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東野圭吾 > 大概是最後的招呼 | 上頁 下頁 | |
四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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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不是讓對方真的懂,而是讓他相信自己懂了。 在書上蓋書店章——出自防止犯罪的觀點 《文藝春秋》二〇〇一年六月號 Bookoff 所代表的大型舊書店出現已久。店中經營的商品,應稱之為「新舊書」而非舊書。因為新刊圖書推出不到一個月,就出現在架上,價格又相對便宜,難怪消費者會大步靠攏。 關於著作二度販賣一事,身為作者,我難以苟同。關於這方面,日後我也希望能找機會深入討論,但現下我想談的並非此事。 實際上,由於大型舊書店的出現,某種犯罪逐漸增加。正確地講,是據傳正在增加。這種犯罪便是「偷竊」,想必讀者很快就能瞭解其中的架構。犯人從新刊書店竊取書籍,再帶到 Bookoff 等店換錢。新刊書店與 Bookoff 比鄰而居時,偷竊犯只要帶著大包包移動幾公尺,現金便輕鬆入袋。 為預防偷竊而尋求 Bookoff 等店的協助是沒有意義的。收購的一方不需考慮書籍是透過何種管道取得,他們重視的是書籍狀況良好與否。偷竊犯帶來的書籍想必輕易就符合此一條件。以結果而言,偷竊犯與 Bookoff 是利害關係一致的共同體,但在這件事上,Bookoff 無可非議。 因 Bookoff 產生的犯罪,除偷竊外還有不當退書。所謂的退書,自然是退還書店賣不出去的書。退書後,書店可取回書款。新書中都會夾著售貨單、補充訂貨單,當客人在櫃檯結帳時,店員會將這些單據抽下。換句話說,賣不出去的書裡,一定夾有這些單據。 假設有一個缺德的書店老闆,帶著幾張已售出的書本單據,到 Bookoff 買齊與單據一致的書,再將單據夾入各相應的書裡,厚顏無恥地將書退還。最後,書款與他在 Bookoff 購書的費用之間的差額,便是他的賺頭。 是否真有其事,我們無從確認。但是,對於可能發生的狀況,我們真能置之不理嗎?於是,我構思了一個解決辦法,想在此提出。 一般書籍上會明確標示作者名與出版社名,目的是標明「是誰寫的」與「是誰製作的」,這樣才是一本完整的書,亦是所有人長久以來的認知。我認為,應該加上「是誰賣的」,換句話說,就是附上書店名。不過,不能採用印刷的方式。如同先前所提,賣不出去的書必須是可退的,因此在書賣出前,不能加上書店名。那麼,在書上加入書店名的合適時間點只有一個——櫃檯結帳之際,在書的顯眼處蓋上書店章如何?印章愈大愈好,有特殊風格的更佳。 蓋書店章有甚麼效果?列舉如下: ·優點① 防範偷竊 透過正當管道購買的書必定蓋有書店章,這樣的情況對想偷書賣給 Bookoff 的人非常不便。他們的書自然沒有蓋書店章,若帶到 Bookoff,等於向世人宣告「我是以不正當的手段得到這本書的」。即使買方故意視而不見,但勢必會造成賣方的壓力。另外還有一個效用,便是當場逮到偷竊犯時,「在別家店買的」類似藉口便不成立了。 ·優點② 防範不當退書 透過正當管道購買的書上必定蓋有書店章,這就意味著遲早有一天,Bookoff 架上的所有書籍都會蓋有書店章。那麼,上述缺德書店老闆的惡行顯然就無法得逞。 ·優點③ 區別舊書店與新書店 對消費者而言,Bookoff 之類的舊書店與新書店的差別在哪裡?頂多就是新書出現的時間略有不同罷了。這麼一來,新書店的存在價值幾乎等於零。我認為,應該要讓新書店的特徵更加明確。這個特徵是甚麼?不用說,當然就是販賣「新書」。然而,現下大家認為 Bookoff 也賣新書,問題便出在此。Bookoff 賣的始終都是舊書,為凸顯這一點,就必須要有書店章。如前所述,只要將蓋書店章制度化,Bookoff 架上的所有書都會蓋有書店章。換句話說,沒有蓋書店章的、乾乾淨淨的書,唯有在新書店才找得到。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大的差別。 ·優點④ 促使新書店自尊自重 在書籍中蓋上自家店的印章,當然必須自重,並負起相對的責任。我相信,這必定會連帶促進書店提升對消費者的服務,同時亦有宣傳效果。在這一方面,Bookoff 也擔任重要的角色。 以上說明了幾個主要的優點,但也有問題需要克服,緊接著就提出討論: ·可預見的問題① 因腳步不一而造成的混亂 書店章的實施必須全國上下同時進行,且必須義務化。制度若不統一,便談不上任何好處。難免會有客人不願意書本被弄髒、排斥蓋章,但不能允許例外。凡透過正規管道買的書,一律要蓋章,這是此一辦法的命脈所在。基於同樣的理由,也不能有店家不願意蓋章。 ·可預見的問題② 作者與設計師的反彈 聽說要加條形碼時,最主要的反對意見來自設計師。若要蓋書店章,也許他們會有所反彈。但是,必須讓他們明瞭,這是拯救整個業界的辦法。 ·可預見的問題③ 書店的負擔增加 這恐怕是最大的問題。若是大型書店,一天要賣好幾千本書,而這些書每一本都要蓋印章,勢必得花不少工夫。但我想,人事成本應不至於大幅增加,視情況只須取消為書裝封套的習慣即可。和裝封套比起來,蓋個章簡單許多。 蓋書店章這個辦法,對防範犯罪是否具劃時代的效果?我看好能有一定程度的效果,但並不是絕對的。竊賊遲早會想出在贓書上蓋假印的對策,不過,偽造印章的犯罪性質遠比偷竊重大,不像過去那麼容易實行。不當退書也是,想必很難完全消失,畢竟眼下就有書店若無其事地將蓋了漫畫出租店店章的書拿來退。可是,這必然會成為一股不容忽視的遏阻力量。 四月時,我有機會與書店人員碰面,便當場提出上述想法。對方首先表示成本會增加,但這是習慣問題。我曾在生產線工作,負責在只停留數秒的零件上加工,而追加作業內容根本是家常便飯。即使起初認為不可行,也會漸漸習慣。 當時,有人提出能否利用條形碼的意見,亦有人談及或許能在書裡裝設防盜產品。我的看法是「防範犯罪嚴禁使用高科技」。利用高科技是為追求效率,相反地,被破解時也是很有效率的。要防範犯罪,低科技是最好的辦法。老老實實一個個蓋上的店章,是無法有效去除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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