飛機上看到的樣子,這使他險些笑出聲來。 他對博尼費斯露齒一笑,說:「小傢伙,你瞧,那個傻瓜以為可以用紮上碎玻璃片兒的高牆來保衛自己呢。其實,他只是把自個兒困在一個磚砌的陷阱裡,一個非常大的、非常可笑的陷阱裡。」 那個小孩也沖著他咧開嘴大笑起來,其實他一句也沒有聽懂,他比劃著表示要回家去吃飯。香儂點點頭。他們一起走回飯店去。香儂只覺得腳底發熱,大腿酸疼。 香儂既沒有做記錄,也沒有畫地圖,但把所有的細節都記在腦子裡。他把地圖還給戈梅斯。吃過晚飯,他就和那個法國人坐在酒吧裡。 酒吧最裡頭的桌子上坐著兩個大使館來的他國人,正靜靜地喝著啤酒,所以這兩個歐洲人不好說什麼。再說,窗子又都敞開著。可是後來,戈梅斯很想找個伴兒談談,於是他拿了一打啤酒,請香儂到頂樓他自己的房間裡去。他們坐在那兒的陽臺上,透過黑暗,向外眺望著沉睡中的城市;由於停電,這個城市大部分都隱沒在黑暗中。 香儂遲疑不決是否要對戈梅斯說心裡話,不過,最後他打定主意還是不露真言。他只提到他找到了一家銀行,在那兒兌換五十英鎊的一張支票,很惹人注意。戈梅斯聽罷哼了一下。 「老是這樣,」他說,「在這兒,他們不懂什麼是旅行支票,長期以來也不認識許多外國的鈔票。」 「銀行裡當然應該懂得。」 「也才懂得不久。金巴把這個國家的財富都鎖在總統府裡。」 這立即引起了香儂的興趣。他聽了兩個小時才瞭解到詳情。原來金巴還把全國的武器彈藥都放在舊總督官邸的老酒窖裡,上了自己的鎖,並且把國家廣播電臺也遷入府裡,使他能從通訊室裡直接向全國和全世界廣播,別人是無法從總統府外面去控制這個電臺的。國家廣播電臺總是在政變中起極其重要的作用。香儂還瞭解到金巴沒有裝甲車和高射炮,除了分散在首都周圍的一百名士兵,還有一百名士兵在城外。二十名在機場沿途土人的小鎮上,其餘則分散在半島朝贊格羅河橋那一邊卡耶人的村落裡。這二百名士兵就是全國軍隊的半數。另一半在兵營,其實也算不上兵營,只是殖民時期警察的臨時工事罷了。那是一排低矮的白鐵皮棚屋,離總統府四百碼,外面圍著一道蘆葦編的籬笆。全部軍隊就是這四百名士兵,總統府的衛隊有四十到六十名,住在總統府院內單坡屋頂的棚屋裡。 到贊格羅的第三天,香儂仔細去看了一下那些警察的工事。那兒住著二百名軍人,沒有人站崗。正如戈梅斯所說,那排棚屋周圍有一道蘆葦籬笆,不過,香儂到附近一個教堂去的時候沒有忘記上鐘樓。他登上環狀的砌梯,從鐘樓偷偷地俯瞰了下面的景象。警察的棚屋共有兩排,外面晾著一些衣服。在棚屋的一頭又有一排低矮的磚砌的灶,灶上燉著肉,發出撲撲的響聲。四十名士兵在周圍蹓躂,多少都有些倦態,並且都沒有槍。槍枝也許放在這些臨時營房裡了,可是香儂猜想可能是在軍械庫裡,也就是在一個棚屋旁邊的石砌的小碉堡裡。在這個兵營裡,別的設備是極其原始的。 當天晚上,他殺了一個士兵。事情經過是這樣的:他獨自一人出去,沒有博尼費斯跟著。花了一個小時繞著黑暗的街道走,當他向總統府走近時,街上看不見燈光。 他在總統府後面和兩旁仔細看了一下,確信這三面沒有巡邏的衛兵。