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尼爾森·德米勒 > 小城風雲 | 上頁 下頁
一一七


  「狐狸。」基思系好靴子,站起來。他想起巴克斯特的三條狗。在威廉斯街他家裡有個狗房,基思上次沒有看到狗在室內生活的跡象,他推想,如果這些狗在威廉斯街曾是戶外動物,他們將整夜在戶外看守那個住所。他問比利:「你打獵用過大弓或者石弓嗎?」

  「沒有。我喜歡用步槍。你呢?」

  「一樣。」儘管他受過各種異乎尋常的訓練,但他從未學過弓箭、吹箭筒、彈弓、長矛,或者澳大利亞飛鏢。他學過的唯一無聲的殺人方法是用刀捅和用繩索勒,可這些用在狗身上不行,而他的M-16沒有消音器,比利又沒有石弓。不過,這個以後再操心吧。

  比利說:「狐狸用大弓很難射。我看到過有人用石弓幹。」

  「對。好吧,謝謝,我明天或後天把卡車還給你。」

  「嗨,基思,我也許是個糊塗的酒鬼,但現在我很清醒。」

  基思看看比利·馬隆,他們四目相對。基思說:「你知道得越少越好。」基思走到門口,可馬隆拉住他的手臂。

  馬隆說:「我記得那天晚上在約翰屋和廣場公園發生的一些事,後來你開車把我送回家。」

  「我得走了,比利。」

  「他確實睡了我的妻子……我的第二個妻子。我愛過她……她也愛過我,我們過得挺好,但那個畜生插足進來。事情發生後,我們設法重歸於好……你知道嗎?可我咽不下這口氣,就開始喝酒,對她態度很粗暴。她走了,但……她說她還愛我,但她做錯了事,她能理解為什麼我不能寬恕她。」比利突然轉過身去,狠踢櫥門,將膠合板的門踢成碎片。「哦,媽的!」

  基思深吸了一口氣,說道:「沒關係。」他想,克利夫·巴克斯特放縱肉欲,道德淪喪,作了多少孽,真是令人吃驚。基思問比利:「她叫什麼名字?」

  比利仍然背向基思,回答道:「貝思。」

  「貝思現在在哪兒?」

  他聳聳肩。「我不清楚……在哥倫布吧,我猜想。」比利轉過身來,看著基思。「我知道你要到哪裡去。我跟你一起去。我一定要跟你去。」

  「別去。我不需要幫助。」

  「不是為了你。是為我自己。請讓我去。」

  「這很危險。」

  「嗨,我早已死了。我都覺得死和活沒啥差別。」

  基思看了看比利·馬隆,點點頭。

  基思走進牛棚,用馬隆給他的斧頭在警車的行李箱蓋上砍了幾個透氣孔,他透過氣孔對沃德說:「幸虧這是輛『費爾萊思』,不是『護衛者』。」

  「滾你的蛋,蘭德裡。」

  基思把警車開出牛棚,回到他剛才來的8號國道上。他不想留下任何蛛絲馬跡,讓人想到他與比利·馬隆和馬隆的小卡車有瓜葛。

  基思駛離公路,開上路肩,然後越過一條排水渠,開到兩塊玉米地之間的拖拉機路上。他開進玉米地五十碼,從公路上已無法看到,這時他才停下車,熄了火。

  他下了車,對沃德說:「我將從代托納打電話告訴他們你在哪裡。還得有一會兒,所以好好歇著。考慮早些退休吧。」

  「嗨!等一下!我在哪兒?」

  「在行李箱裡。」

  基思走回公路,與等在小卡車內的比利·馬隆會合。

  比利駕駛著小卡車;這是一輛用了十年的藍色福特車。基思坐在乘客座位上,頭上那頂髒兮兮的闊邊帽拉得低低的。

  座位後面的貯藏空間放著獵裝、抵禦密執安寒冷天氣用的帆布雨衣、他的M-16步槍連同瞄準器、斯潘塞城警察用的獵槍、沃德警官的軍用左輪手槍,以及馬隆的打獵步槍,那是一支陸軍剩餘品M-14,帶四倍望遠瞄準器。他也帶了他的公文箱,裡面有他的護照、重要文件、一些錢,以及其他零星物品。他想起這差不多是他在這個世界上的全部財產,跟半世人生以前他離開斯潘塞城去參軍時的財產相差無幾。

  基思對比利說:「巴克斯特身邊有三條獵犬。」

  「媽的。」

  「想一下對付辦法。」

  「我會的。」比利問,「我們去哪兒?」

  「密執安。北部。」

  「是嗎?我打獵大多數上那兒,手套小櫃裡有幾張很好的地圖。」

  基思找出地圖,查到灰湖在半島的北端。現在快到下午一點了,七點他們該到達亞特蘭大;運氣好的話,能在一小時內找到巴克斯特在灰湖的小別墅。

  一路上,基思看到兩輛斯潘塞城的警車、另一隊民團騎警和一輛斯潘塞縣治安官的車。他每次都從座位上滑下身子,但似乎沒有人注意這輛舊的小卡車,比利戴一頂「約翰·迪爾」帽,帽檐快蓋住眼睛了,基思叫他不要與任何警察對視,因為他經常在醉漢拘留所過夜,他們都認識他。

  基思問他:「他們認識這輛卡車嗎?」

  「不……我從來沒有酒後開過車。我喝了酒就步行。而且幾乎不開卡車進城。」

  「好吧……如果他們要你靠邊停車,那就照辦好了。開這破車想逃走是不行的。」

  比利回答道:「滾他媽的蛋。我不再向這些混蛋屈服了。」

  「他們會開槍。我瞭解這幫傢伙。」

  「去他媽的。不管用什麼藉口他們都可以開槍,嗨,這些混蛋都開漂亮的費爾萊恩車。我把這輛車開進玉米地,沒有警察會追我們的。」

  「是的。看你的了。」基思端詳了比利一會兒。顯然,比利比他醉醺醺時給基思的印象要有能耐得多,比利現在也在執行一項使命。雖然比利·馬隆和基思·蘭德裡自從中學和越戰以後走了不同的道路,但此刻他們是在同一條路上,心中想著同一件事。

  比利說:「我現在往北密執安開,中尉——嗨,你在便條上署名『上校』。你現在是上校了?」

  「有時候是。」

  馬隆大笑。「是嗎?我是中士。我退役前肩章上有三條杠。那不是也挺了不起嗎?」

  「你一定是個好兵。」

  「我是……我過去是。」

  他們又行駛了幾分鐘,基思對馬隆說:「他們也許會在縣界線上設置路障。」

  「是的,我知道,但有五十條,也許六十條農場道路通到本縣縣城,他們不可能每條路都設路障。」

  「對。我們挑一條。」

  「我熟悉一條路。18號城鎮路——基本上是條土路,因為排水不暢老是泥濘。許多車陷住,巴克斯特手下那幫傢伙得把他們從巴克斯特車行租來的車保持得漂漂亮亮的。」他大笑。「這些狗日的。」

  馬隆向西轉彎,開上一條鋪平的農場路。一兩分鐘後,他又往右拐,上了一條有車轍印的礫石路——18號城鎮路,向北行駛。

  十分鐘以後,玉米地到了盡頭,他們來到一塊低窪的沼澤草地——古時大黑沼的遺跡。道路變得泥濘了,卡車在黑色的淤泥腐土中濺著泥漿劈劈啪啪地向前行駛。

  五分鐘後,比利說:「我們已經出了斯潘塞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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