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弗·福塞斯 > 戰爭猛犬 | 上頁 下頁


  他是一九四五年從英格蘭來的,那一年他二十五歲。在這之前,他在英國皇家空軍裡當過五年鉗工。那時有一部分空軍在迦納的塔科拉迪,他就在那兒裝配過被打壞的「噴火」戰鬥機,讓那些飛機到東非和中東作長途飛行。那是他初次見到非洲。一九四五年九月他退伍了,領取了一筆退伍金,告別了天寒地凍、糧食配給的倫敦,搭上了開往西非的輪船。有人對他說,到非洲能交上財運。

  他並沒有發財,倒是在周遊了這塊大陸之後,在貝努埃高原獲得了一項小小的采錫礦特許權,那兒離奈及利亞的喬斯八英哩。當時,馬來亞仍然處於緊急狀態,所以錫很貴,價格看漲。他和奈及利亞的土著工人並肩幹活。因此,一些殖民者的太太們在英國俱樂部裡閒聊時說這證明了大英帝國末日將臨,說他「採取土人的生活方式」,是一種「非常惡劣的表現」。這倒是真的,馬爾羅尼確實喜歡非洲生活方式。他喜歡叢林,也喜歡那些非洲人。那些非洲工人似乎不必去考慮會遭到他的吼罵,或者被他打耳光、被迫去幹更多的活計。他也和他們一起坐著喝棕櫚酒,他不但沒有蔑視那些部落的戒律,而且還遵守那些戒律。一九六〇年,在奈及利亞獨立前後,他的采錫礦特許權期滿了,於是他給一家公司當管理人員,那家公司在附近擁有更實惠的採礦特許權,名叫曼森礦業聯合股份有限公司。到了一九六二年,那項特許權也到期了,他就被雇作曼森公司的職員。

  他已年到半百,卻依然身材魁梧,臂力過人,身強力壯就像一頭牛。他的手很大,因為成年累月在礦裡工作,手上都被劃破結成了疤。這會兒,他用一隻手劃拉著捲曲的灰發,另一隻手把香煙在吊床底下潮濕的紅土上撚滅。現在天亮了一點,快要到黎明了。他能聽到他的廚子在空地的另一頭生火。

  儘管馬爾羅尼在採礦學和工程學上都沒有學位,可他把自個兒叫做採礦工程師。其實,這兩門學科的課程他倒是都學過,並且還學過大學裡不會教授的學問——二十五年艱苦工作的經驗。他在南非的蘭德掘過金子,在贊比亞的恩多拉城外采過銅礦,在索馬利蘭鑽探過珍貴的水,還在獅子山共和國搜尋過鑽石。他能憑直覺辨認出不安全的礦井,靠鼻子聞就能識別哪兒有礦石。至少,他自己這麼說;並且等到傍晚他照例從貧民窟裡取走二十瓶啤酒後,沒有人會為他下的這一斷言而去和他爭論。事實上,他是那兒最後一個老探勘人員了。他心裡明白,「曼聯」——這家公司的縮寫——給了他一份微賤的工作,這份工作要到離開文明社會很遠的幽深的叢林和荒僻的腹地去,並且必須一一探勘清楚。不過,他喜歡那樣的生活。他喜歡獨自一人工作;這就是他的生活方式。

  他最近的工作當然是稱心的。三個月來他一直在一個山麓小丘探查礦藏,那條山脈叫「水晶山」,位於西非海岸的一個小飛地,贊格羅共和國的腹地。

  他被告知到水晶山周圍的什麼地方去集中探勘。那兒有連綿的較高的山丘和起伏的圓丘,高達二、三千英呎,縱貫這個國家,與海岸平行,離海邊四十英哩。這條丘陵帶把沿海平原和腹地分隔開來。它只有一個山隘,有一條路通過這個山隘到達腹地。那是一條土路,夏天被烤得如同水泥地,冬天則泥濘得像沼澤地。山巔那邊的土著是文杜族人,除了他們的工具是木制的以外,這個部落差不多進入鐵器時代了。馬爾羅尼在不少荒野之地待過,不過他發誓說,他還從未見過像贊格羅的腹地那樣落後的地方。

