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東野圭吾 > 彷徨之刃 | 上頁 下頁
一四


  電視正在轉播足球賽。長峰茫然地看著,目前解說員正在針對一名球員的表現發牢騷——希望他能放開一點踢球,因為他還很年輕,所以教練會忽略他的一些小失誤——就是說些這類的話。

  長峰拿起遙控器,將電視關掉。

  幾天前他從新聞得知了一些事情。有人目擊到可疑的車輛,好像是舊型轎車的樣子,不過聽說上面卻坐了兩、三名年輕人。

  這些人並不一定就是擄走繪摩的兇手。可是如果真的是的話,會怎麼樣呢?要是那些傢伙未成年怎麼辦?喝了酒?服用了興奮劑?如果他們的精神狀態不正常的話呢?

  過去發生的幾件不合理的案子在長峰腦海中蘇醒。兇手並非每次都會被判死刑,不光如此,沒有被判死刑的案例反而比較多。如果兇手未成年,甚至連姓名都不會公佈,更不可能判甚麼死刑了。

  少年事件處理法並不是為被害人而訂立,也不是用來防止犯罪,而是以少年犯罪為前提,為了拯救他們而存在的。從這些法條中無法看見被害人的悲傷與不甘,只有無視現狀的虛幻道德觀而已。

  再說,長峰對於案子發生以來警察們的處理也有不滿。

  完全沒有人告訴他目前案子處理到甚麼程度。就拿有人目擊到可疑的車輛這件事來說好了,要是長峰沒看新聞的話,他根本不會知道。而且關於這一點,警方也沒告訴他究竟掌握了多少新物證。

  這通密告電話是應該通知警察,而警察也會有所行動。但是警察恐怕不會告知長峰他們會怎麼行動吧。就算抓到了兇手,警察八成也不會告訴他詳細的經過。長峰甚至懷疑自己能不能見上兇手一面。接著,兇手會在長峰甚麼也不知道的情況下送法庭審理,然後法庭會塞給被害人家屬一個難以理解的理由,輕判兇手。

  長峰站起來,拿起放在電視櫃上的道路地圖手冊之後回到沙發上,試著尋找剛才記下來的那個地址。

  找到了——

  密告者所說的地址不是虛構的,連巷弄門牌號碼都真的存在。當然,這不表示那裡就有密告者所說的公寓,以及住著一個叫做伴崎敦也的人物。

  長峰拿起無線電話,液晶屏幕上仍顯示著警察局的電話號碼。他先將之刪除,再從外套口袋拿出手機。從電話簿裡儲存的號碼當中搜尋到公司主管的電話之後,他用無線電話撥打這個號碼。

  對方立刻就接了。在知道打來的人是長峰後,對方似乎有點訝異。

  「不好意思,突然打電話來。我身體不太舒服,所以明天想要請假。真是抱歉,今天才剛銷假上班,馬上又要請假了。」長峰說。

  「是嗎?沒關係。你看起來很疲倦的樣子,身體恢復之前還是好好休息吧。我來幫你辦請假手續,你就放心好好休息。」主管的語氣聽起來,好像對於長峰請假一事感到很高興的樣子。或許這是事實。

  掛斷電話之後,他又再一次對照 memo 和地圖,確認要走哪條路去那裡。

  他想要親眼確認——這是他考慮了很久之後的結論。

  他的目光投向了電視櫃。那裡放著繪摩的相片,旁邊的盒子裡就是她的骨灰。

  再稍微抬起目光,長峰看到了曾經讓自己非常著迷的獵槍。他盯著獵槍看了一陣子後,才將目光移開。

  § 9

  接到怪電話的第二天,長峰過了中午仍在家裡。他想去伴崎敦也那號人物的公寓,但是不知道到底甚麼時間去會比較好。

  那個男的如果是兇手的話,應該沒有在上班吧?長峰呆呆地想著。即使有工作,頂多也只是打打零工,要不然就可能在特種行業上班。

  不論怎麼樣,中午之前他應該都還在家裡吧,長峰猜測著。

  打奇怪電話來的人,連藏房間鑰匙的地方都告訴他了。也就是說,伴崎敦也是一個人住,只要算准他不在家的時間,要潛入應該也不是困難的事吧。

  下午一點多,長峰開始做出門前的準備。他將筆記用具、手機、地圖和老花眼鏡放入包包裡,便出門了。他本來打算開車,但是一想到可能會找不到停車的地方之後,他就決定搭電車去了。

  在車站的商店買了一台即可拍相機之後,他想起有人曾說過,有照相功能的手機普及後,這種相機的銷售量便一落千丈。

  長峰的手機沒有照相功能,不過他有一台高性能的數字相機。他沒帶那台數字相機的原因,是因為他認為數字相片不能作為證據。

  電車很空。他坐在車廂最旁邊的座位,重新在腦袋中整理一次待會兒該採取的行動。

  天一亮之後,他不想立刻告知警察那通怪電話的想法還是沒變。他不想放棄會比警察先找到兇手的可能性,不過這也不代表他試圖跳過正常程序。他只是擔心一旦拜託警察後,自己將會永遠失去和兇手面對面的機會。

  當然,打怪電話來的人說的話不見得是真的,是惡作劇的可能性也很高;即使不是惡作劇,也搞不好是弄錯了甚麼。

  所以首先要做確認。確認完之後,必須留下證據。他準備筆記用具和照相機就是為了這個原因。

  如果自己能找到伴崎敦也他們就是兇手的確實證據,那理所當然要告知警察;不過,即使沒有找到任何東西,他也打算在做完調查之後通知警察。

  他轉了一班電車,在最接近的車站下車。出口的附近掛著一張周邊道路地圖,所以他便把帶來的地圖拿出來比對,確認大致的位置後就走出車站了。

  夏天的太陽烘烤著柏油路,長峰只走了一下子全身就飆出汗來了。他一邊用手帕擦著臉和頸子,一邊確認著電線杆上的住址標示。

  不久後,長峰來到了怪電話所告知的住址,那是一棟兩層樓的舊公寓。

  確認附近沒人後,長峰就慢慢靠近那間公寓。按照地址來看,應該是在一樓。他一邊瞄著門上的房間號碼和門牌,一邊慢慢往前走。

  找到了——

  那間房間的門上掛著「伴崎」的門牌,但是沒有寫下面的名字。

  他先從門前走過,離開公寓一段距離,然後拐過一個轉角停了下來。他的心跳速度變得很快。

  地址不是瞎掰的,裡面好像住著那個叫做伴崎的人。

  那接下來該怎麼辦呢——

  針對這一點,他之前應該已經想過了,只不過事到臨頭的時候,他才覺得害怕。畢竟這是非法入侵民宅,即使自己是被害人的父親,他知道這也是不被容許的。

  如果要回頭的話,只有現在。然後打電話給警察,後續情形他們會處理好的。長峰也不會碰到甚麼危險的事情。

  但是他並不只是希望兇手被逮捕而已。他真正的願望,是讓兇手切身體會到自己的憎恨與悲傷。他要告訴他們繪摩遭到的不幸是多麼令人難以接受、他要讓他們徹底知道自己所犯的罪有多重。

  如果交給警察的話,這個願望能實現嗎?

  恐怕沒辦法,他心想。正因為這樣,目前不重視被害人家屬的這種司法制度才會問題百出。

  只能靠自己了,長峰堅定了自己的想法。他要掌握證據,擺在兇手的面前,然後質問他們為甚麼要讓無辜的繪摩慘遭毒手。

  通知警察就是之後的事情了。

  他用力深吸一口氣後,又再折回公寓。手心裡滲出了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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