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東野圭吾 > 誰殺了她 | 上頁 下頁
二〇


  就像康正告訴加賀的,園子習慣先將電毯接上那台舊定時器後再睡覺。兇手肯定是知道這一點,才會想到以那種方法來佈置成自殺吧。因為那位同學的死,園子肯定曾說過如果要自殺最好是觸電而死,這兇手一定早就知道了。

  兇手把插在定時器上的電毯插頭拔掉了。加賀曾說,當時就是用這條電毯的電線來接電流。

  康正推測,兇手為了要剪斷電毯的電線,這時候應該會找剪刀。於是他向四周看了一圈。視線可及的範圍之內,沒看到剪刀。這與他料想的一樣。

  兇手找不到剪刀,便把毯子的電線部份先整個取出來,不過,這樣電線還是附有溫度調節器,無奈之下,兇手只好把它直接帶到廚房的水槽,然後用菜刀把溫度調節器從電線上切下來。

  電線是由兩條導線組成的。兇手先將這兩條導線撕開,再用菜刀以削鉛筆的方式,分別把兩條導線線頭的塑膠外皮削掉兩公分左右,讓導線露出來。當時的塑膠屑就留在流理台上。

  康正實際來到廚房,親自重現兇手的行動。他估算,如果不是非常笨拙的人,應該不出十分鐘就可完成。

  他回到寢室,再次環視四周。他的視線轉移到書架中間那層,上頭放了封箱膠帶和透明膠帶。

  兇手用其中一種膠帶,將分枝的電線一端黏在園子胸前,另一端貼在背後。然後再將插頭插入定時器。

  問題來了。兇手是事先設好時間,讓定時器在自己離開後開啟電流的嗎?

  康正認為不可能。這麼做沒有意義。萬一定時器還沒啟動,園子突然醒了,或是有甚麼巧合使得電源機關沒有生效,對兇手而言都是要命的失誤。如果不是笨到極點,兇手應該會當場開啟電流,把園子電死才對。

  康正竭盡所能地想像當時真實的情景。定時器的指針在兇手操作下有力地轉動。當那根針走到某個地方,發出喀唧一聲,電源開關打開了。園子霎時全身抽搐,也許有那麼一個瞬間眼睛是張開的,瞪著天花板。原本規律且持續的呼吸就此停止,半張著嘴,全身僵硬。

  然後她化為無生命的人偶——康正用想像地重演了園子的死亡,彷如她又死了一次。

  悲傷與憎恨再次包圍他。他無法控制地臉部僵硬,表情扭曲。他的身體熾燒著,但心卻結了冰。

  雙手用力握緊,緊得指甲都陷入掌心。兩個拳頭不停顫抖。當顫抖停止後,他做了好幾個深呼吸,同時放開拳頭。手心多處發紅。

  園子的面孔驟然浮現,但那是很久以前的她,是高中時期的她。園子站在家門前,仰望著一身西裝筆挺的康正,這麼說:

  「以後就不能常見面了。」

  那天是康正前往春日井的日子,他進入那裏的警察學校。在校期間就不用說了,畢業後也必須暫時住宿舍。

  但是康正並沒有把妹妹這句話放在心上。不能常見面雖然是事實,但又不是完全見不到。再說當時他滿腦子都是對未知將來的不安,見不到妹妹對他而言其實也沒差。

  然而,雙親過世後,康正意識到自己只剩下一個家人,當時他對自己發誓,無論如何都要讓園子幸福。他認為不這麼做,自己身為和泉家的長男、園子唯一的哥哥,便沒有任何意義。

  經常有人來和康正提相親,但他都不為所動。因為他認為一旦有了家庭,很可能會為了照顧自己的家庭而忙不過來,那就無法顧及園子了。

  而且——

  康正想起園子背上那個星形的疤。那是康正把熱水潑在她背上所留下的,當然他是不小心的。當時她還是個小學生,睡覺時沒穿甚麼衣服,康正想移動裝了滾水的茶壺,不知為何稍微顛了一下,倒了一些出來。她的慘叫、哭聲至今仍盤踞在他的耳際。

