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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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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不能用小說來呈現落語的世界嗎?每次要寫搞笑作品時,我總會這麼想。我有一則短篇名為〈要殺就趁現在〉,落語迷肯定一眼便看得出靈感來自著名的古典落語〈要死就趁現在〉。 正當我拿落語為範本著手寫小說時,遇到一件美夢般的好事。有位大師表示想以我的小說為藍本,創作新的落語橋段——那就是立川志之輔先生。受到青睞的,是前述《怪笑小說》裏收錄的短篇〈屍台社區〉。對我而言,這真是求之不得。「只要您不嫌棄,儘管拿去用」,我懷著嫁醜女兒的心情連連行禮。 公演的那一天,我好緊張。改名為《屍體的去向》的創作落語有趣極了。最好的證明就是,連我都不知道結局會是如何,鄰座的女性觀眾甚至笑到流淚。 安心的同時,我也受到衝擊,因為我明白讓觀眾爆笑的不是內容,而是志之輔大師的本領。這也是理所當然,畢竟落語光靠橋段是無法出頭天的。 以文字呈現落語的藝術——這正是我當前的目標。 致《信》改編為電影 二〇〇六年電影宣傳手冊 每天都有惡性重大的案件發生,看到新聞報導,我們都會為之震驚、憤怒,但時間一久,不免漸漸拋諸腦後。縱使還記得,也不過是知曉犯人遭逮捕後暗想「啊,太好了」,就在內心畫上句點。對絕大多數人而言,「案件」便是這麼一回事。 接觸到這類案件判決的相關消息時,我才認識到案件並未就此告終。老早便該解決的案件,竟有許多人在數年後仍未從中解脫,這個事實令我驚愕不已。 我首先想到的,是凶殺命案的被害者家屬。他們時而要為嫌犯是否在法庭上吐實煩惱,時而要為法院是否會依刑求做出判決耗神。當然,失去摯愛的空虛更是無可避免。社會大眾視他們為「被害者家屬」,或許也是一種折磨。 當事者的「案件」會在何時以怎樣的形式結束?不,該問的是,真的能夠結束嗎? 多年來,我一直執筆創作所謂的推理小說,主要是描述殺人命案,在真相大白時便為故事熄燈閉幕。然而,有時我會突然懷疑:自己究竟刻畫出案件的全貌了嗎?當犯人落入警網後,相關人士無窮無盡的痛苦就沒必要描繪嗎? 於是我決定寫《信》這部作品,把焦點放在加害者的家人身上。 怎會有此想法?因為我完全不知如何對待他們。萬一身邊有類似遭遇的人,我會採取何種態度?我找不到答案。為找出答案,我寫下這部小說。 連載期間,我苦惱不已。無論如何,我都無法用一句「不可歧視」,就輕輕帶過此一問題。我不斷欺負故事中的主角,而小說就在連我都不清楚他會得出甚麼答案的情況下,繼續鋪陳下去。 然而,最後我仍無法在小說中做出明確的答覆。寫完我才發覺,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打一開始便矛盾處處。怎樣的矛盾?無法離群索居的人類,竟殺害其他人。 不過,世上原就充斥著類似的矛盾。所以,我們才會痛苦,才會因不得不面對無解的問題而徬徨佇立。 這部電影拍得很精采,非常尊重原著,演員的演技也令人感動。看過的人,內心想必都會受到相當大的衝擊吧。 但是,我不希望大家誤會。該如何與加害者的家人相處?我們其實是不需要這種問題的答案的。該感歎的是,我們竟然必須尋求此一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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