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弗·福塞斯 > 偶像 | 上頁 下頁 | |
九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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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肯定逮捕了他,並以反政府言論罪判他五年勞改。在法庭上,他拒絕政府花錢收買的辯護律師,成功地進行了自我辯護,迫使法官承認他們在強姦蘇聯憲法。 戈爾巴喬夫對神父實施特赦後,他獲得了自由,然而他的熱情依然如舊。他繼續佈道,而且還嚴懲那些懦弱腐敗的主教,因而得罪了大部分主教,那些人跑到阿列克謝那裡企求他重新將這個年輕人限制起來。 阿列克謝二世身穿教區神父的長袍去參加了他主持的一次會議。他站在人群裡並未被發現,他心想假如我能夠把他那所有的激情和演講才能轉為為教堂的服務該多好啊。 格列戈爾神父把觀眾都吸引住了。他用勞動人民的語言佈道。他用在勞改營裡學到的語言使他的說教變得生動,有趣味;他能用年輕人的語言演講,他知道他們的流行歌曲偶像的名字和團組,他瞭解家庭主婦過日子的艱難,他知道如何用伏特加酒減輕痛苦。 他三十五歲時仍然獨身,是禁欲主義者,但是他比任何神學院都更瞭解肉體會帶來的罪惡。兩家青年雜誌曾經建議把他作為一個性感的人向他們的讀者做宣傳。 因此,阿列克謝二世沒有去叫民兵逮捕他。他還邀請這位野性的青年人吃飯。他們在丹尼洛夫斯基修道院的木桌前吃了一頓節儉的晚餐。阿列克謝付費。他們談了一整夜。阿列克謝解釋了他面臨的任務,要改革一個長期為專政體制服務的教堂,任務相當艱巨,他們要在俄羅斯一·四億基督徒中重新恢復教堂的牧師角色。 黎明時,他們達成了默契。格列戈爾神父同意敦促他的聽眾,在他們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尋找上帝,而且還回到教堂去,儘管教堂還不太完善。大主教無形的手操縱了許多事情。一家大電視臺每週都要轉播有眾多人參加的格列戈爾神父的佈道儀式,因此上百萬無法親臨現場的民眾通過電視觀看了他的佈道。到一九九九年冬天,人們普遍認為這個神父是俄羅斯最有影響力的雄辯家,甚至伊戈爾·科馬羅夫也這樣認為。 大主教好一陣沒有說話。最後,他說:「我準備與格列戈爾神父談談恢復沙皇的問題。」 § 第十五章 斯拉維揚斯基廣場上狂風卷著鵝毛大雪,下了入冬以來的第一場雪,每年十月下旬都是這樣,這預示著一個寒冷的冬天已經來臨。 那個矮胖的神父,迎著寒風急速穿過外邊的大門,越過了小院,進入了庫利斯基溫暖的會聖教堂,這裡到處散發著潮氣和熏香的氣味。 外面停著一輛轎車,裡面坐著與他接頭的人,他們再一次監視了神父的行蹤,當他們確認後邊沒有其它人跟蹤後,格裡申上校便緊跟著他進了教堂。 「你打電話了?」格裡申問神父,他們肩並肩站在壁畫的前面,顯然是在研究壁畫,遠處有幾個人正在祈禱。 「昨天晚上來了一名客人。他是從倫敦來的。」神父回答。 「不是從美國來的?你肯定他不是美國人?」 「不是,上校。剛過十點鐘,陛下告訴我去接待一名倫敦來的先生,我領他進來了。他與一名翻譯一起來的,翻譯比他要年輕得多。我領他們進來,並陪同他們到了書房。然後,我就去端來一盤咖啡。」 「他們在說什麼?」 「我在屋裡時,那位年長的英國人正在為他講不好俄語而道歉。那個年輕人把所有的話都翻譯過來。後來,大主教讓我把咖啡放下,就叫我出去了。」 「你沒在門口偷聽?」 「我想偷聽。但是那個年輕的英國人似乎把他的圍巾掛在門的把手上。圍巾擋住了我的視線,大部分談話我都聽不見。然後有人過來了,是那名哥薩克衛兵在巡邏,我不得不離開了。」 「這位年長的英國人提到他的名字了嗎?」 「沒有,我在的時候沒有提到。或許我在外面沖咖啡的時候提到過。由於那條圍巾,我幾乎什麼也聽不見。我聽到的東西也沒什麼意義。」 「給我說說,馬克西姆神父。」 「大主教只大聲說了一次話。我聽見他說:『恢復沙皇』,他似乎很驚奇。然後他們的聲音放低了。」 格裡申上校站在那裡,凝視著上帝母親懷裡抱著嬰兒的壁畫,他感到好像被人打了個耳光。他聽見的話對於那個愚蠢的神父來說沒有什麼意義,但是對於他來說,就意味著是重要的事情了。 假如國家實行君主立憲制,國家首腦就根本不會有總統的位置。政府的首腦將由首相擔任,他雖然是政府的領袖,但是仍然依附於議會,也就是國家杜馬。這就大大偏離了伊戈爾·科馬羅夫的一黨專制的設想。 「他的外貌特徵?」他平靜地問道。 「中等個頭,個頭高而尖瘦,銀灰色的頭髮,有七十多歲了。」 「知道他從哪裡來的嗎?」 「他與那名年輕的美國人不同。他是乘轎車來的,那輛車一直等候在外邊。我送他們出去時,車還停在那裡。不是出租車,是一輛豪華轎車。車開走的時候,我記下了它的車號。」 他把一張小紙條遞給上校。 「你幹得不錯,馬克西姆神父。我會記住這件事的。」 *** 阿納托利·格裡申的偵探們沒花多長時間就解決了問題。他們給汽車管理局打了個電話,一個小時之內,汽車管理局就找到了那輛車的車號。那輛豪華轎車是屬民族飯店的。 庫茲涅佐夫是個跑腿的人。他那接近流利的美國英語,使任何俄羅斯的職員都以為他確實是美國人。吃過午飯後,他來到民族飯店,向看門人走去。 「對不起,請問你講英語嗎?」 「是的,先生。」 「太好了。你看,昨天晚上我在離這裡不遠的一個酒店裡吃飯,相鄰的那一桌有一名英國人。我們交談起來。他走時,把這個忘在桌子上了。」 他舉起了一個打火機。它是金的,很昂貴。看門人疑惑了。 「那該怎麼辦呢,先生?」 「我在後面追他,但是太遲了。他已經駕車離開了,是一輛黑色大奔馳。但是,門警認為那是你們的一輛車,我便記下了車號。」 他把那張紙條遞了過去。 「是我們的車,對不起。」 看門人查看了一下昨天晚上的用車記錄,「肯定是特肖先生。我能把這個打火機轉交給他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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