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東野圭吾 > 誰殺了她 | 上頁 下頁
一九


  那天是康正前往春日井的日子,他進入那裡的警察學校。在校期間就不用說了,畢業後也必須暫時住宿舍。

  但是康正並沒有把妹妹這句話放在心上。不能常見面雖然是事實,但又不是完全見不到。再說當時他滿腦子都是對未知將來的不安,見不到妹妹對他而言其實也沒差。

  然而,雙親過世後,康正意識到自己只剩下一個家人,當時他對自己發誓,無論如何都要讓園子幸福。他認為不這麼做,自己身為和泉家的長男、園子唯一的哥哥,便沒有任何意義。

  經常有人來和康正提相親,但他都不為所動。因為他認為一旦有了家庭,很可能會為了照顧自己的家庭而忙不過來,那就無法顧及園子了。

  而且——

  康正想起園子背上那個星形的疤。那是康正把熱水潑在她背上所留下的,當然他是不小心的。當時她還是個小學生,睡覺時沒穿甚麼衣服,康正想移動裝了滾水的茶壺,不知為何稍微顛了一下,倒了一些出來。她的慘叫、哭聲至今仍盤踞在他的耳際。

  「要不是因為這個,我就能穿比基尼了。」

  到了青春年華,每當夏日將近,園子都會如此抱怨。

  「沒有人想看你穿比基尼啦!」

  康正都是這麼頂回去的,但心中總是充滿歉疚。那個星形傷疤肯定在園子心中植入了自卑的種子,所以他要補償妹妹,直到園子找到能讓她忘卻傷疤的男子出現為止。

  然而,他永遠補償不了。

  康正搓搓臉。他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議,園子死後,他沒有流過一滴眼淚。因為腦中掌控淚水的開關已陷入麻痹狀態。看看搓過臉的手,掌心因為油脂而泛著油光。

  他決定再次展開推理。從兇手殺害園子之後開始。

  假如兇手是女的,在這之後應該要把屍體移到床上,然後鋪好棉被,讓園子看起來像是自己上床的。

  安眠藥也必須弄得像是園子自己吞服的,所以兇手把空藥包放桌上,又把半杯葡萄酒擺在旁邊。酒中可能會驗出安眠藥,但警方應該會認為是園子自己加的,所以不必在意。重點是兇手用過的酒杯。如果把它留在桌上,等於是告訴警方有人和園子一起喝酒。於是兇手在水槽清洗自己用過的杯子——

  想到這裡,康正感到不解。為甚麼只有沖洗而已?為甚麼不把它擦乾收進櫥櫃?如果要湮滅證據,不把杯子收好不就沒意義了嗎?很難想像是兇手不小心忘了。

  還有葡萄酒瓶也是。

  他不相信兇手與園子能將整瓶酒喝完。兇手在殺害園子當時,酒瓶裡應該還有葡萄酒。兇手為甚麼要將酒倒掉?

  有一個可能性是,安眠藥不是兇手中途加進園子酒杯裡,而是一開始就在葡萄酒中。那麼兇手為了湮滅證據,就必須把酒瓶裡的酒倒掉。

  但是兇手會採取這種作法嗎?康正思忖。只要看瓶子是否開封過就一目了然。園子對葡萄酒相當瞭解,在開瓶之前一定會仔細看酒標等等。而且如果把安眠藥加在瓶裡,藥的濃度會變淡,因此需要增加劑量。另外有一點也很重要,就是把藥加入酒瓶裡,兇手自己也得喝那些酒。

  再怎麼想,事先把藥加進葡萄酒的作法都很不合理。可是排除這個假設,又想不出將酒倒掉的理由。

  康正在記事本裡寫下「葡萄酒、葡萄酒瓶?」,在旁邊畫了一個問號。

  總之,兇手倒光酒瓶裡的酒,將空瓶丟進垃圾筒,然後就離開這間公寓了。但房門可不能不關啊,偏偏又不能用園子的鑰匙。屍體被發現後,如果找不到這間公寓的鑰匙,肯定會引起懷疑。於是兇手用了備份鑰匙。先離開,再以備份鑰匙鎖門。

  康正翻翻自己的包包,取出一把鑰匙。就是丟在那個信箱裡的鑰匙。這應該就是兇手用過的。

  想到這裡,產生了第二個疑問。兇手是怎麼拿到這把備份鑰匙的?還有就是,為甚麼要丟回信箱?

  要解釋備份鑰匙不難。例如園子自行打了鑰匙放在某處,被兇手找到,這是有可能的。若兇手是男友,園子本來就給了他一把備份鑰匙,就更不成問題。

  康正不解的是,兇手把鑰匙放進信箱裡。這麼做,難道沒想到警方會懷疑嗎?或者兇手有這麼做的必要嗎?

  康正在記事本上寫下「備份鑰匙?」,並且再畫上了兩條重點線。照這樣下去,必須加問號的事情會愈來愈多。事實上,現成的疑問攤在眼前,在小碟子裡被燒成灰的紙原本是甚麼?他認為這和園子的死必定有關。

  不明白的事還很多。但是——

  我一定會解開的——他低聲向腦海裡的妹妹如此發誓。

  這時電話響了。

  不該響的東西響了,康正有如痙攣發作般彈起。電話確實還沒有解約,但他一心以為不會有人打電話來。但仔細想想,又不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園子死了。

  無線電話的母機釘在餐廳的牆上。他伸手去拿話筒,瞬間思索出幾種可能。其中必須特別小心的狀況是——如果這通電話是園子的男友打來的。該男子也許不知道園子已死而打來。那就表示他不是兇手,但必須確認他是真的不知道才行。該怎麼確認?

  若他表示不知情的態度,就向他表明自己是園子的哥哥;若表示知情,就說是刑警——做好決定後,他拿起話筒。

  「喂。」

  「您果然在那裡。」話筒裡傳來的,是康正完全沒料到的聲音。「我是練馬署的加賀,您好。」

  「哦……」康正一時不知如何回答。他不明白加賀怎麼會知道自己在這裡。

  「我和豐橋署聯絡,他們說您這周都請了假,打電話到府上也沒人接,我就猜想您恐怕是到這邊來了。果然被我猜中了。」

  那充滿自信的語氣讓康正略感不悅。

  「請問有甚麼急事嗎?」康正刻意把重音放在「急」字上,想表達諷刺之意。

  「又有幾件事想再請教,而且也有東西要還給您。既然您來到這裡了,能否見個面?」

  「如果是這樣,是可以見個面。」

  「是嗎?那麼我這就去打擾,方便嗎?」

  「您現在要過來?」

  「是的。不方便嗎?」

  「不會,沒甚麼不方便的。」

  康正不是很樂意讓這個刑警再次進公寓察看,但又想不出拒絕的理由。況且他也對加賀手中握有甚麼資料感到好奇。

  「好的。那麼我等您。」他只好這麼說。

  「不好意思。我大概二十分鐘就到了。」說完後,加賀便掛斷電話。

  二十分鐘——沒時間耗了。康正匆匆將拿出來的重要物證收進包包裡。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