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弗·福塞斯 > 豺狼的日子 | 上頁 下頁
四八


  他說完轉身回診所去了。

  但是醫生估計錯了。三天以後,科瓦爾斯基的眼睛睜開來了。

  那是八月十日,這是第一次對他的審問,也是對他唯一的一次審問。

  豺狼從布魯塞爾回來後,花了三天時間,為他即將到法國執行任務作最後的準備和安排。

  他把亞歷山大·詹姆士·昆丁·杜根新的駕駛執照放在口袋裡,出門到汽車協會總部,以同樣的名字申請了一張國際駕駛執照。

  他從專賣旅行用品的舊貨店裡,買了一整套皮的衣箱。其中之一他準備裝進去的東西,是為了可以假扮成丹麥哥本哈根的約翰遜牧師。在整理行裝以前,他先把從哥本哈根買來的三件襯衫上有丹麥制的標記拆下來,換在從倫敦買來的牧師襯衫,硬領,以及黑色的牧師服裝上。除了這些衣服外,還有鞋子。襪子、內衣以及深灰色的輕質上衣,以便某一天可以化裝成為約翰遜牧師。在同一個衣箱裡,又把扮成美國大學生馬蒂·舒爾勃格的衣服、運動鞋、襪子、褲子、汗衫還有一件風衣放了進去。

  撕開衣箱的裡層,就在衣箱硬蓋的兩層皮革之間,塞進了兩張外國人的護照。

  他可能有一天會扮成這兩個外國人。在已經裝滿衣服的衣箱內,最後放進去的東西是丹麥版的關於法國天主教堂的書,還有兩副眼鏡,一副化裝丹麥人、另一副則是化裝美國人時用的。他把兩套不同顏色的隱形眼鏡仔細地用薄紙包好,還有準備染髮用的東西。

  第二隻衣箱裡放進他在巴黎舊貨市場買的法國設計和製造的鞋子、襪子、襯衫和褲子,還有長過膝蓋的舊大衣和黑色便帽。在衣箱的夾層裡,他塞進法國中年人安德烈·馬丁的假證件。這只皮箱裡還有部分空位置,他不久還要裝進一套細的鋼管,裡面有一支刺客用的步槍和彈藥。

  第三只衣箱稍微小些,裝進亞歷山大·詹姆士·昆丁·杜根用的東西,其中有鞋子、襪子、內衣、襯衫、領帶、手帕以及三件精製的上衣。在這個皮箱的夾層內,有幾迭票面為十英鎊的鈔票,總數是一千英鎊。那是他從布魯塞爾回來時,從他自己的銀行存款中取出來的。

  他把每個皮箱都仔細地鎖好,鑰匙套在他自己的鑰匙圈內。把淺灰色上衣洗過燙平,然後掛在公寓壁櫥的掛鉤上。胸口袋內是他的護照、駕駛執照和國際駕駛執照,還有一迭鈔票,大概有一百英鎊現款。

  最後一件行李是一隻輕巧的手提袋,裡面裝了刮臉用具、睡衣、海綿袋和毛巾,以及他最後買的一些東西——一副用精織的帶子制的輕質吊帶,一袋兩磅裝的石膏,幾卷粗織的軟麻布繃帶,半打卷裝橡皮膏,三包原棉,一把刃鈍但很結實的羊毛剪。

  這個手提袋將作為隨身的行李,根據他的經驗,在通過機場海關檢查時,檢查員很少會突然要求檢查一隻手提的公文包的。

  採購與裝箱完成之後,他的計劃工作也接近於完成了。偽裝成佩爾·約翰遜牧師或馬蒂·舒爾勃格,這在他來說只不過是一種預防性措施,除非是波折橫生,必須放棄亞歷山大·詹姆士·昆丁·杜根的身份。安德烈·馬丁的身份對他的計劃卻是至關重要的,很可能其它兩種身份根本不會用到。萬一真是如此的話,任務完成後整只衣箱可以棄置在什麼行李寄存處,事實上他也再不會用到這些東西了。進入法國時他有三隻衣箱和一個手提袋,他估計離開時只須攜帶一隻箱子和一件手提行李,絕不會再多了。

  當準備工作完成之後,他就停下來等待兩個通知,以便決定他出發的時間。一個是巴黎的電話號碼,他能通過這個電話,及時瞭解關於法國總統周圍安全保工實際力量的情況。另一個是邁耶先生從蘇黎士寫來的通知單,告訴他二十五萬美元已經存進了他的銀行賬戶上。

  他利用在家等待的時候,在他的公寓裡,來回地練習跛子走路的姿勢。經過兩天時間的實踐,他對於自己裝成跛子走路已經完全滿意了,任何人都會認為他的腿或者腳脖子受了傷。

  他等待的第一個通知是八月九日早晨收到的,信封上蓋著羅馬的郵戳,信上說:「你可以用莫裡托爾五九〇一與你的朋友接觸,用『這裡是豺狼』幾個字介紹你自己。回答你的話是:『這是瓦爾米,祝你幸運。』」

  一直到十一日早晨,蘇黎士的來信收到了。當他打開信看到了那個好消息後,真是笑逐顏開。他認為不管前途如何,只要還活著,他將是一個很有錢的富翁。假如他將要進行的工作獲得成功,他將更有錢。他毫不懷疑他一定能成功,這個機會是不會失去的。

  他把上午剩下來的時間打電話預訂飛機票,決定第二天——八月十二日早晨動身。

  地下室裡除了桌子後面五個人的深沉而有節制的呼吸外,顯得一片寂靜;桌子前面綁在一把笨重的橡木椅上的人發出粗聲粗氣的哮喘聲。無法看清楚地窖有多大,也說不清楚牆壁是什麼顏色,整個地方只有一片燈光照射在橡木椅和犯人身上。這是一盞平常供閱讀用的檯燈,但是燈泡的度數和亮度很大,增加了地窖中的熱度。

  燈夾在桌子的左手邊上,燈罩是可以調節的,現在直射在六英呎外的椅上。

  部分光線照在斑駁的木桌上,可以看得出這兒有幾隻手或手腕,那兒只看到幾隻手指,以及用手指夾住的香煙,一縷縷青煙冉冉上升。

  檯燈的光線是那麼亮,對比之下,地下室的其它地方都是暗的。在桌子後面並排坐著的五個人的肩膀和身體,對犯人來說是看不見的。他要想看見審訊者的唯一的辦法是離開座位,走到旁邊去,避開燈光,不讓燈光直接照射在他的眼睛上,這樣才能看出審訊者們上半身的輪廓。

  對犯人來說,這是辦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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