  「要不是因為這個,我就能穿比基尼了。」

  到了青春年華,每當夏日將近,園子都會如此抱怨。

  「沒有人想看妳穿比基尼啦!」

  康正都是這麼頂回去的,但心中總是充滿歉疚。那個星形傷疤肯定在園子心中植入了自卑的種子,所以他要補償妹妹,直到園子找到能讓她忘卻傷疤的男子出現為止。

  然而,他永遠補償不了。

  康正搓搓臉。他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議,園子死後,他沒有流過一滴眼淚。因為腦中掌控淚水的開關已陷入麻痹狀態。看看搓過臉的手,掌心因為油脂而泛著油光。

  他決定再次展開推理。從兇手殺害園子之後開始。

  假如兇手是女的,在這之後應該要把屍體移到床上,然後鋪好棉被,讓園子看起來像是自己上床的。

  安眠藥也必須弄得像是園子自己吞服的,所以兇手把空藥包放桌上,又把半杯葡萄酒擺在旁邊。酒中可能會驗出安眠藥,但警方應該會認為是園子自己加的,所以不必在意。重點是兇手用過的酒杯。如果把它留在桌上,等於是告訴警方有人和園子一起喝酒。於是兇手在水槽清洗自己用過的杯子——

  想到這裏,康正感到不解。為甚麼只有沖洗而已?為甚麼不把它擦乾收進櫥櫃?如果要湮滅證據,不把杯子收好不就沒意義了嗎?很難想像是兇手不小心忘了。

  還有葡萄酒瓶也是。

  他不相信兇手與園子能將整瓶酒喝完。兇手在殺害園子當時,酒瓶裏應該還有葡萄酒。兇手為甚麼要將酒倒掉?

  有一個可能性是,安眠藥不是兇手中途加進園子酒杯裏,而是一開始就在葡萄酒中。那麼兇手為了湮滅證據,就必須把酒瓶裏的酒倒掉。

  但是兇手會採取這種作法嗎?康正思忖。只要看瓶子是否開封過就一目瞭然。園子對葡萄酒相當瞭解,在開瓶之前一定會仔細看酒標等等。而且如果把安眠藥加在瓶裏,藥的濃度會變淡,因此需要增加劑量。另外有一點也很重要,就是把藥加入酒瓶裏,兇手自己也得喝那些酒。

  再怎麼想,事先把藥加進葡萄酒的作法都很不合理。可是排除這個假設,又想不出將酒倒掉的理由。

  康正在記事本裏寫下「葡萄酒、葡萄酒瓶?」,在旁邊畫了一個問號。

  總之,兇手倒光酒瓶裏的酒,將空瓶丟進垃圾筒,然後就離開這間公寓了。但房門可不能不關啊,偏偏又不能用園子的鑰匙。屍體被發現後,如果找不到這間公寓的鑰匙,肯定會引起懷疑。於是兇手用了備份鑰匙。先離開,再以備份鑰匙鎖門。

  康正翻翻自己的包包,取出一把鑰匙。就是丟在那個信箱裏的鑰匙。這應該就是兇手用過的。

  想到這裏,產生了第二個疑問。兇手是怎麼拿到這把備份鑰匙的?還有就是,為甚麼要丟回信箱?

  要解釋備份鑰匙不難。例如園子自行打了鑰匙放在某處,被兇手找到,這是有可能的。若兇手是男友,園子本來就給了他一把備份鑰匙,就更不成問題。

  康正不解的是,兇手把鑰匙放進信箱裏。這麼做,難道沒想到警方會懷疑嗎?或者兇手有這麼做的必要嗎?

  康正在記事本上寫下「備份鑰匙?」,並且再畫上了兩條重點線。照這樣下去,必須加問號的事情會愈來愈多。事實上,現成的疑問攤在眼前,在小碟子裏被燒成灰的紙原本是甚麼?他認為這和園子的死必定有關。

  不明白的事還很多。但是——

  我一定會解開的——他低聲向腦海裏的妹妹如此發誓。

  這時電話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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