  在這條丘陵帶的一頭是一座大山,這兒的丘陵以此山得名。這座山甚至還不算那兒最高的山。四十年前,有一個傳教士隻身一人穿過丘陵進入腹地,然後又循著山隘改朝南走,走了二十英哩,只見一座卓立不群的山隱約閃現在眼前。前一天夜裡這兒下過雨,那是一場驟雨,在五個月的雨季裡,這樣的驟雨很多,給這個地區帶來三百英吋的年降雨量。當傳教士看見那座山時,它正在晨光裡生輝,於是他把此山叫做「水晶山」,並把這個名字記在日記裡。兩天后,他被人用棍棒打死後吃掉了。又過了一年,這本日記才被一個殖民軍的巡邏兵發現,它被一個土人村落當成一本符咒來用了。殖民軍士兵奉命執行任務,掃蕩了這個村落,然後回到海岸,把這本日記遞交給教會。這樣,那個傳教士給這座山起的名字就流傳下來了,雖然他為忘恩負義的世界做過的其餘的事情都被忘卻了。後來,整個丘陵帶也就以此山命名了。

  那個傳教士在晨光中看到的並不是水晶,而是許許多多前一天夜裡從山上瀉下來的雨水匯成的水流。雨水也從別的山上瀉下來,可是這種景象被稠密的叢林遮住了,叢林覆蓋在那些山上,從遠處看就像一條有許多裂縫的綠色毯子,如果從那兒穿過,就可以看到那是一片又陰又潮的叢林。而那座有許多水流瀉下而生輝的山所以會有這番景象,是因為山坡上的植被實際上比較稀疏。那個傳教士不曾想到這一點,許多別的白人也沒有見過,因此對此都很奇怪,不知是什麼緣故。

  在這片又陰又潮的環繞著水晶山的叢林裡生活了三個月之後,馬爾羅尼懂得這是什麼緣故了。

  他開始繞著整座山走,發現在向海的山坡和別的丘陵之間有一條山隘。水晶山也由此離開這條丘陵的主體東向,卓立不群。因為它比向海的最高的山峰低,所以從海這邊望去是看不見的。除了每一英哩山坡流下的水流比南北走向的山多以外,這座山就沒有什麼特別顯眼的地方了。

  馬爾羅尼把那些山都計算了一下,既算了水晶山,也算了周圍的丘陵。疑團釋然。原來雨後水也從別的山上流下來,只是許多水都被土壤吸收了。在丘陵的主體地帶,山上都有一層二十英呎厚的浮土,唯獨水晶山差不多沒有。他讓招募來的當地文杜族土著工人用他隨身帶著的鑽頭在山上鑽了一個又一個孔,確定了二十多處浮土的不同深度。他由此就能解答其中的原因了。

  幾百萬年以來,這兒的土壤是由風化的岩石和風帶來的塵土形成的。儘管每次下雨把一些土沖下山坡到了溪流,又從溪流匯入河裡,由此流入淺水灘,淤塞了河口,但還是有一些殘留下來。它們貯存在小裂縫裡,或者順流而下,那些水流在柔軟的岩石上注成了許多孔,這些孔又成了排水溝,一部分雨水從山上流下來,順溝而下,並且把水溝越沖越深,有些已經陷進山石裡去,這兩種情況都起了把浮土存留下來的作用。因而土層也越來越厚,每一百年、一千年就積厚一點。鳥類和風帶來了種籽,種籽在土層的低窪處落下,從那兒生長起來,植物的根又能保住山坡上的土壤。當馬爾羅尼看到那些山時,山上已有肥沃的士壤,足以養活覆蓋在山坡和所有那些山頂上的大樹和糾結纏繞的葡萄藤。只有一座山與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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