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東野圭吾 > 大概是最後的招呼 | 上頁 下頁
一三


  《我殺了他》 一九九九年二月 講談社/獨步文化預定出版

  不用說,這是《誰殺了她》模式的第二彈,只不過這次的嫌犯增為三人,卻有三種第一人稱的觀點。當初是在《Mephisto》雜誌連載,為了不讓看連載與看單行本的讀者產生差異,下了不少功夫。先請幾個人試讀,聽過感想再加以修改。當初在網路上似乎演變成推理大戰,身為作者,對此實在感到非常欣慰。但是,目前尚未出現寫這類小說的人。原本希望能夠成為一種類型,畢竟不容易。第三彈已有靈感,書名也決定為《你殺了人》,可是還在猶豫要不要以同一種形式撰寫。

  《白夜行》 一九九九年八月 集英社/二〇〇七年十月 獨步文化

  我想藉著描寫某個人物的成長過程,讓其自然形成一部犯罪小說。並且,只從主角身邊的人敘寫,主角的內心交由讀者自行想像。採用的結構是,登場人物不曉得發生甚麼事,唯有讀者知道真相。說在《小說 SUBARU》連載不太正確,這部作品其實是以短篇串連的方式發表的。第一回刊登的是書中的第二章。當時必須先決定還沒動筆的第一章內容,而前提是要讓之後的所有創作連繫起來成為一部長篇。仔細想想,真是件大工程。姑且不論成品如何,我對本作感情很深。還有,全文完全沒出現「心靈創傷」一詞。我認為這部作品不能輕易一語帶過,武斷的評論之多實在令人無言。

  《又一個謊言》 二〇〇〇四月 講談社/獨步文化預定出版

  這是「加賀恭一郎系列」的第一本短篇集。以罪犯或心懷秘密的人的角度來描寫,而加賀通常是他們的敵人。但是,我不想像神探可倫坡或古畑任三郎那樣,讓讀者打一開始便知道真相。話說回來,寫《畢業》時,我做夢都沒料到加賀會一再派上用場。他目前任職於練馬警署,我正考慮是不是該讓他調動了。

  《預知夢》 二〇〇〇年六月 文藝春秋/二〇〇七年五月 獨步文化

  這是《偵探伽俐略》第二彈。第一彈裏出現許多專業用具,想必很多讀者感到排斥,此次便徹底聚焦於「揭露超自然現象」的部份。這麼一來,主角發揮理科知識的場面固然變少,效果好壞卻不得而知。至於第一彈和本書發表前後,碰巧都遇上連續劇《圈套》①火紅,我也只能苦笑。我不認為遭到抄襲,畢竟物理學者戳破超自然現象的騙局是常有的事。

  ﹛①註:朝日電視台的懸疑推理喜劇。內容敘述自稱天才魔術師的女主角與擔任物理系副教授的男主角,一起解開許多隱藏在神秘事件中的圈套。﹜

  《單戀》 二〇〇一年三月 文藝春秋/二〇〇六年十二月 獨步文化

  《秘密》是母親的靈魂進入女兒的肉體,外表與內在的不同令丈夫不知所措。而從現實面切入這個問題,便遇到性別認同障礙的主題。我認為不能以半吊子的心情創作,於是針對男性與女性深入思考,並前往日本首次進行變性手術的埼玉醫大探訪。執筆時建立起的觀念至今未變,所以,每次看到電視上那些藝人未經思索就隨口發表無知的錯誤意見,心頭便一陣火。只是,光自個兒生悶氣也無可奈何。對了,幾次採訪中我都提過,這部作品的氛圍是拜借了SMAP的歌曲〈夜空的另一端〉。

  《超·殺人事件》 二〇〇一年六月 新潮社/二〇〇六年四月 獨步文化

  最先寫的是〈超理科殺人事件〉。起因是看到有作家把一些理科深奧的學問按資料照抄,忍不住寫篇故事消遣。由於反應還不錯,便陸續發展出〈超稅金對策殺人事件〉和〈超高齡化社會殺人事件〉等。雖然以「殺人事件」為標題,但老實講根本不是推理小說。可是,某次對談中,卻聽見書評家發出「就算要開文壇的玩笑,也不必硬寫成推理小說」之類的批判。我一聽就曉得對方沒看書,這種人務必要買一台自動書評撰寫機。

  《湖邊凶殺案》 二〇〇二年三月 實業之日本社/二〇〇四年九月 獨步文化

  這部作品未經連載就直接出版,但其實有前身。原本是以《不再踏入殺人森林》為名的連載失敗作,我暗忖實在沒辦法出書,便重新寫過,坦白說並不是值得驕傲的事。不過內容我挺喜歡的,相信自己寫出了劃時代的結局。

  《時生》 二〇〇二年七月 講談社/二〇一一年十二月 獨步文化

  我想寫蠢男的故事。本書的主角宮本拓實真的是個蠢蛋,寫蠢蛋真愉快,多半是解放了內心種種封印的關係吧。書裏也觸及穿越時空的話題,很久之前我就針對時間悖論(Time Paradox)做過種種思考,打算創作一部以時空旅人身邊的人為主角,而不是時空旅人本人的小說。我覺得應該很成功。

  《綁架遊戲》 二〇〇二年十一月 光文社/二〇〇四年六月 獨步文化

  這是我第一部以綁架為主軸的作品。同類名著雖然已經很多,但幾乎都是以犯人與警察對峙的方式佈局,於是我不禁思索,若單就犯人的觀點描寫會是甚麼樣子?本作的靈感便來自於此。作品的形象是「一個故作優雅的男子在摩天大樓喝著啤酒,僅靠著手機就奪得贖金」,二〇〇三年改編成電影《g@me.》,片中藤木直人先生做作的模樣真是入木三分。那部電影東野也悄悄入鏡,但發覺的人意外地少,畢竟只出現幾秒。另外,在雜誌《Gainer》上連載時,標題是《青春的死亡面具》。雖然也喜歡這個標題,但作者認為點明內容比較好,便改名了。

  《信》 二〇〇三年三月 每日新聞社/二〇〇七年八月 獨步文化

  當初是個非常理所當然的發想:家裏要是出了罪犯可傷腦筋。由於是在報紙的週日版連載,最好避免殘酷的場景和複雜的推理佈局,所以,我決定徹底描寫孤伶伶的弟弟,收到服刑中的哥哥寄來的信會有何想法,進而選擇如何生存。成果雖然不是推理小說,但或許這樣比較好。我試圖破壞表面上的善意、形式上的道德之類的東西。不能因別人家裏有罪犯就加以歧視——這種事既不可能,也不符合現實。要是女兒的男友是罪犯的弟弟,我想必會反對他們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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