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東野圭吾 > 當年,我們就是一群蠢蛋! | 上頁 下頁 |
| 二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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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違地接觸書本這種東西,我頓時頭昏眼花。但是,我開始讀起了這本書。理由我至今也還不知道。可能是一時興起,也可能是著了魔吧。總之這是無法用道理說明的事。 而且我不只是開始讀,最後竟然讀完了。故事沒有很長,但我竟然看了一星期。雖然到最後,故事在我的腦子裏糊成一團,但總算抵達終點。過去,無論被評價為多麼好看的書,我頂多看個一兩行就投降了,所以這堪稱是個大事件。 推理小說滿不錯的嘛——這時,我第一次這麼想。 我一直和閱讀無緣,所以理所當然地,過去也從未接觸過推理小說。這時二姊早就是松本清張的忠實讀者,但我總認為她在看甚麼無聊的東西,所以完全沒興趣。 但讀了《阿基米德借刀殺人》之後,我開始好奇還有別的推理小說嗎?於是去看了二姊的書架,目光停留在松本清張的《高中生殺人事件》上,心想還是學生當主人翁的作品比較容易讀吧。 這本三天就看完了。一開始看就欲罷不能,看到窩進棉被還繼續看,這可是我有生以來頭一遭。比起書的內容,「自己竟然在做這種事」的這個事實更令我興奮。 接著讀了《點與線》,又讀了《零的焦點》。堪稱壯舉,連續讀了三本。原本我看到文字書就會頭痛,如今竟雨過天青。不久我也開始看其他作家的書,後來還進步到花自己的錢去買書。 這時我還不明白推理小說吸引我的是甚麼。剛開始閱讀,不可能分析到這種地步,而且也沒必要。 就這樣有一天,我突然浮現一個瘋狂的想法。可以說大膽,也可以說不知天高地厚,我竟然想開始試著寫推理小說。原本我著迷怪獸電影時就想當導演,所以對於創作故事並不討厭。 我去學校附近的文具行買了一本最厚的筆記本,當天就突然開始寫了起來。很遺憾沒記下正確日期,但確定是高一時的一月。 當時我參加運動社團,而且考前也得稍微念點書,所以時間並不是很充裕。我的書房是和姊姊們共用,所以也得小心不能被她們發現。儘管如此,我依然幾乎每天,一點一點地繼續寫。 「那孩子,最近好像很用功耶。」 我曾偷聽到姊姊們這樣向母親說。原來只要坐在書桌前,拿著筆一直寫,就會被認為很用功啊。我不禁獨自竊笑,這真是個好主意。 就這樣過了半年,這部作品順利完成了。現在我手邊還留著這本筆記本,最後一頁寫著七月十四日完成。換算成稿紙大概有三百或三百五十張左右吧。 然而接著在此介紹這部作品的內容時,我重讀了一下,明明是自己寫的東西,卻怎麼都無法掌握作品的內容。首先是字寫得歪七扭八,光是看就很痛苦。而且錯漏字一大堆,簡直像在字裏行間大遊行,根本無從讀起。就算耐著性子讀下去,不僅莫名其妙的句子頻頻出現,登場人物的行動也支離破碎,想瞭解故事的來龍去脈簡直難如登天。 即便如此,在我看得懂的範圍內概括地說,這算是校園推理小說。作為故事舞台的高中裏,有個知名作家的兒子。這個兒子的煩惱是,和父親相較自己太平庸了。我原本是想傳達「血緣是無法抗爭的」這樣的想法而寫這部小說,但想了想總覺得會變成在哪裏讀過的故事。左思右想的結果,我設定那個兒子剽竊了某定時制高中①學生寫的小說,但這部小說在比賽得獎後發生了很多事件。 ﹛①註:日本高中分為全日制與定時制,全日制是一般三年制的高中,定時制有分日校與夜校,通常是四年制。﹜ 故事發展大致是這樣。因為是第一次寫小說,登場人物也設定為寫小說的少年。 這部小說用了遠端殺人的詭計,就是從遠處將被害人偽裝成自殺。但手法說起來也很蠢,就是讓被害人吃下安眠藥,把他手腳綁起來,然後用天花板垂吊的繩圈套住他的脖子,最後讓他站在台子上。被害人會越來越睏,等他睡著了從台子上掉下來就會被吊死。被害人心想不能睡著就拚命忍耐,但越是忍耐,時間拖得越久,死亡推定時間就會延後,對犯人的不在場證明就更有力。這個點子,大概是我上課打瞌睡,頭撞到桌子時想到的吧。 但我當時認為是驚世駭人的大作,於是還著手寫第二部小說。這次也是校園推理,事件的開端是全班去露營,在玩試膽遊戲時,班上一對男女殉情了。事件的背後潛藏著校園毒品的問題,還有不在場證明的詭計、一人分飾兩角、死前訊息等等,總之就是把一堆有的沒的全都塞進去。但這次花了約四年才完稿,因為要準備考大學。 小說寫完請別人看是人之常情。因此我請一位大學朋友吃飯,把這部小說交給他。這位朋友很愛閱讀,一口氣就答應了。 「還有,可以的話,能不能寫個感想文?」我問。 「OK!」朋友也很乾脆答應了。 但從此,我遲遲見不到這位朋友。即便偶爾看到他,也一副好像在躲我的樣子。 結果,我收到他的感想文是在半年後,而且連好好聊一聊的時間也沒有,他說: 「我還得去打工。」 就這樣逃也似地走了。 剩下我一個人之後,我滿懷期待看了感想,當場愣住。 裏面只寫了大約一半的故事大綱,最後用小字補上一句: 「抱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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