正當他試圖去看正面時,兩名總統府的衛兵上前攔住了他,粗暴地命令他往回走。不過,這時他已經證實了,在港口坡頂和總統府之間的路上有個路口,那兒坐著三個衛兵。更重要的是,他還證實了他們即使站著也看不到港口。士兵們的視線從那個路口越過坡頂,就會接觸到沙洲外面的海。但如果沒有皎潔的月光,那麼連五百碼以外的水也不可能看見,雖然他們無疑會看到那兒的燈光,如果有燈光的話。 黑暗中,香儂無法看到離路口一百碼的總統府的前門,可是他確信,通常那兒還有兩個衛兵。他把幾盒香煙遞給喝住他的士兵,就脫身走了。 回獨立飯店的路上,他經過了幾家酒吧,裡麵點著煤油燈。隨後他又上了漆黑的大路,往前走了一百碼。這時,一個士兵把他攔住了。那個兵顯然喝醉了,在路邊的一個水溝裡撒尿。他一手抓著毛瑟槍的槍把,一手抓著槍身,朝香儂揮舞著。月亮升上來了,借著月光,香儂十分清楚地看見他正朝自己走來。那個兵嘴裡咕噥著什麼,香儂聽不懂,可是他肯定這是向他要錢。 他聽見那個兵嘟噥了好幾回「啤酒」,還說了一些更加聽不懂的話,接著,還沒等香儂掏錢,也許掏出來還沒有遞過去,那個兵就吼了起來,用槍往香儂身上捅去。打這以後,事情就發展得既迅速又悄無聲息了。香儂抬起一隻手抓住槍,從士兵的腹部前把槍拽過來,旋即猛然使勁一抽,把那個兵拽得失去了平衡。那個兵顯然對這種反應覺得很奇怪,這不是他習慣的那種反應。等他醒悟過來,才氣得尖聲大叫,把槍倒著拿,抓住槍當做棍子舞動著。香儂趨前一步,用兩臂抓住那個兵,叫他揮舞不成,隨後用膝蓋撞擊對方的要害。 這時,那個士兵要想往回溜也晚了,槍從他手中落下來,香儂又突然扭住他的右手,擰成九十度,然後伸出一條胳膊,用掌邊照準他的下巴骨下面猛砸。他聽到頸骨折裂的聲音,同時也覺得自己的手臂和肩膀一陣劇痛,後來他才發覺用力時扭傷了肩膀的肌肉。那個贊格羅兵像一隻麻袋似地倒在地上。 香儂四下裡張望一下,沒有人走過來。他把屍首滾進水溝,然後檢查起槍來。他從子彈帶裡往外抽子彈,抽到第三顆就沒有了。槍膛裡也沒有子彈。他拉開槍機,把槍對著月光,往下看槍管。他看見裡面積了好幾個月的粗砂石、垃圾、塵土、污垢、鐵銹和小土粒。他把槍機滑回原來的位置,三顆子彈也塞了回去,然後把槍向屍首扔去,就走回去了。 「越來越妙了。」當他悄沒聲兒地進了黑乎乎的飯店,上了床,他喃喃自語道。他幾乎可以肯定警方的偵查是沒有用的。那個被折斷頸骨的士兵一定是被推下了坡,落進水溝裡了,至於驗指紋嘛,他肯定這兒從未聽說過。 不管怎麼說,第二天他還是托稱頭疼,留在飯店裡和戈梅斯聊天。第三天早晨他就動身到機場,搭乘「康韋」440飛機北去。他坐在機艙裡,望著這個國家在左邊機翼下消失了,這時候,戈梅斯說過的話像一股水流似地流過他的腦際。 在贊格羅沒有采過礦,從未采過礦。 四個小時以後,他返回了倫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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